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聊城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是聊城市水利局直屬單位。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法規政策,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辦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負責研究提出全市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和決策意見、特大洪水防禦預案、抗洪救災組織指揮預案、重點防汛工程的度汛方案和洪水處理方案、用水緊張期的水量調度方案;
3、負責審查和審批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調度方案和有防洪任務的重要建設項目的防洪標準,並參與防汛工程竣工驗收;
4、組織實施市級以上水工程在主汛期的跨流域流水、排水和有計畫地蓄水,會同有關單位協調流域機構與地方的有關關係,協同有關單位處理縣(市區)級以上的邊界水事糾紛,歸口承辦引黃入衛等跨省、市、縣調水工作;
5、研究制訂並督促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實施防汛抗旱責任制,參與組織抗洪搶險工作並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和指導,指導全市抗旱服務隊的建設與管理;
6、組織和協調有關單位編報全市防汛歲修工程、水毀工程、縣(市區)以上邊界水利工程建設計畫,提出上述工程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意見,經批准後負責監督實施;
7、負責防汛通訊、調度現代化、水利信息網及其設備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及專項經費的分配使用建議計畫,並監督實施;
8、及時準確地掌握雨情、汛情、旱情、災情和水利工程運行狀況,必要時發布水情、汛情、旱情預報或公報;
9、負責全市防汛抗旱組織、引黃用水協調、重大旱情、災情的調查、通報,全市跨縣(市區)調水方案的制定及督查;對較大河流、水庫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10、協調有關單位搞好國家防洪排澇工程管理、調度;
11、負責貫徹落實、宣傳《防洪法》;
12、負責制訂並監督實施全市防汛值班工作制度和局機關防汛值班工作,監督檢查縣(市區)、市直行業防汛辦事機構防汛值班工作;
13、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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