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黎平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黎平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是黎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黎平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 辦公地址:黎平縣德鳳街道南泉山廣場電商大樓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承擔全縣工業經濟運行調度,對工業經濟發展的趨勢、態勢進行分析研究,對產品市場變化情況,特別是原材料和重點產品價格變化情況,通過價格變動情況分析預測行業發展趨勢;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等;服務和協調工業園區相關工作;指導企業申報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加強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擬訂縣級財政工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基金)使用辦法;承擔縣級鹽業行政管理;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
(三)承擔原材料、裝備製造、消費品、軟體和信息服務等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貫徹實施節約能源和促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新能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節能改造;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申報工作。
(四)擬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指導)用於支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指導以刺繡為主的民族民間傳統手工藝品加工發展,推進民族工藝品產業與旅遊業、文化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及其他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五)擬訂大數據、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大數據在產業布局、產業結構、套用推廣的政策建議。負責大數據、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資的信息化工程立項前審查;負責統籌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負責統籌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大數據融合套用;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協調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
(六)負責全縣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管理;負責統籌協調全縣政務信息化、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數據共享開放、促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套用;推動大數據、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
(七)指導工業企業和商貿物流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民爆器材生產、銷售企業以及有關工業企業、商貿物流企業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八)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關於國內外貿易和利用外資的發展政策;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商貿領域內市場體系、信息網路、電子商務建設,培育城鄉市場,發展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申報管理內外貿易和利用外資的各項促進資金;申報和管理用於發展流通服務業的專項基金;對商務服務業、物流重點企業運行實行調度管理;承擔商務經濟運行調度、分析;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組織參加各種經貿交易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履行外貿外資等方面工作職責;負責成品油流通、汽車加氣站、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利用、報廢汽車回收、舊機動車交易、物流市場等市場體系建設及管理工作。
(九)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省、州工信、商務、大數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責調整。
1.將縣工信和商務局反壟斷相關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管局(縣知識產權局)。
2.將縣工信和商務局糧食管理職責劃入縣發展改革局。
3.將縣工信和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局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一)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承擔全縣工業經濟運行調度,對工業經濟發展的趨勢、態勢進行分析研究,對產品市場變化情況,特別是原材料和重點產品價格變化情況,通過價格變動情況分析預測行業發展趨勢;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等;服務和協調工業園區相關工作;指導企業申報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加強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擬訂縣級財政工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基金)使用辦法;承擔縣級鹽業行政管理;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
(三)承擔原材料、裝備製造、消費品、軟體和信息服務等行業的準入管理,負責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貫徹實施節約能源和促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新能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節能改造;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申報工作。
(四)擬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指導)用於支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指導以刺繡為主的民族民間傳統手工藝品加工發展,推進民族工藝品產業與旅遊業、文化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及其他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五)擬訂大數據、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大數據在產業布局、產業結構、套用推廣的政策建議。負責大數據、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資的信息化工程立項前審查;負責統籌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負責統籌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大數據融合套用;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指導協調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
(六)負責全縣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管理;負責統籌協調全縣政務信息化、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數據共享開放、促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套用;推動大數據、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
(七)指導工業企業和商貿物流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民爆器材生產、銷售企業以及有關工業企業、商貿物流企業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八)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關於國內外貿易和利用外資的發展政策;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商貿領域內市場體系、信息網路、電子商務建設,培育城鄉市場,發展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申報管理內外貿易和利用外資的各項促進資金;申報和管理用於發展流通服務業的專項基金;對商務服務業、物流重點企業運行實行調度管理;承擔商務經濟運行調度、分析;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組織參加各種經貿交易會、展銷會等商貿活動;履行外貿外資等方面工作職責;負責成品油流通、汽車加氣站、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利用、報廢汽車回收、舊機動車交易、物流市場等市場體系建設及管理工作。
(九)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省、州工信、商務、大數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責調整。
1.將縣工信和商務局反壟斷相關職責劃入縣市場監管局(縣知識產權局)。
2.將縣工信和商務局糧食管理職責劃入縣發展改革局。
3.將縣工信和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局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檔案、保密、衛生健康;承擔政務公開、目標績效管理、提案議案、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務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幹部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草擬綜合性檔案、報告及其他資料;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許可及公共服務事項的清理、公示、公開、告知及受理審查,在本單位授權範圍內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審批;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縣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對工業、信息化、商務、鹽業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非公有制經濟投訴,指導企業改革、兼併、重組,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本局信訪、維穩以及普法、法制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二)工業經濟管理股。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對工業經濟發展的態勢進行分析研究,預測行業發展趨勢;對主體市場培育情況、發展潛能進行預測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服務和協調工業園區相關工作;承擔縣級鹽業行政管理;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
(三)信息化管理股。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統籌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負責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資的信息化工程立項前審查;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管理,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協調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商貿經濟管理股。負責商貿服務業及物流的運行管理,擬訂規範全縣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負責商務服務業、物流重點企業運行調度,商務經濟運行調度、分析;監測分析商貿物流業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指導;負責成品油流通、汽車加氣站、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報廢汽車回收、舊機動車交易等物流市場體系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實施年度進出口計畫並匯總統計;推行品牌戰略,培育我縣出口品牌;負責本縣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負責本部門和進出口企業等出國團組的審核和報批工作;指導縣內企業參加國內外各類對外貿易業務展洽活動;負責高新技術產品、成套設備出口;協調、管理大型和成套設備出口項目;負責進出口異常情況對縣內產業損害調查工作;指導協調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吸引外資工作,擬訂全縣吸引外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核、報批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監督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情況;組織、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進出口、業務培訓和統計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統計的相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開發區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指導開發區發展外向型經濟、吸收和利用外資、承接產業轉移等工作;負責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貿易促進體制建設;承辦以縣政府、縣工信和商務局名義主辦和協辦的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博覽會;支持縣內企業、產品進入國際市場的推廣活動;為企業提供貿易環境方面的信息諮詢和服務;組織舉辦與進出口有關的專業培訓和研討會;協調全縣進出口貨物運輸、倉儲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和商貿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及規則;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組織進出口預警、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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