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
- 對象: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 對應:養老保險制度
- 發布時間 :1998年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
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標準,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目標 編輯 語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每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國務院...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的決定》(粵發〔2008〕5號)精神,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根據《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
計發基數:在廣東,根據省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有關規定,退休時的視同繳費賬戶總額作為計發過渡性養老金的基數。享有人群:具有視同繳費權益並建立了視同繳費賬戶的下列參保...
但是,由於這項改革仍處在試點階段,目前還存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統一、企業負擔重、統籌層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必須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目標和原則,進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促進經濟與社會健康...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根據《...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從個人賬戶中支出,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照省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粵府〔2006〕96號)規定執行。個人賬戶儲存額發放完後,由統籌地區人民政...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國發[2005]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當今,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河北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冀政[1998]1號)等法律法規。
《梅州市人民政府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是梅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梅州市人民政府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
改革開放以來,各地為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隨著改革的深入,原有保障能力較低的養老保險機制已不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為改革舊的養老保險機制,去年(1993年)6月,省人民政府下發了《廣東省職工社會養老...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
社會保險制度創新的進展與績效 養老保險制度 1997年7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及其後若干重要政策的調整,肯定了各地的成功探索,總結了試點的經驗,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
1.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2.基礎養老金基本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參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
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發〔2006〕48號,以下簡稱《通知》),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印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
14個地級以上市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居民月人均低保標準分別提高19.1%、17.6%,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提高18.2%,年人均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分散供養標準分別提高1200元、1300元。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平均提高19.1%。社會養老服務體系...
為有效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最佳化企業發展環境,助推企業轉型升級,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48號)要求,結合《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行動計畫(2016-2018年)》(粵府〔2016〕15號)有關...
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114)(1995年3月1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工基本養老保險度的決定(116)(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18)(2005年12月3日)企業年金試行辦法(122)(2004...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符合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