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遷子女

隨遷子女

隨遷子女是指跟隨父親或母親在一地生活、就學的非居住地戶籍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子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遷子女
  • 外文名:Migrant Workers' Children
教育政策,相關制度,數據統計,

教育政策

一是完善入學政策,保障入學機會。2016年,國務院印發《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明確提出改革隨遷子女就學機制,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教育部要求,從2021年起,各地均不得要求家長提供計畫生育、超齡入學、戶籍地無人監護等證明材料,精簡不必要的證明材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僅憑居住證入學。
二是擴大資源供給,推進就讀公辦。2021年印發了《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國家舉辦義務教育,確保義務教育公益屬性,各地要完善政府購買學位管理辦法,優先將隨遷子女占比較高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納入政府購買學位範圍。印發《關於督促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9號),要求學位資源相對緊張的人口集中流入地區,按照常住人口增長趨勢,進一步加強城鎮學校建設,擴大學位供給,滿足當地戶籍適齡兒童和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確保“應入盡入”、就近入學。同時通報了300個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較低的縣區,要求各地“一縣一案”制訂工作方案,切實解決隨遷子女入學問題。在近年來隨遷子女人數不斷增加的情況下,2020年全國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達1429.7萬,在遷入地公辦學校就讀(含政府購買學位)的比例達85.8%,與整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例(89.2%)大體相當。
三是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強化教育公平。2019年印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強調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畫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2020年起,按照“全部、齊步、穩步”要求全面推進“公民同招”政策平穩有序落地,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與當地戶籍都學生都可以報名民辦學校,錄取機會均等。印發《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意見》,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國家舉辦義務教育,確保義務教育公益屬性,強化民辦義務教育規範管理,提高民辦義務教育質量,並要求各地完善政府購買學位管理辦法,優先將隨遷子女占比較高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納入政府購買學位範圍,更充分地解決隨遷子女入學問題。
四是加強關心關愛,促進健康成長。2020年以來,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0〕18號)、《關於督促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9號)等檔案,要求各地各校加強教育關愛和人文關懷,對隨遷子女和當地戶籍學生實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在教育教學、日常管理和評優評先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並強調各地各校要加強學籍管理,切實做好隨遷子女控輟保學工作,建立健全隨遷子女關愛幫扶機制,加強情感上、學習上、生活上的關心幫助,使他們更好融入學校學習生活,促進全面健康成長。

相關制度

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各地要加強中高考報名政策統籌銜接,會同有關部門提前做好摸底核查,針對不同情況,加強分類引導,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能在當地參加高考。對於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報考條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要主動協調流出地予以穩妥處理,原則上回流出地參加高考。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審核考生的戶籍、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嚴厲打擊“高考移民”。對於通過非正常戶籍學籍遷移、戶籍學籍造假、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的,要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要加強政策宣傳,組織中學在新生入學等關鍵節點,讓學生和家長熟知高考報名政策。

數據統計

2023年7月5日,教育部網站發布2022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364.68萬人。其中,在國小就讀969.86萬人,在國中就讀394.83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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