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相關地方性政策和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縣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

機構職責,編辦領導,

機構職責

(二)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縣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分配(核定)和調整方案。
(四)負責全縣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招考及各類人員流動的編制計畫管理、備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管理機制。
(五)擬訂縣鄉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縣鄉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負責按程式向市編辦上報機關事業單位機構設定、編制調整等有關事項。
(六)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各級機關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縣議事協調機構設立和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縣直各部門之間和各部門與鄉鎮及縣委、縣政府派出機構之間的職責分工。
(七)按照省市統一部署,推進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定全縣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全縣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全縣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
(八)監督檢查全縣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及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九)擬訂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依法對全縣各級事業單位進行法人登記管理;擬訂全縣事業單位考核管理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十)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指導全縣機構編制系統化建設。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編辦領導

尹立軍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編辦主任
張青田 縣編辦副主任、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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