鎮遠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鎮遠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鎮遠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是鎮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遠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 辦公地址:鎮遠縣舞陽鎮興隆街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相關問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推進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負責組織擬定全縣工業行業規劃、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報批、核准、審核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制定全縣產業集聚區、新型工業化示範園區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工業系統日常經濟運行調度,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指導企業生產經營和扭虧增盈工作;承擔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協調電力調度,加強電力需求預測管理工作;指導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協調鐵路運輸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有關工作;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參與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四)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定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及節能監察執法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及認定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擬定縣級財政用於工業、信息化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五)組織擬定生產與科技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下達新技術、新產品開發推廣的規劃和年度計畫,實施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及消化吸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負責管理地方審批、核准和登記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並組織實施;規劃全縣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
(六)負責擬定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裝備製造、信息等產業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州有關科技重大專項與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擬定縣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縣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推動傳統產業的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工業經濟發展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工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指導和管理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工業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和信用擔保、小額貸款行業;負責城鎮集體聯社的資產及企業管理。
(八)擬定信息化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發展、電子政務、電子商務推廣和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擬定縣級財政信息化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指導相關部門擬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牽頭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事宜;監督管理全縣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聯繫並協調在縣無線電管理部門和電信運營企業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十)指導協調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工作機制,統籌開展好工作。
(十一)擬定企業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改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幫助並指導擬上市企業做好相關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全縣企業法律顧問執業指導工作,組織、指導和實施企業經營管理者及勞動者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對民爆器材生產、銷售企業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參與並指導協調工業領域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
(十三)負責編制、審定年度發電、用電計畫,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情況,平衡電力資源;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監督規範電力行業秩序。
(十四)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五)擬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擬訂和指導全縣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六)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十七)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物資行業發展規劃;提出規範物資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承擔全縣生產資料市場管理職能,負責全縣石油成品油的網點規劃、建設及管理,按規定對汽車流通、舊貨流通行業、租賃行業、典當行業及廢舊物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進行監督管理。
(十八)負責指導全縣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十九)負責全縣商務流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內設7個股級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綜合協調各股室相關工作和內外聯繫,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計畫生育、財務、保密、黨務政務目標管理、綜合治理、機構編制、網上名稱、人事教育、辦公設施及車輛管理、會議組織及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和會議會務及議題資料準備;督促檢查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
(二)經濟運行股。綜合分析工業系統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提出工業系統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實施意見,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負責構建全縣規模以上工業經濟發展的信息網路服務平台,做好經濟運行日常調度工作,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問題;協調煤炭、電力、石油、運輸、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工作;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等政策性問題和企業資金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分析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全縣商務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統籌我縣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負責擬訂我縣對外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服務貿易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我縣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分析、研究吸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措施。負責擬訂我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外貿統計體系,分析研究外貿運行動態和發展趨勢,承擔外貿運行統計工作;負責服務貿易數據統計、收集、管理和分析工作。負責吸引外商投資統計工作,研究分析外商投資的現狀以及發展趨勢,及時上報外商投資動態並提出相關建議。監測、分析我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運行情況,承擔我縣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統計工作;負責我縣加工貿易業務的管理、促進工作,依法對加工貿易企業進行監管,負責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項目跟蹤服務和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統計分析。
(三)企業發展股(項目辦公室)。負責全縣工業結構調整、重點行業生產布局及重點產品結構調整等方面的規劃;指導擬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推進全縣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發展規劃,促進工業園區、工業產業帶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等工作。承擔擬上市企業的培育、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工業行業規劃,並按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和行業準入條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重大工業投資項目、重點企業建設推進和發展的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委託的審批許可權,負責管理縣級審批、核准和登記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需要上報國家、省、州審批和核准的技術改造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地方管理的企業技術改造進口設備免稅項目和國產設備抵扣所得稅項目確認;指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協同有關部門審核擬上市工業企業的資金投向;負責拍賣企業及分公司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設立、二手車鑑定評估機構設立、現貨商品交易市場設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資格認定、汽車燃氣加氣站經營許可、成品油經營許可等事項的行政審批;負責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二手車拍賣企業、二手車經紀公司等經營主體的備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指導工業企業利用外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對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我縣招商引資工業項目的製作和推介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以外的加工企業的管理;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促進企業健康有序地向前發展;擬定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產業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指導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四)綜合法規股。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州、縣工業信息和商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縣工業信息和商務流通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和對執法、從業人員的法律培訓;負責起草工業信息和商務流通的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管理的政策、法規;擬定企業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改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執法職責,負責承擔國家的相關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的調研和法制宣傳等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工業、信息化產業政策、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等相關經濟法規執行情況;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對有關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處理侵犯企業權益的舉報;負責本局信訪、維穩工作。
