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天柱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天柱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是天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天柱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和縣委關於工信和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信和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柱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局
  • 辦公地址:天柱縣鳳城街道正中街1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調節全縣工業和商業經濟運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商業、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升級。
(二)擬訂並實施全縣大數據、信息化建設規劃,提出大數據在產業布局、產業結構、套用推廣的政策建議;負責大數據相關產業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指導大數據相關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大數據產業研用結合;統籌政務系統數據採集、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集融合、互聯互通;負責協調通訊行業發展,促進網路資源共享共建,聯繫通訊運營企業有關工作;指導大數據、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指導大數據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擬訂並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等;承擔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限額內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申報,並協調、服務和指導企業申報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
(四)擬訂並實施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清潔生產的規劃;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按規定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成品油的推廣套用與監管工作。
(五)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國內貿易發展規劃,擬定和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承擔生產資料市場管理職能。
(六)負責工業、商業行業管理。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參與軍民兩用技術成果推廣、相互轉化和產業化以及配合做好工業領域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工業、商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倉儲)安全的監管;指導工業、商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七)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中小企業、商品流通、批零住餐服務業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工業、商品流通業、信息產業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指導和管理用於支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八)負責對成品油、報廢汽車拆解、加油加氣站、二手車交易市場、民爆物品、散裝水泥、拍賣、鹽業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開展商貿領域行政執法;負責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承擔煤、電、油和重要消費品的運輸調度和保障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生產安全有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工作。
(九)負責指導以銀飾、刺繡、蠟染、竹編為主的民族民間工藝品傳統手工藝品加工發展,推進民族工藝品產業與旅遊業、文化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及其他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對外開放、研究擬訂全縣商貿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和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和協調全縣內外貿易管理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
(十一)推進縣域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指導全縣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對進出口企業進行指導和管理;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一是縣工信和商務局負責鹽業的監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鹽業的市場監督執法;二是縣工信和商務局負責擬定促進餐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商品生產、消費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
2、與公安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工信和商務局負責加油站(點)、汽車加氣站監督管理;負責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二手車經營主體、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備案。公安部門負責維護拍賣、二手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成品油、汽車加氣站和現貨商品交易市場等行業治安秩序,依法查處擾亂市場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追查非法油品來源,取締非法售油點。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成品油的車輛和流動加油車等。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的會務和議題資料準備;督促檢查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綜合協調各股室的相關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工作;參與指導企業引進人才工作;負責機關文電、辦公自動化、檔案、機要、計畫生育、整髒治亂、保密、信息、財務、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局規範性檔案和綜合性總結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信息宣傳、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史料編修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和後勤行政管理工作。承擔局黨組中心學習組和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等有關工作;承擔黨建扶貧及幫困工作。負責協助上級對民用爆破物品生產許可、安全許可工作的初審;承擔民爆物品銷售許可申請的受理、審查和《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頒發及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設立初審、二手車交易市場及經銷企業備案初審、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新設、變更備案、汽車加氣站新建初審、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變更初審、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暫時歇業、註銷、註銷重申初審、加油網點新建初審等行政許可服務工作。負責本局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審批、行政服務工作。
(二)工業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監測預警,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承擔全縣煤、電、油、運要素平衡和協調工作;承擔煤炭生產運輸協調、保證重點行業、企業用煤需求;協調電力調度工作;承擔鐵路運輸的協調工作;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重要物資的應急調度。抓好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編制經濟運行報表;編制經濟運行分析材料;負責各類調查統計報表的填報及報送。擬訂工業發展規劃;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協調組織實施縣級重點工業項目;按照國家、省規定的許可權和產業政策;承擔全縣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備案和核准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重大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和消化創新;承擔工業產業振興規劃和產業布局規劃工作;負責編制、儲備工業項目,建設縣級工業項目庫工作;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統計、項目建議等工作;承擔鹽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有關企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擬訂企業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本縣企業職工培訓;組織開展企業資產評估和資產管理工作。擬定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產業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承擔中央、省、州駐縣企業的服務和協調工作。負責組織企業參加多彩貴州“兩賽一會”等博覽會工作。承擔行業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編制相關工作應急預案,配合有關部門指導企業的安全生產、經營工作。負責民爆器材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礦產產業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相關規定;承擔全縣重晶石、煤礦行業有關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調研和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全縣重晶石、煤礦行業的生產協調與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全縣重晶石、煤礦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黃金、重晶石、煤礦行業運行統計、生產和市場資格準入許可受理、審核、報批及監管工作;指導、協調黃金、重晶石、煤礦生產、經營企業產、供、運、銷及調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黃金、重晶石、煤礦礦山企業技術改造建設項目方案的評估、審核與報批工作;負責全縣重晶石、煤礦礦山企業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組織、配合與協同有關部門對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對建設項目方案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重晶石、煤礦生產、經營企業節能減排和礦產資源的合理綜合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黃金、重晶石、煤礦礦產行業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的技術教育培訓和礦長(含生產副礦長)的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黃金、重晶石、煤礦礦產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示範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黃金、重晶石、煤炭礦產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進行監管;編制黃金、重晶石、煤礦礦山開採安全生產工作應急預案;指導黃金、重晶石、煤礦開採企業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參與並指導協調黃金、重晶石、煤礦礦產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協助上級對民用爆破物品行業的生產和銷售的管理。
(三)商務運行調節股
牽頭擬訂全縣商貿與物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完善商貿物流業綜合網路建設,最佳化物流區域發展布局;實施商貿物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擬訂規範全縣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推進社區商業、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商務系統企業改制;負責全縣物資行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縣物資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範,制定我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商貿流通企業國際電子商務運用;負責對二手車、現貨商品交易市場、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汽車燃氣加氣站和成品油流通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對租賃、舊貨流通、散裝水泥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市場運行調節的有關法律法規,承擔全縣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並擬訂行業管理措施;統籌我縣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指導;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須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和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管理體制;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工作;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貫徹實施藥品流通的規章、標準和政策;組織酒類企業參加在境內舉辦的酒博會和貿易洽談會等。擬訂我縣對外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外貿統計體系,承擔外貿運行統計工作,負責服務貿易數據統計、收集、管理和分析工作。負責吸引外商投資統計工作,研究分析外商投資的現狀及發展趨勢,及時上報外商投資動態並提出相關建議。監測、分析我縣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運行情況,承擔我縣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統計工作;依法對加工貿易企業進行監管,負責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項目跟蹤服務和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統計分析;負責境內外重點貿易企業的引進和跟蹤服務工作;承擔全縣非公經濟、中小企業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研究提出內外貿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企業參加省、州在境內外舉辦的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銷會、博覽會和貿易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參加在港、澳、台舉辦的專題經貿活動;負責對外貿易經營備案登記的申報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申報工作;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協調工作制度,受理、協調、督辦外商和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負責對外貿易、外資和外經政策、業務諮詢和業務培訓。
(四)信息化股
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建設與套用,承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作;參與提出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資的信息化工程立項前審查意見;承擔電子信息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電子信息發展基金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指導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統籌推進大數據產業發展和套用,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網路資源共建共享,推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的三網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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