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徵收教育費附加實施辦法》是雲南省人民政府1986年公布的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徵收教育費附加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雲南省人民政府
《雲南省徵收教育費附加實施辦法》是雲南省人民政府1986年公布的規章。
《雲南省徵收教育費附加實施辦法》是雲南省人民政府1986年公布的規章。雲南省徵收教育費附加實施辦法(1986年9月10日雲政發〔1986〕126號公布 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
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均為教育費附加的納費義務人 (簡稱納費人)。凡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亦為代征教育費附加的義務人。 農業、鄉鎮企業,由鄉鎮人民政府徵收農村教育事業附加,不再徵收教育費附加。國務院(國發[2010]35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0]103號)檔案明確了外商投資企業...
9.將《雲南省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修改為:“《條例》第二條所稱的納稅人,是指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 將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中的“產品稅”修改為“消費稅”。10.將《雲南省徵收教育費附加實施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中的“產品稅”...
對違反本條規定的,其上級教育部門要予以制止,對直接責任人員要給予行政處分,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繳。第十四條 教育費附加的徵收具體辦法、收入的退庫、劃轉和會計、統計等事項,由市財政局另行發文。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第十六條 本辦法從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是1992年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地方法規,於1992年11月25日公布施行。簡介 (1986年10月29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2年11月25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正 1992年11月25日公布施行...
落實好我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徵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其他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雲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雲政辦發〔2019〕48號)。繼續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實現省級涉企行政事業...
《陝西省〈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實施辦法》是根據國務院《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和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制定的實施辦法。2024年1月28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9號公布《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等七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自2024年1月28日起施行。內容全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
《江蘇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徵收和使用管理辦法》是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自2023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1日。發布通知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財政廳等部門江蘇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徵收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蘇政辦規〔2023〕9號)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
三、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徵收的教育費附加,原則上應單獨填開“繳款單”,以“教育費附加收入”科目,按上述收入歸屬的規定,分別繳入中央金庫和地方金庫。四、其他事項暫按現行規定執行,具體使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下發。五、本通知從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執行。國務院 一九九四年二月七日 ...
第三條 教育費附加徵收管理應當堅持先收後支、列收列支、專款專用、收支平衡的原則。第四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教育費附加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市、縣(市)、區稅務、財政、教育、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做好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工作。第五條 本...
《河南省徵收教育費附加實施辦法》是河南省人民政府1986年公布的規章。河南省徵收教育費附加實施辦法 (1986年8月26日豫政〔1986〕90號公布,2011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號第一次修改,2017年4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第二次修改)第一條 為了擴大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加快發展基礎教育事業,根據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448 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總 理溫家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國務院關於修改《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作如下修改:刪去第三條第二款。將第三條修改為:“教育費...
1986年10月29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2年11月25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正 1992年11月25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修正) 頒布單位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2.11.25 實施時間 1992.11.25 ...
全市各級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教育附加徵收、使用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擅自減免、提高或降低徵收標準,截留、擠占或挪用的單位、個人,依法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教委、人行重慶營管部負責解釋。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凡自治州內外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款用於教育事業的,兔征一切稅費。第十九條 自治州民族教育經費以財政撥款為主,多種渠道籌措。依法足額徵收城市和農村教育費附加。城市教育費附加按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3%徵收。農村教育費附加按本鄉(鎮)農民人均純收入總額的1%徵收,未解決溫飽的農戶免徵。第二十條 本條例第九...
民辦教師工資的國家補助部分由縣級財政支付,縣級財政支付確有困難的部分,由地、州、市或者省財政給予補助;集體支付部分由鄉(鎮)從農村教育費附加和多渠道籌集的經費中解決。頂編代課教師的工資待遇參照民辦教師的工資待遇,由縣、鄉統籌解決。第十三條 在省認定的貧困鄉工作的教師,按有關規定享受浮動工資,同時...
鹹陽市地方教育附加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做好全市地方教育附加徵收管理工作,根據《陝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徵收管理辦法》(陝政辦發〔2011〕10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以下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除按國家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外,應按照...
《國務院關於修改《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2005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二○○五年八月二十日發布的檔案。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修改《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 發布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文號 第448 號 施行日期 2005年10月1日起 ...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7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發〔1986〕19號發布的《湖南省徵收教育費附加實施辦法》修訂信息 2022年9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經省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務會議通過,2022年10月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對《湖南省教育費附加...
雲南省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7月成立,地址位於昆明市人民中路156號。內設16個職能處室,2個直屬機構,4個事業單位,省監察廳派駐省地稅局監察室。雲南省地方稅務局擁有正式在職幹部12000餘人,主要負責營業稅、教育費附加、養老保險費等24種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任務。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