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東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發布單位:東莞市人民政府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東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東府辦〔2002〕3號) 各鎮人民政府(區辦事處)、城區政府籌備組,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我市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到位的實際情況,為更好保障有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市政府決定,從2002年1月起進一步調整全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
檔案通知 關於2014年廣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各地及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委),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企業(含參加...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掛鈎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與繳費年限掛鈎 2021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鈎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
《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2022年5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的通知。制定經過 2022年5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內容解讀 《通知》明確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調整...
東莞基本養老金核定由市社會保障局受理。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
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標準,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目標 編輯 語音 在本通知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職工,除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
《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3月26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省財政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21號 通知信息 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
2021年3月12日,在公布的“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等原則,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2021年4月,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2日...
按本通知規定增加的離退休金併入本人離退休金基數。二、國有企業中根據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可適當增加退職生活費。增加退職生活費的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確定。三、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離退休人員和退職人員增加離退休金和退職生活費問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6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城鎮超齡人員、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待遇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中文名 ...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的通知是指重慶市人民政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規定製定的關於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中文名 重慶市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43號)和勞動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河北省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函》(勞社廳函〔2008〕8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就...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重慶市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3日 [1] 重慶市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
國務院關於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金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92年05月15日發布,自1992年05月1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務院決定,從一九九二年一月起,適當增加企業離休、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金。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未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的...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從2004年7月1日起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勞社部發[2004]24號),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200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調整範圍和執行時間 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範圍為:2003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
在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形勢下,為了保障和逐步改善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國務院決定適當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務院關於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離退休金的通知》(國發〔1994〕9號,以下簡稱《通知》)下發後,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正在認真...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省級養老保險調劑辦法的通知,廣東省級養老保險調劑辦法自1998年實施以來,為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近年的實施情況看,現行省級養老保險調劑辦法仍存在上繳比例偏低、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難以滿足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以及進一步提高企業離退休...
關於北京市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一則通知。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勞動處,各中央在京企業,各計畫單列企業:為保障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範圍內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的基本生活,經市政府批准,現對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2013...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現將《廣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印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廣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九日 主要內容 廣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第一條為適應勞動、工資制度改革的需要,保障企業離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福建省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1996年頒布的地方法規。通知信息 【發布文號】閩政[1996]18號 【發布日期】1996-04-02 【生效日期】1996-04-0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通知內容 各地區行政公署,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為了進一步保障企業離退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