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0年城市防汛抗旱檢查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2010年城市防汛抗旱檢查工作的通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辦公廳2010年5月6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10年城市防汛抗旱檢查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辦公廳
  • 發布時間: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 範圍:全國
  • 發布文號:建辦城函〔2010〕335號
條例內容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水務廳,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務局,重慶市市政管理委員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做好2010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根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國家防總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旱檢查工作的通知》(辦汛一〔2010〕11號)的要求,決定對城市的防汛抗旱準備情況進行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檢查內容
(一)城市防汛抗旱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
(二)應急預案編制修訂與完善,有關物資的配備與維護,以及搶險隊伍建設和應急措施落實情況。
(三)汛前城鎮排水設施維護、管道疏浚等安全管理工作及其督導情況。
(四)市政公用設施和建築工地防汛抗旱措施落實情況。
二、檢查方式及時間安排
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防汛抗旱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要在5月21日前結束。
我部將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於5月下旬進行重點抽查。具體抽查城市和時間另行通知。
三、有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充分認識開展此次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健全組織體系和機制,細化檢查方案,切實提高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實效。
(二)加強重點環節的排查治理。要對泵站、排水管網進行全面檢查,確保供排水設施安全正常運轉,在管道疏通時,要嚴格執行相關操作規程,嚴防中毒、傷亡等安全事故發生;要對易受雨水浸泡、洪水侵襲的道路、橋樑進行必要的維護和加固,確保居民出行安全;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危舊房、棚戶區等落實防汛措施,制定和落實緊急疏散預案;
要認真排查在建項目施工現場可能存在的各類隱患,重點檢查深基坑、邊坡、臨時設施等重點部位的導流方案和安全度汛措施落實情況。
(三)強化監督檢查力度。各地住房城鄉建設(城市水務)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做好對供排水等公共設施運行維護和建築施工等單位自查工作的督促檢查。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責任單位立即整改,並做好整改情況的跟蹤督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四)切實保障旱期城市供水安全。要加強城市用水的科學調配,加大城鄉統籌區域供水管網聯通工程建設力度;加強計畫用水管理和節約用水工作,以節水保供水,進一步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
(五)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防總關於防汛抗旱值班規定》,落實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加強信息溝通,保證汛情、險情信息渠道的暢通並提高信息傳遞時效。要組織落實城市防汛抗旱物資和搶險隊伍,及時發現和處理險情隱患。
請各地於2010年5月25日前將城市防汛抗旱檢查情況材料(包括電子檔案)報我部城市建設司。
電 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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