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2月2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 2010年02月20日
- 主題分類: 社會保障
《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2月20日。
《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2月20日。檔案全文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財政直管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國務院關於企業離退休人員加增離退休金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在1994年成文,發布於2010年12月,其發布文號為國辦發〔1994〕62號,主要內容是講在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形勢下,為了保障和逐步改善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國務院決定適當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檔案背景 在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形勢下,為了...
據此,我市2010年度在核定退休人員待遇和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基數時,按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9年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0965元執行。基本信息 為確保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的平穩有序運行。現將有關業務工作啟動的情況宣傳如下:(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單位和職工月繳費...
2、養老金計發辦法。養老金計發執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辦法: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退休時上年度省或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
國務院關於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 離退休金的通知 (國發〔1994〕9號1994年2月22日)在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形勢下,黨和政府對廣大離退休人員一直是關心愛護的。為了保障和逐步改善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國務院決定從1993年10月起適當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國...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通知全文 編輯 語音 現通知如下: 一、調整的人員範圍。2008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二、調整的時間。2009年1月1日起。 三、調整標準和辦法。全省月人均增加130元,採取與個人繳費年限及各地繳費水平適當掛鈎的辦法,...
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城鎮超齡人員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待遇的通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6號)規定,結合我...
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儘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1]自2018年7月1日起,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實施。 [2]2023年12月,國家金融...
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退休人員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鈎機制;統籌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逐步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建立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發展多層次...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東府辦〔2002〕3號) 各鎮人民政府(區辦事處)、城區政府籌備組,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我市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到位的實際情況,為更好保障有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市政府決定,從2002年1月起進一步調整全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
2013年1月9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工、高齡人員等群體適當再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2013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於參保人員延長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自2005年起,國家已連續六年七次提高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的總體待遇水平翻了一番。基本含義:過渡性養老金是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基本養老金,即大家口頭所稱的養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資,是由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三部分組成。產生原因:1995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和逐步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積極發展企業年金,形成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和監管,增加對養老保險的投入,完善多渠道籌資機制;在全面實施市級統籌的基礎上,實現省級統籌;進一步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
近年來,各設區市和有關部門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中心,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切實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促進我省改革、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
無論是養老還是醫療,很多事業單位包括機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正在推進,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隨著社保標準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斷推進,“雙軌制”終將合併統一。2013年的中央預算安排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繼續增長,按照10%左右的標準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為不同制度下的養老金並軌,打...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要求以及《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就深化全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有關問題通知中文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時...
2006年12月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06〕42號印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該《決定》分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加強基金征繳與監管、調整和做實個人賬戶、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加快提高統籌層次、...
國務院關於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金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2年05月15日發布,自1992年05月1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務院決定,從一九九二年一月起,適當增加企業離休、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金。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未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的...
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參加工作,《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享有過渡性養老金,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重慶市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重慶市2013年調整城鎮超齡人員征...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待遇...
《關於解決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7月28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財政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統籌單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
根據《國務院關於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和行業統籌移交地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8〕28號)精神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勞社部函〔1998〕74號檔案的要求,結合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的實際,現就切實做好行業統籌移交地方管理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
為切實解決我市用人單位未參保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養老保障有關遺留問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107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均衡地區間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基金)負擔,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而制定的檔案,2018年5月30日,由國務院印發,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關於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10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102號)和人力資源和...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完善和統一全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區縣(自治縣、市)政府的責任和事權劃分,更好地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市政府決定從2004年起,在全市執行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體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和《關於做好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4〕8號)檔案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4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