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新型工業化、國內貿易、投資促進和招商引資等工作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商務、投資促進、招商引資等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落實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三)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開展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指導工業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國防信息動員有關工作,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和交流工作。
(四)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承擔先進裝備製造業發展提升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的協調和管理,推進工業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工作。
(五)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工作,以先進使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組織落實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的政策、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工業行業綠色發展。
(七)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服務,組織實施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的工業服務體系,協調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服務,監測分析中小企業發展動態,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八)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行業標準化和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按照職責督促商貿服務業安全生產和
職業健康工作。
(九)負責推動全區現代物流業發展,提出有關推動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的措施、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推進商貿物流、供應鏈體系建設。積極培育專業化物流企業,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
(十)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推動全區優勢特色產品市場宣傳推廣和銷售。負責商品現貨市場的行業管理。
(十一)負責整頓和規範商務領域
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及零售商、供應商建立公平交易關係。
(十二)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負責對成品油的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組織實施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區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推動電子商務的套用和發展。協調、組織、實施各類會展活動。
(十四)統籌協調、指導全區投資促進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項目推進工作。負責統籌來惠投資者的環境考察、信息諮詢、政策解答等對接服務工作。協調、參與外來投資項目的洽談、簽約和項目的實施。
(十五)擬訂全區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工作考核獎懲辦法,分解、落實招商引資年度目標任務。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企業落實投資促進、招商引資相關政策,履行契約、章程。
(十六)負責投資促進、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落實區政府簽訂的經貿合作協定。負責全區投資促進、招商引資信息化建設,做好全區投資促進、招商引資項目等信息的收集、發布和服務。
(十七)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信息、機要、保密、信訪、人事、財務、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二)工業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管理崗位。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及中小企業經濟運行態勢,對
工業原材料、產成品價格等生產要素及原材料等運行實施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工業運行調控方案,落實兌現惠企政策。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和項目監管工作。承擔新材料、先進設備製造業、電石化工、
多元合金等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規劃、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實施行業準入和技術規範標準,加快推進工業領域對標工作。承擔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的指導、綜合協調,負責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政策。配合做好鹽業體制改革工作。督促工業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承擔全區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
(三)兩化融合和工業科技創新崗位。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行業準入和技術規範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管理和推進工作,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和工業化工程,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工作。負責協調工業領域大數據、軟體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及產業政策,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電子信息製造等新興產業的培育。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綠色工廠等技術推廣套用工作,擬訂全區過剩和落後產能化解、淘汰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領域節能監察工作。負責工業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工作,負責履行《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及監控化學品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區國防信息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商貿流通市場體系建設市場運行管理崗位。擬訂全區商貿流通行業、城鄉市場體系、現代物流業、電子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綠色流通和發展工作。承擔全區物流業行業規範管理工作。推進電子商務套用,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負責監督管理成品油、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發展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商務領域市場秩序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商貿流通市場商品運行統計和監測體系建設,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協調做好赴境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負責商貿領域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督促商場、餐飲、住宿等商貿服務業的安全生產。負責全區投資促進和招商引資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區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區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設定、職責、編制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