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鎮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鎮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鎮遠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是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加掛鎮遠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簡稱縣政府辦公室〈縣金融辦〉)。

根據《中共黔東南州委辦公室、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鎮遠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東南黨辦通〔2019〕6號)和《中共鎮遠縣委、鎮遠縣人民政府關於鎮遠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鎮遠黨發〔2019〕1號)精神,縣政府辦公室(縣金融辦)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縣委縣政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Zhenyuan 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責調整,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統籌。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四)承辦上級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縣委、縣人大常委會交由縣政府辦理的文電和工作事項;辦理縣政府各部門、黔東經濟開發區、各鄉鎮政府請示、報告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和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州政府、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按照縣政府的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並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為縣政府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八)負責指導縣應急管理局做好政府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跟蹤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調指導全縣應急救援工作,做好事故處置及善後工作的督促、指導;做好縣政府領導現場處置應急事件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九)負責收集、整理並向省、州政府辦及縣政府領導同志報送政務信息;指導、協調和督促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入口網站建設管理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協調、指導地方金融機構工作,推進信用體系、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有序發展,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負責按規定對租賃行業、典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辦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處理人民防空管理和外事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四)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基建資金管理、資產管理及車輛調度管理;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水電通訊保障、環境衛生、治安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
(十五)辦理縣委、縣政府、縣政府黨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調整

1、將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不再保留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2、將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行政複議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的職責劃入縣司法局,不再保留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行政複議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
3、將縣國防教育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委宣傳部;將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交通戰備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將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人民防空管理職責劃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縣國防教育辦公室(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交通戰備辦公室)。
4、將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外事管理職責劃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僑務管理職責劃入縣委統戰部,不再保留縣外事僑務辦公室。
5、將縣財稅金融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政府金融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作為事業機構設定的縣財稅金融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政府金融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6、將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的租賃、典當行業等監管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縣金融辦)。
7、將縣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縣政府辦公室,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政務值班室)
負責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登記、傳閱、轉辦、督辦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印管理、檔案管理、內部保密、機要通信、報刊收發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各類規範性檔案及會議紀要的校對、審核登記、排版印刷、傳送(電子公文傳輸)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全體幹部職工會議的會務組織及紀要整理工作;負責抓好縣政府辦公室相關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和督查工作;指導全縣政府辦公室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統籌協調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做好縣政府政務值班、外事管理工作。聯繫辦理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文電及有關綜合性事務工作。組織、協調、督促縣委縣政府扶貧專線和縣長直通車業務辦理工作。承辦縣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文秘股
負責縣長及各副縣長日常事務工作,負責縣長及各副縣長有關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縣長及各副縣長專題會議等會務組織和紀要整理工作;圍繞縣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承辦縣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放管服改革工作股
承擔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建立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負責縣級權責清單擬訂、調整,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結、監管等工作;規範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承辦縣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督查股
承擔縣政府綜合督查工作,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對上級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全縣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的任務分解和落實情況的跟蹤督查工作;承擔對縣委、縣政府領導關注、民眾反映強烈和社會廣泛關心的民生問題進行督查調研和情況反饋工作。承辦縣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金融工作股
負責做好組織、協調、規範、整頓、維護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保值增值,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定、規範運行;推進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發展,引導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金融扶貧;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構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負責組織協調各金融機構幫助企業在生產流動資金貸款和解決產業結構調整資金不足等工作;負責按規定對租賃行業、典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辦縣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人防工作股
負責監督指導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批、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及平時使用的檢查、備案、發證工作;負責人防易地建設費的收取;負責防空防災警報器的管理、維護和鳴笛工作;負責衛星落區任務的組織實施工作。承辦縣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行政事務管理股
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幹部職工的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財務管理、物資管理、辦公用品保障、會議室管理、水電和房屋管理;負責車輛管理、維修和調度使用,保證縣政府領導的工作用車;承擔辦公室基礎設施建設、衛生保潔、後勤接待、政府採購和節能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協調縣政府辦公大樓內科局單位的衛生保潔工作;負責縣政府大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大樓值班工作。承辦縣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行政編制

鎮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金融辦)行政編制17名,工勤編制5名。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督查專員(正科級或副科級)3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含綜合股、文秘股、放管服改革工作股、督查股、金融工作股、人防工作股、行政事務管理股股長各1名)。

其他事項

將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縣人民政府值守應急中心調整為縣應急管理局管理;將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行政複議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所屬事業單位縣法律事務中心調整為縣司法局管理。縣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縣委編辦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縣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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