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於2021年6月21日第十三屆雲南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務會議通過,於2021年7月19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 發布年份:2021年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於2021年6月21日第十三屆雲南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務會議通過,於2021年7月19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於2021年6月21日第十三屆雲南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務會議通過,於2021年7月19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2021年...
人民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與行政審批、工商登記等制度改革的新情況、新要求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其廢止、修改的決定,對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截至2014年底現行的190件規章和215件規範性檔案...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自1982年以來,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規章333件。經1993年以前的多次清理,已明令廢止49件。隨著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不斷發展,特別是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逐步實施,現行省人民政府規章中有些已經不能...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04.06.16由雲南省人民政府頒布。2004年5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二00四年六月十六日 為了維護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已經2010年11月25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11月29日 為了確保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目標如期實現,保證國家社會主義法制...
根據清理結果,省人民政府決定:一、對下列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的規定作出修改 1、將《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未經批准不得舉行集會遊行示威場所周邊距離範圍的規定》(雲政發[1990]166號)第一條第一款...
《雲南省政府關於廢止2001年以前發布的部分規章的決定》是雲南省政府發布的決定。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需要,根據《國務院關於廢止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00.08.02由雲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頒布單位 雲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0.08.02 實施時間 2000.08.02 ...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決定》(省政府令第197號)對該檔案內容作出修改。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製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根據《暫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0號)、《省政府關於修改有關行政強制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決定》(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決定》(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號)等修訂)。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於2018年11月29日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條例發布 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告 ...
2022年5月31日,同意《雲南省建築消防監督管理規定》規章修改發布,修改後的條款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2022年5月9日,第十三屆雲南省人民政府第152次常務會議通過《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對《雲南省...
修改部分規章 2022年5月31日,雲南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雲南省擁軍優屬規定》(1998年7月20日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3號公布 2010年11月29日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修正)部分規章:1.將第四條、第六條、第二十八條中“民政”修改為...
修訂條例 (2007年5月23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抗震...
《雲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是2016年6月10日施行的規定。規定全文 (2016年5月4日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號公布根據2020年2月13日《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雲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的決定》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
雲南省 內容 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細則 (1991年5月1日雲政發〔1991〕81號公布 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省政府令第163號)對該檔案內容作出修改。 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 5 號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2013)》(主席令第5號)和《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88號)、《國務院關於取消...
會議原則通過《雲南省“六個一”便民行動實施方案(送審稿)》《2018年省級財政科技計畫項目資金安排方案(送審稿)》《雲南省地方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送審稿)》。會議還原則通過《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決定(草案)...
修訂條例 (2012年7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目 錄...
(2009年3月27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
雲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涉及行政許可內容的修改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1994年11月30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6月29日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16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修訂條例...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第三批廢止部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在2002.04.25由...名稱:關於修改昆明市房屋估價標準的批覆發文字號:昆政復〔1983〕51號...程式暫行條例》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的規定》...
修訂的條例 (2012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目 ...
(2010年9月30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0年11月25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制定 (2010年9月...
在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了雲南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修改和廢止22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草案)》。其中,在審議《雲南省人才市場條例》涉及行政許可的修改時,常委會組成人員...
在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了雲南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修改和廢止22件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草案)》。其中,在審議《雲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交易管理條例》涉及行政許可的修改時,...
法律、法規對法律責任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05年8月10日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5號公布,2008年11月22日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1號修正的《雲南省物業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財經委員會認為,經過審議修改後的《條例(二審修改草案)》已基本成熟,建議本次會議付諸表決通過。以上說明,請予審議。審議結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在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委員們對省人民政府提交的《雲南省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