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支持生豬產業加快生產發展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恢復生豬生產的決策部署,搶抓機遇,促進我省生豬產業轉型升級,提出以下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支持生豬產業加快生產發展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9日
  • 實施時間:2020年6月9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支持各地發展生豬生產。對2020年新增生豬出欄30萬頭以上的縣、市、區,省財政各給予一次性獎補300萬元,新增20萬頭以上的各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二、支持引進優質良種豬。對具備有關資質的企業2020年從國際知名育種公司引進原種豬的,省財政按4000元/頭給予一次性獎補,從省外引進優良種豬的,省財政按800元/頭給予一次性獎補。(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三、加快推進規模養殖場建設。在省內登記註冊的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對2020年新建存欄600頭以上的種豬場和新建單棟設計存欄10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圈舍、設施設備投入等形成的資產性投資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省財政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用於動物防疫、糞污處理、養殖環境控制、自動飼餵等基礎設施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四、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在省內登記註冊的企業,新增生豬產業資產性投資,納入我省培育綠色食品產業龍頭企業鼓勵投資辦法獎補範圍,實際投資額1億元以上的,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補。生豬養殖重點縣2020年財政涉農整合資金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要優先用於發展生豬產業。國家級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資金,重點用於生豬養殖場設施建設。充分發揮生豬養殖帶貧作用,鼓勵村集體利用小額信貸資金、村集體土地建設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引入大型生豬養殖企業租賃養殖,不斷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鼓勵各地出台大型生豬養殖企業幫扶中小養殖戶恢復生豬生產的政策措施,採取“公司+農戶”、託管租賃、入股加盟等方式,帶動散養戶增養補欄。(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五、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省農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積極為符合擔保條件的種豬場和年出欄50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提供信貸擔保服務,收取政策性農擔業務貸款主體擔保費率不超過0.8%。積極穩妥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拓寬抵質押品範圍,將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生豬活體納入可接受抵質押品目錄,積極探索開展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生豬活體抵押貸款試點。認真落實國家和我省關於給予種豬場和生豬規模養殖場貸款貼息支持的有關政策,緩解生豬養殖企業流動和建設資金壓力。(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雲南銀保監局、省農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等負責)
六、加大生豬養殖用地保障力度。生豬養殖及輔助設施用地按設施農用地管理,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生豬養殖用地規模根據生產及投資規模合理確定,輔助設施用地規模控制在養殖用地面積的10%以內,使用耕地的不得超過20畝,使用非耕地的不得超過25畝。生豬養殖項目使用林地的,開闢綠色通道,進一步最佳化審批流程,全力保障生豬養殖項目使用林地定額。(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省農業農村廳等負責)
七、統籌做好生豬養殖項目指導服務。加快推進年出欄5000頭及以上生豬養殖場環評告知承諾制試點,對年出欄500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項目實行線上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無需辦理環評審批。調整生豬養殖項目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批程式,暫停執行興辦生豬飼養場選址距離規定,簡化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批程式。各級農業農村、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草等部門要主動做好生豬養殖場項目選址、立項、用地審批、用水、用電、環保、禁養、貸款貼息、金融擔保等指導服務,加快推進新建生豬養殖項目落地投產。(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雲南銀保監局、省農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等負責)
八、強化補貼補助政策落實。認真落實非洲豬瘟撲殺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加快養豬生產有關設施設備試驗鑑定,合理增加生豬生產的農機購置補貼品目,對生豬養殖場(戶)購置自動飼餵、環境控制、疫病防控、廢棄物處理等農機裝備應補盡補。(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負責)
九、建立“一清單四制度”。建立生豬養殖重點縣、重點龍頭企業、重點項目清單和企業服務制度、部門協調製度、定期調度制度、督促檢查制度,推動生豬養殖項目加快落地。將恢復生豬生產工作列入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定期通報各地恢復生豬生產進度,及時督促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地區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省政府督查室、省農業農村廳等負責)

印發的通知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支持生豬產業加快生產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雲南省支持生豬產業加快生產發展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9日

