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限期辦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手續的通知

《關於限期辦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手續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6月0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限期辦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手續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11]10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11年06月07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各擴權縣(市)環保局、各有關單位:
今年以來,省廳組織人員對2006年以來全省建設項目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了檢查,根據檢查結果,附表中的46個項目“三同時”環保工程不完善,未經批准擅自投入試運行。
請各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責令有關建設單位立即停止試運行,認真進行整改,嚴格落實環評及批覆中要求的各項“三同時”環保措施;整改完成後須報請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現場檢查,並徵求省子牙河白洋淀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意見後方可投入試運行;試運行期內要全面落實各項環保要求,並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的規定,於2011年7月5日前辦理環境保護驗收手續。逾期我廳將依據環保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此項工作請建設項目所在設區市環境保護局負責監督落實。
附屬檔案:河北省環保廳下達限期驗收項目清單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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