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是省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省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省委的工作機構,又是省政府的工作機構,列省委機構序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職責範圍,體制工作,

職責範圍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法規、政策;起草有關機構編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
二、研究制訂全省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組織實施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市、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省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協調省委、省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省委各部門之間、省政府各部門之間、省委各部門和省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省直各部門與市縣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省委、省政府各部門及部門管理機構、省政府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設區市黨委、政府工作部門及副局級以上行政機構設定;審核全省各級行政編制總額。
五、審核省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以及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負責省以下實行垂直管理系統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助管理國家有關部門設在我省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七、參與全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擬訂全省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及省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協同省直有關部門推進各類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改革和分類改革;審批設區市相當於當地局級事業單位的機構規格;審核設區市監督管理類事業單位的類別和編制;參與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審批;制訂有關事業單位的編制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並協調市縣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編制管理工作。

體制工作

一、指導全省各類開發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二、、指導協調全省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範圍和總量控制;審核在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但不占用本單位編制人員的數額。
三、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監督指導全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四、指導並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指導協調全省財政統發工資有關工作。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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