解讀

2020年6月9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支持生豬產業加快恢復生產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解讀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背景
生豬產業是我省農業農村經濟的主導產業,是保障民生需求的基本產業。生豬產值占牧業總產值的60%,占農林牧漁總產值的20%左右。2019年以來,受豬周期、環保禁養以及非洲豬瘟疊加影響,生豬產能發生下滑,生豬產業發展面臨嚴峻挑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豬穩產保供工作。2019年底,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專題研究生豬問題。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一號檔案對做好生豬恢復生產提出明確要求,務必像抓糧食一樣抓生豬生產。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施重要農產品保障戰略的意見》將豬肉與水稻、小麥、玉米作為國內基本自給的必保農產品。
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部署。2019年12月25日省委常委會第158次(擴大)會議專題研究生豬穩產保供工作。今年3月2日省政府第62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安排部署生豬恢復生產工作。5月19日省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工作領導小組第15次會議決定將生豬作為全省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重點產業之一。全省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採取了一系列扶持生豬生產、保障豬肉供應的政策舉措,特別是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我省生豬恢復生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產能持續回升,情況好於全國平均水平。
今年一季度,全省生豬存欄2418.5萬頭,較2019年末的2342.5萬頭增3.3%,其中能繁母豬存欄244萬頭,較2019年末的223.5萬頭增9.4%。但是,我省生豬恢復生產基礎還不穩固,能繁母豬還有缺口,仔豬量少價高,養殖成本持續攀升,中小養殖場戶不敢養、沒錢養問題仍然突出。《若干措施》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恢復生豬生產的決策部署,立足當前我省生豬產業恢復生產實際,圍繞解決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大政策扶持,強化責任落實,全力保持生豬生產恢復好勢頭,推動構建生產高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布局合理、產銷協調的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新格局,更好滿足居民豬肉消費需求,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二、《若干措施》主要內容
按照“突出重點環節,彌補關鍵短板”的工作思路,圍繞生豬標準化養殖圈舍建設、增加生豬基礎產能兩項核心工作,從9個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第一條“支持各地發展生豬生產”。對2020年完成新增生豬出欄30萬頭以上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財政各給予一次性獎補300萬元,新增20萬頭以上的各給予一次性獎補200萬元。根據國家統計局雲南調查總隊公布的2019年、2020年各縣區生豬出欄數據進行獎勵。
第二條“支持引進優質良種豬”。對具有有關資質的企業2020年從國際知名育種公司引進原種豬的,省財政按4000元/頭給予一次性獎補;從省外引進優良種豬,省財政按800元/頭給予一次性獎補。依據企業2020年實際引種情況據實獎勵。
第三條“加快推進規模養殖場建設”在雲南省內登記註冊的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對2020年新建存欄600頭以上的種豬場和新建單棟設計存欄100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圈舍、設施設備投入等形成的資產性投資達到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省財政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支持用於動物防疫、糞污處理、養殖環境控制、自動飼餵等養殖基礎設施建設,同時結合《雲南省培育綠色食品產業龍頭企業鼓勵投資辦法(試行)》、《支持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和冷鏈物流建設的政策措施》等政策,進一步加大發展生豬生產支持力度。依據能繁母豬場、育肥場設計存欄面積、2020年實際投資形成的資產以及相關支出發票等憑證對規模養殖場據實獎補。
第四條“加大財政涉農整合資金投入”引導涉農整合資金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加大生豬產業發展支持力度,同時鼓勵各地出台大型生豬養殖企業幫扶中小養殖戶恢復生豬生產的政策措施。
第五條“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降低生豬養殖項目信貸擔保服務收費標準,積極穩妥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開展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生豬活體抵押貸款試點;落實生豬養殖項目流動性資金短期貸款貼息支持政策。
第六條“加大生豬養殖用地保障力度”。生豬養殖輔助設施用地規模控制在養殖用地面積的10%以內,使用耕地的不得超過20畝,使用非耕地的不得超過25畝。開闢生豬養殖項目使用林地綠色通道,全力保障生豬養殖項目使用林地定額。
第七條“統籌做好生豬養殖項目指導服務”簡化環評審批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批程式,做好生豬養殖場項目選址、立項、用地審批、用水、用電、環保、禁養、貸款貼息、金融擔保等指導服務。
第八條“強化補貼補助政策落實”。加強推動非洲豬瘟撲殺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生豬養殖項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
第九條“建立一清單四制度”建立“生豬養殖重點縣、重點龍頭企業、重點項目”清單和“龍頭企業服務制度、部門協調製度、定期調度制度、督促檢查制度”,強化服務指導,推動生豬養殖項目加快落地。將恢復生豬生產工作列入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定期通報各地恢復生豬生產進度,及時督促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地區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
三、《若干措施》的突出特點
(一)突出重點環節,彌補關鍵短板。針對我省生豬恢復生產基礎不穩固、能繁母豬缺口大、養殖用地落實難、養殖農戶信心不足等突出問題,聚焦生豬標準化養殖圈舍建設、擴大生豬基礎產能兩項重點環節,加大用地保障、生豬標準化養殖圈舍建設財政獎補力度,加快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提升全省生豬規模化養殖水平;加大國內、國外引種扶持力度,引進優質良種豬,補充生豬基礎產能,彌補我省生豬生產發展的關鍵短板。
(二)強化政策扶持,調動各方積極性。充分發揮財政獎補資金、金融政策激勵引導作用和土地、防疫、環評政策支持作用,出台含金量高、創新突破大、針對性強的生豬產業政策措施,調動縣級人民政府、生豬養殖企業主體發展生豬生產的積極性。主動做好生豬養殖場項目選址、立項、用地審批、用水、用電、環保、禁養、貸款貼息、金融擔保等指導服務,營造良好的支持生豬養殖發展環境,合力推動生豬產業轉型升級,增強豬肉供應保障能力。
(三)建立推進制度,強化責任落實。一方面加強服務指導和部門協調。建立生豬養殖項目清單以及服務、部門協調、調度、督促檢查制度,解決生豬養殖項目落地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另一方面加強督查通報,強化責任落實。將恢復生豬生產工作列入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定期通報各地恢復生豬生產進度,及時督促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地區,確保如期完成生豬生產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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