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湘潭市委、湘潭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潭市發[2001]34號)和《關於印發<湘潭市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潭市發[2001]35號)精神,設定湘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編委辦)。市編委辦是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市委的工作機構,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湘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類型:人事單位
  • 位置:湘潭市
  • 性質工作機構
  • 內設機構:綜合科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綜合科,行政機構編制科,事業機構編制科,工資統發審核(督查)科,

職能調整

增加貫徹落實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職能(國務院252號令)。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工作的有關政策,統一管理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和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以及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檢查監督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
(二)研究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與機構改革方案及有關規定;審核市直各部門和縣(市)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協調市直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職能調整;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與縣(市)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市直各部門的職能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縣(市)區黨政機關副科級以上機構設定、鄉鎮黨政機構設定限額和全市各級黨政群機關、鄉鎮機關的行政編制和專項編制總額。
(五)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機關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研究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負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市直和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職能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參與有關政策性安置方案的制定工作;研究提出事業單位編制控制計畫;審批市直科級事業單位機構設定;審批縣(市)區正科級事業單位機構設定;根據中央、省市有關規定,制訂全市性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指導、協調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級登記管轄範圍內事業單位的登記、年度報告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檢查監督和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級財政年度預算的人員編制審核工作,負責財政統發工資單位的人員編制的審核工作。
(九)負責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信息的採集和情況綜合,負責機構編制及事業單位管理信息的統計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編委辦設定4個職能科室:

綜合科

協助辦領導對政務、業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組織機構編制有關政策、規章的調查研究和檔案的擬稿、審核、彙編等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及室務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文電處理、綜合調研、信息、秘書、檔案、機要保密、接待、安全保衛、政工、人事、財務、老乾等日常事務管理和後勤服務;負責本辦各項規章制度的擬訂和督促落實;負責信訪工作,組織辦理有關機構編制工作方面的建議和提案;協助機關黨支部抓自身建設和指導縣(市)區編制部門自身建設;完成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機構編制科

貫徹實施有關行政機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擬訂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民眾團體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和政策,管理全市行政單位機構編制;審核市直黨政機關和市人大、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民眾團體機關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指導、協調各縣(市)區、鄉鎮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縣(市)區黨政副科級以上機構設定和鄉鎮黨政機構限額;負責財政統發工資行政單位人員編制的審核工作;擬訂全市黨政群機關行政編制和專項編制的分配方案;負責全市行政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市直黨政群機關人員異動審核和人員增、減註冊手續。

事業機構編制科

貫徹執行事業機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擬訂全市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和政策;根據中央、省市有關規定,研究制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審核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核市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以及市人大、市政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和民眾團體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能職責、領導職數、人員編制;負責事業單位財政預算和財政統發工資單位人員編制的審核工作;擬訂需由市統一核定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指導、協調縣(市)區有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工作,審核縣(市)區正科級以上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負責全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統計工作;負責市直事業單位人員異動審核和人員增、減註冊手續;負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面的綜合調研工作。

工資統發審核(督查)科

負責審核本級列入財政統發工資範圍的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編制性質、數量和實有人數;負責開具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列編通知單;查處在工資統發中多報、重報人員、編制等弄虛作假現象;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督查工作;負責與省工資統發審核中心對口統計及其它相關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