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醫療事故與糾紛》是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秦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防範醫療事故與糾紛
- 作者:張秦初
- 出版社:人民衛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0年4月
- 頁數:582 頁
- 定價:26.5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117036726
《防範醫療事故與糾紛》是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秦初。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醫療糾紛,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
第十五條 發生醫療糾紛後,醫療機構應當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啟動醫療糾紛處置預案,並按下列程式處置:(一)及時組織醫院專家會診,將會診意見告知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二)在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在場的情況下,按《醫療事故處理...
本規定所稱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因診療活動引發的爭議。第三條 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屬地負責、實事求是、依法處理,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
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是為有效預防和準確處置醫療糾紛,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而推出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和準確處置醫療糾紛,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保障醫療安全...
遵義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暫行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與處理醫療糾紛,保護醫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法務部 衛生部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指導醫療機構建立醫患糾紛預防機制,引導醫療機構通過人民調解化解醫患糾紛。第五條(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區、縣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委”)是專業調解所在行政區域內醫患糾紛的民眾性組織,接受區、縣...
本辦法所稱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當事人之間因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過程中實施的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行為而引發的爭議。第三條 醫療糾紛的預防與處理,應當堅持預防為主、公平合理、及時便民、依法處理的原則。第四條 衛生計生...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依法處置醫療糾紛,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防範醫療事故與糾紛:寫給醫生(第2版)》是2006年8月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秦初。內容簡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國務院2002年4月4日頒布,2002年9月1日施行)實施後,醫療糾紛事故的處理髮生了很大變化。《防範醫療...
防範醫療事故與糾紛 《防範醫療事故與糾紛》是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秦初。
醫療事故預防是指,採取各種可行的方式及方法預防醫療事故的發生。為了有效地預防醫療事故,2002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必須積極從各方面預防醫療事故。預防方法 1、強化安全醫療教育。每年定期組織...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和科學調處醫患糾紛,保護醫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患糾紛...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是為了將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工作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而制定的法規。經2018年6月20日國務院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2018年7月31日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安徽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與處置醫療糾紛,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醫療糾紛的預防與處置,適用本辦法。本辦法...
為有效預防和處置醫療糾紛,保護患者、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第十四條 醫務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一)遵守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操作規範;(二)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增強責任心,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三)努力鑽研業務,更新知識,提高專業...
第一條 為了預防與處理醫療糾紛,保護醫患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
濰坊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預防和依法處置醫療糾紛,保護患方、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達州市人民政府令[2013]64號 《達州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實施辦法》已經2013年11月18日達州市第三屆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與處置醫療...
醫療風險預警是指對醫療活動中可能出現的各種不安全事件或者醫療風險進行監測、匯總、分析、預報,並提出相應的防範措施。預警的目的作用是通過預警體系建立一系列防控機制和標準,提高醫療安全質量、改進醫院管理水平、防止事故發生、減少糾紛...
黃岡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發布時間是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發布單位是黃岡市人民政府。檔案通知 黃岡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黃岡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的通知 黃政規〔2011〕1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
第十三條 醫務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一)遵守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範;(二)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增強責任心,關心愛護患者,維護患者尊嚴,保護患者隱私;(三)鑽研業務,更新知識,...
第二條 威海市行政區域內醫療糾紛的預防與處置,適用本辦法。醫療過錯、醫療事故的責任認定和賠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糾紛,是指患者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第十二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關於醫患糾紛的報告後,應當按照下列程式處置:(一)責令醫療機構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二)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和教育疏導工作,引導醫患雙方依法妥善解決糾紛;(三)當事人申請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按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湘潭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該《辦法》於2012年2月23日由湘潭市人民...
第十七條 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監控和評價制度、醫療安全責任制度和醫療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醫療事故,減少醫患糾紛。第十八條 醫療機構應當制定預防與處置醫患糾紛工作預案,並報送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公安派出所備案...
(一)啟動醫療糾紛處置預案,及時組織醫院醫療服務安全管理委員會專家論證,將論證意見告知患者及其家屬,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瞞報、緩報、謊報; (二)在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在場的情況下,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標準封存...
第八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廣漢市醫療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應當依法履行對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的嚴格監督和管理,健全預防和處置醫療糾紛應急管理工作機制,督促指導醫療機構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提高服務質量和醫療水平,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努力實現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