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墾利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職責: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 作用:主管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
- 所屬:墾利縣
主要職責,內設科室,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縣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縣行政事業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完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健全《機構編制管理證》制度。
(四)擬訂縣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縣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負責鎮(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的審核工作;審核副科級及以上行政機構設定和調整意見草案,審批、審核副科級以下行政機構設定和調整事項。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縣級機關、鎮(街道)機構設定、職責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縣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縣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和縣級機關各部門與鎮(街道)、辦事處、開發區之間職責分工。
(六)推進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各類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落實國家、省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審核各類事業單位機構設定、職責配置、經費來源、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編報需市審核的事業單位設立、調整立項計畫。
(七)監督檢查全縣機構編制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八)貫徹執行山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依法對全縣各類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擬訂各類事業單位考核管理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
(九)制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年度計畫;負責審批、審核機關事業單位政策性安置、招考及人員調整的編制使用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管理機制。
(十)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
(十一)負責本單位及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墾利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職責下設以下科室:
1、綜合室
2、機構編制室(監督檢查室與其合署)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26日,被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授予“山東省機構編制系統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