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

《陝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由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2月11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
  • 發布機構: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8年2月11日
辦法發布,辦法全文,

辦法發布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陝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2月11日

辦法全文

陝西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屬地監管責任,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96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各設區市和韓城市人民政府、楊凌示範區和西鹹新區管委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條 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領導下,由省政府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負責實施,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組織落實。考核工作從2017年到2020年,每年開展一次。
第四條 考核工作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遵循客觀公正原則,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第五條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況。
第六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細則,明確具體考核指標和分值。
第七條 考核工作於考核年度次年年初開始,3月底前完成。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一)自查評分。各市級政府(管委會)對照考核方案及細則,對考核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進行自查,填報自查考核表,形成自查報告,於2月中旬前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各市級政府(管委會)對自查報告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二)實地核查。3月中旬前,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組成考核組,採取抽查等方式,對各市級政府(管委會)考核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展情況和成效進行實地核查,對相關考核指標進行評估。實地核查採取聽取匯報、抽樣調查、核驗資料、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
(三)綜合評議。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根據各地自查情況,結合實地核查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安、信訪等部門和司法機關掌握的情況,進行考核評議,形成考核報告,報聯席會議審議。
第八條 考核採取分級評分法,基準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考核等級為A級:
1.領導重視、工作機制健全,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完備、落實得力,工作成效明顯;
2.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前四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級為C級:
1.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欠薪問題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後兩名的;
2.發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50人以上群體性事件的或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極端事件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3.因不積極履行法定職責等造成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
(三)考核等級在A、C級以外的為B級。
第九條 考核結果報經省政府同意後,由聯席會議向各市級政府(管委會)通報,並抄送省委組織部,作為對各市級政府(管委會)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參考。考核過程中發現需要問責的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第十條 對考核等級為A級的,由聯席會議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等級為C級的,由聯席會議對該市級政府(管委會)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約談市級政府(管委會)應當制定整改措施,並在被約談後2周內提交書面報告,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督促落實。
第十一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造成考核結果失實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二條 各市級政府(管委會)可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關辦法,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考核。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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