(五)節約能源與資源綜合利用股(縣散裝水泥辦公室)。負責規範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的節能設計、建設和節能審查;負責依法組織工業項目和企業開展能源審計、採用新型節能技術和節能產品,降低能耗;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對控制總量、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負責依法查處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用能和使用落後機電設備的企業;負責申報實施淘汰落後產能工作,並監督企業淘汰落後產能獎勵資金的使用;負責用能單位開展節能教育,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節能培訓,規範經過節能培訓的人員在耗能設備操作崗位上工作;組織協調散裝水泥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參與協調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和環保產業相關工作。
(六)信息化辦公室。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的工作;協調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建設與套用;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的融合;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數字認證工作;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協調網路和信息安全應急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指導協調電子信息產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電子信息發展基金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業項目;提出相關行業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業建議;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工作;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工作;指導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實施國家有關軟體、系統集成及信息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和相關產業建設發展;指導協調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開發及服務外包工作;指導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系統集成認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工作。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網路資源共建共享;對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管理;組織協調通信業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新產品的開發利用;聯繫與協調在縣電信運營企業相關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協調指導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七)商務股。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並擬訂行業管理措施;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牽頭制訂促進全縣商貿與物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最佳化物流區域發展布局;實施商貿物流業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及監測分析商貿物流業運行情況;負責全縣石油成品油的網點規劃建設及按有關規定對石油成品油、水泥市場流通、租賃行業、典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及社會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流通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商業壟斷等工作;負責全縣商務流通安全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縣紀委派駐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紀檢組、縣監察局派駐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監察室。負責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的紀檢監察工作。
其他事項
(一)鎮遠縣中小企業辦公室(鎮遠縣非公有制經濟辦公室),為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管理的副鄉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政策與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的規劃、監管、協調、服務等工作;負責城鎮集體聯社的資產及企業管理;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並督促項目實施;監督管理信用擔保、小額貸款行業;建立健全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服務體系;協調全縣中小企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負責城鎮集體聯社的資產及企業管理;負責農產品加工以外的加工企業的管理;負責縣非公有制經濟投訴相關工作。核定事業編制3名,列入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撤銷鎮遠縣工業信息化節能辦公室,保留鎮遠縣工業信息化節能監察大隊,為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管理的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州、縣有關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工業、信息化節能監察標準及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監察和執法工作,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行為。核定事業編制5名,列入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三)設定鎮遠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和民爆物品管理站,為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管理的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國家有關行業和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縣相關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和全縣商務流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協助上級對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安全許可的上報工作;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全縣行業生產企業、民爆器材生產銷售企業和商務流通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民爆器材銷售企業倉儲設施建設項目的初審和參與驗收工作;協助上級對民爆器材產品質量監督和科研項目管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申請、年檢等的初審上報工作。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核定事業編制2名,列入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站長1名。

直屬單位

一、鎮遠縣中小企業辦公室(鎮遠縣非公有制經濟辦公室)
為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管理的副鄉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政策與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的規劃、監管、協調、服務等工作;負責城鎮集體聯社的資產及企業管理;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並督促項目實施;監督管理信用擔保、小額貸款行業;建立健全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服務體系;協調全縣中小企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負責城鎮集體聯社的資產及企業管理;負責農產品加工以外的加工企業的管理;負責縣非公有制經濟投訴相關工作。核定事業編制3名,列入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鎮遠縣工業信息化節能監察大隊
為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管理的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州、縣有關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發展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工業、信息化節能監察標準及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監察和執法工作,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行為。核定事業編制5名,列入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三、鎮遠縣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和民爆物品管理站
為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管理的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依照國家有關行業和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縣相關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和全縣商務流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協助上級對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安全許可的上報工作;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全縣行業生產企業、民爆器材生產銷售企業和商務流通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民爆器材銷售企業倉儲設施建設項目的初審和參與驗收工作;協助上級對民爆器材產品質量監督和科研項目管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申請、年檢等的初審上報工作。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核定事業編制2名,列入財政全額預算管理。設站長1名。
四、鎮遠縣商務服務中心
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並擬訂行業管理措施;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牽頭制訂促進全縣商貿與物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最佳化物流區域發展布局;實施商貿物流業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及監測分析商貿物流業運行情況;負責全縣石油成品油的網點規劃建設及按有關規定對石油成品油、水泥市場流通、租賃行業、典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及社會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流通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商業壟斷等工作;負責全縣商務流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特色產品、資源展示、銷售視窗和平台;負責提供電商技能培訓、政策解讀、信息收集發布、創業輔導、快遞物流等服務;負責鄉村站點的協調、指導、監管工作;整合交通、郵政、供銷、倉儲、商業網點等物流快遞資源,引導物流快遞業在貧困鄉鎮建立配送門店,在貧困村建立快遞服務點;加強對大學生村官、農村致富帶頭人及網店經營者、創業者的電商知識培訓,負責組織電子商務培訓工作,提升電商實操能力和網店運營水平;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指導全縣電子商務發展;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鎮遠縣電子商務發展辦公室
負責全縣電子商務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組織制定全縣電子商務總體發展戰略、規劃,提出促進全縣電子商務發展工作的政策措施;審議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重大決策,協調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引導全縣電子商務示範工程;開展電子商務工作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會同縣統計局做好全縣電子商務的信息採納、監測統計和匯總上報工作;對接省、州電商辦電子商務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六、鎮遠縣大數據發展中心
協助起草全縣大數據法規.規劃,政策及有關標準、規範,承擔鎮遠縣大數據行業統計和監測的具體性工作;開展各領域各行業信息化建設,大數據套用的普及推廣等促進工作;建立鎮遠縣大數據公共服務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指導全縣大數據公共服務和安全保障的建設與發展;負責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初審,以及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工作,並提供相關的服務;完成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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