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勞動關係法律實證研究:以集體協商為例

集體勞動關係法律實證研究:以集體協商為例

《集體勞動關係法律實證研究:以集體協商為例》是2018年10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黎黎。

基本介紹

  • 書名:集體勞動關係法律實證研究:以集體協商為例
  • 作者:王黎黎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10月
  • 頁數:268 頁
  • 定價:76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2756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為例,集體勞動關係調整的立法模式為“協約自治”,即由職工方與企業方自主決定勞動條件,並予以實施。在實踐中,啟動協商程式的主要因素是政府推行與職工訴求;協商商談過程,主要表現為政府主導或企業統合;在協定審查中,政府超負荷的工作量由地方總工會巧妙分擔;在協定履行階段,政府、地方總工會分別開展靈活多樣的評比、巡視活動,激勵和督促了集體協定的履行。所以,工資集體協商實踐反映的集體勞動關係調整的實際模式為“統合協作”,即政府統籌治理,職工方、企業方、地方總工會三方協同合作的“一方統合,三方協作”的模式。這種新型調整模式的出現,是由於我國正在經歷由“國家統合”向“協約自治”過渡的勞動法制模式轉換而引起的正常現象。

作者簡介

王黎黎,法學博士,西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成都市法學會理事、四川省法學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會理事。2008年於中央民族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2009年於美國杜蘭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L.L.M.,Tulane University Law School),2014年於西南財經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
主要研究勞動法、經濟法。主講國際經濟法(雙語)、國際私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等課程,並擔任省級質量工程國際經濟法(雙語)課題負責人。在《巨觀經濟研究》《中央民族大學學報》《現代經濟探討》等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多篇被CSSCI收錄。合著著作1部,參編教材1部。主持教育部“春暉計畫”項目“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勞動爭議解決機制研究”等省部級課題3項、廳級課題5項,參研國家*、省廳級課題10餘項。
曾榮獲四川省第十七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排名第四)、2016年中國法學會“中國青年法學論壇”三等獎等獎項。

圖書目錄

緒論
第一節研究的維度:選題及其意義
第二節研究的起點:國內外研究現狀評述
一、工資集體協商實際規則的研究
二、我國集體勞動關係法律調整的研究
三、現有研究的評價
第三節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方法
第一章協約自治:集體勞動關係調整的立法模式
第一節治理策略的立法選擇:協約自治
第二節制度功能和理論依據
一、制度功能
二、理論依據
第三節法律關係巨觀構架
一、職工方內部
二、職工方與企業
三、政府與職工方、企業
四、地方總工會與職工方、企業
第四節工資集體協商的法定程式概覽
一、籌備啟動階段
二、協商商談階段
三、協定審查階段
四、協定履行階段
小結從“國家統合”轉換而來的“協約自治”
第二章政府推行與職工訴求:工資集體協商的啟動
第一節籌備啟動立法:合作主義下的工會啟動
一、籌備啟動的模式選擇
二、籌備啟動的具體規則分析
第二節籌備啟動總體實踐:合作主義與多元主義並存
第三節籌備啟動個案分析:政府推行與職工訴求
第四節籌備啟動階段實踐與立法的差異及其理論解釋
一、開啟自治的單一規定與多樣實踐
二、理論解釋:治理策略單一化無法對接勞動關係多樣化
小結勞動關係多樣化下的籌備啟動
第三章政府主導與企業統合:工資的集體協商
第一節協商商談的立法:勞資協約
一、協商商談的模式選擇
二、協商商談的法定規則分析
第二節協商商談的實踐:政府主導與企業統合
一、協商商談實踐模式:四種模式並存
二、協商商談實際規則:兩個主體主宰
第三節協商商談階段實踐與立法的差異及其理論解釋
一、有待落實的“自治規則”
二、理論解釋:制度變遷因素的不足與欠缺
小結制度變遷因素制約的協商商談
第四章政府超負與工會替補:工資集體協定的審查
第一節協定審查的立法:政府獨擔重任
一、集體契約審查的模式選擇
二、協定審查的法定規則分析
第二節協定審查的實踐:政府超負與工會補位
一、工資集體協定審查結果分析
二、地方總工會的預審制度:審查制度的巧妙完善
第三節協定審查階段實踐與立法的差異及其理論解釋
一、自治規則效力確保方式的改變
二、理論解釋:法律推動社會變遷條件的缺乏
小結社會變遷條件影響的協定審查
第五章政府激勵與工會督促:工資集體協定的履行
第一節協定履行的立法:勞資制衡為主
一、工資集體協定效力的法律規定
二、履行監督機制的法律規定
三、違約責任的法律規定
第二節協定履行的實踐:政府激勵與工會督促
一、工資集體協定效力的實踐規則
二、履行監督的實際機制
三、實踐中的違約追責
第三節協定履行階段實踐與立法的差異及其理論解釋
一、勞資自治途徑向企業管理方式的偏離
二、理論解釋:人力資源管理模式的主導
小結作為管理方式的協定履行
第六章統合協作:集體勞動關係調整的實踐模式
第一節制度實踐與立法的總體對比
一、制度功能和理論依據的實踐與立法對比
二、法律關係構架的實踐與立法對比
三、法定程式具體規則的實踐與立法對比
第二節治理策略的實踐展現:“統合協作”
一、實踐中治理策略的獨特性
二、“統合協作”的內涵
三、“統合協作”的特點
第三節“統合協作”出現緣由的理論解釋
一、目前解釋:制度設計者的刻意追求
二、一種新解釋:勞動法制模式轉換中的正常現象
小結“統合協作”的新型調整模式
第七章從“協約自治”到“統合協作”:制度偏差的反思
第一節“協約自治”的運行困局
一、“企業牴觸”的實證分析及引導
二、職工方與企業的溝通障礙
第二節“統合協作”的運行評價
一、脫離“國家統合”的合理路徑
二、走向“協約自治”中需要解決的問題
第三節集體勞動關係法律調整的制度完善
一、制度功能與理論依據的完善
二、法律關係構架的完善
三、法定程式具體規定的完善
小結走向自治的集體勞動關係
結語:歸納與自省
一、本書基本觀點
二、本書的研究限度
三、有待開始的研究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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