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永春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永春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是永春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春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 辦公地址:永春縣桃城鎮衙口街1號 
  • 所屬部門:永春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永春縣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工業信息化、經濟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工業高質量發展和有關商務發展的戰略、規劃、計畫及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參與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我縣商務發展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體制和商務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信息化技術標準,牽頭起草並組織實施全縣信息化技術規範和標準。統籌推進智慧社會建設。
(二)負責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建立並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運行調度機制和工業經濟運行應急調度機制。建立工業企業服務機制。根據應急回響需要,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生產與調運。
(三)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工業發展、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制度措施。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按規定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指導推進企業技術改造,依法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有關信息化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負責擬訂指導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制度措施。牽頭承擔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對接。按規定指導、推進我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與台港澳及“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等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化龍頭企業、產業集群發展,指導、協調全縣工業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四)負責相關能源行業管理。負責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並發布相關信息。銜接能源生產和供需平衡,協調解決能源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產品的應急保障工作。負責全縣電力運行與調度管理。負責天然氣調度及陸上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設施保護監管。依法承擔全縣電力設施保護行政執法工作。
(五)負責全縣節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節能督察。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等工作。指導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依法承擔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材料工業、石化工業、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電子信息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和產業政策。指導行業質量和品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資源綜合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按分工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相關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指導、服務企業改革與發展。牽頭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負責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培育發展“單項冠軍”“隱形冠軍”“專精特新”企業。推動產融合作。
(八)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承擔指導、協調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組織實施產業示範工程。
(九)負責協調、指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統籌規劃、指導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十)負責擬訂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促進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深度融合,推進產業協作配套工程建設。統籌、規劃、協調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工業數字經濟、物聯網和信息消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
(十一)依法負責軟體、積體電路設計等有關信息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流通行業管理、促進工作,擬訂流通業發展規劃,推進流通體制改革、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商貿物流中心和體系的建設。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流通標準化。負責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流通、汽車(新車、二手車)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等特殊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以及酒類流通、藥品流通促進工作。指導工業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等工作。
(十三)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促進工作。擬訂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組織實施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重大投資項目,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與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
(十四)負責商品市場運行調控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訂商品市場運行調節的規範性檔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設。
(十五)負責組織開展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協調管理商品貿易秩序,承擔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國際品牌保護、商業信用銷售,對直銷進行監督管理。推動商貿行業文明建設和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十六)研究擬訂電子商務相關標準、規範,建立適應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管理體制,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促進措施。完善跨部門電子商務工作協作機制,建立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拓展電子商務套用。推動電子商務示範體系建設,指導全縣商務領域電子政務建設。
(十七)貫徹執行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技術目錄,擬訂我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指導、管理全縣對外貿易工作。指導我縣國際品牌體系建設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設。
(十八)貫徹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我縣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牽頭擬訂我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和服務外包人才培養。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及有關生活服務業)和會展業管理促進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承擔企業境外投資貿易活動的權益保護工作。
(二十)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依法核准(備案)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事項。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投資促進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外商投資有關統計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受委託管理企業境外投資,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活動,承擔我縣境外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處置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管理監督對外勞務派出機構,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二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對台灣地區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深化我縣與台、港、澳地區的經貿聯繫。協調推進我縣與台、港、澳地區投資貿易與合作,參與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二十三)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多雙邊、區域次區域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縣與其他國家(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協調解決國際投資貿易中的具體問題。承擔全縣重大招商活動的策劃、籌備、實施等工作,負責全縣重大招商活動的成果統計、信息聯絡。參與招商項目的規劃布局以及全縣重大招商項目的洽談、簽約,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招商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承擔招商網路和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工作,收集、整理招商信息,謀劃、包裝、推介招商引資項目;建立全縣外來投資企業檔案和客商名錄庫,形成投資協作網路。
(二十四)按有關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全縣工信商務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制度實施。
(二十五)統籌協調全縣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的規劃、計畫、指導、協調、實施、管理和監督工作;編制年度縣級信息化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指導推動信息技術在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領域、各行業的套用。
(二十六)具體承擔數字經濟牽頭抓總、巨觀指導、統籌協調、監測分析和組織推進相關工作。牽頭統籌全縣信息化資源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協調與組織信息資源的共享和開發利用;統籌建設信息化公共平台,合理配置信息化資源;協調推進信息消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推動信息化領域自主可控核心技術發展和產學研用結合工作。牽頭負責電子政務管理相關工作,推進電子政務重大建設和電子政務業務協同工作。負責電子政務績效考核工作。
(二十七)統籌推動大數據開發套用。負責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大數據匯聚、管理、開放、套用、安全等標準規範。負責全縣公共信息資源的整合匯聚和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和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
(二十八)負責信息化投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信息化相關專項投資計畫,統籌規劃和協調推進信息化和網路安全基礎設施、公共平台建設。負責信息化項目管理,按規定承擔信息化項目審批相關工作。
(二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職能轉變。
1.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深入推進簡政放權,依法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
2.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更好發揮政府規劃指導、政策引導、協調服務作用。
3.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加強工業和有關信息化領域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4.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不斷完善現代產業體系,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5.以放管服改革為牽引,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完善消費促進體制機制,發展現代流通方式,加快供應鏈創新與套用、新型貿易中心建設和中高端消費集聚平台打造,推動流通領域數位化、平台化、品牌化發展,打造流通強縣。以“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發展跨境電商、市場採購和外貿綜合服務平台等新業態,提高出口產品競爭力,建設高品質產品產銷地。最佳化外資結構,強化外商服務,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有序引導對外投資,建設高水平對外投資新格局,不斷拓展對外開放深度,提高對外開放效益,打造開放型經濟強縣。
6.加強數字經濟職責。推進網際網路、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虛擬現實、人工智慧、區塊鏈、衛星套用等新興數字產業發展,推動有關數字經濟產業加快發展。促進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農業、工業、服務業等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7.加強數字資源管理職責。加強大數據開發套用,加強公共信息資源的整合匯聚和綜合管理,組織協調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和開放,推動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現任領導

局長:顏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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