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跨境電子商務 新業態發展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跨境電商穩外貿保就業等積極作用,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商健康快速發展,現就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出口試點有關監管事宜發布的公告。由海關總署於2020年6月12日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2日
- 實施時間:2020年7月1日
-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跨境電子商務 新業態發展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跨境電商穩外貿保就業等積極作用,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商健康快速發展,現就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出口試點有關監管事宜發布的公告。由海關總署於2020年6月12日發布實施。
《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跨境電子商務 新業態發展的部署要求,充分發揮跨境電商穩外貿保就業等積極作用,進一步促進跨境電商健康快速發展,現就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出口試...
(一)電子商務企業或個人通過經海關認可並且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實現跨境交易進出境貨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關監管。 (二)電子商務企業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申報清單》(以下簡稱《貨物清單》,...
這與近期海關總署發布的《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中提出的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實施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新政相契合,將進一步加快跨境電子商務與製造業融合發展,在促進外貿出口提質增效的同時加快製造...
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監管試點,不斷最佳化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業務流程模式。推進“智慧口岸”建設,套用智慧型化先進設備和人工智慧技術,對包裹實施“非侵入式”查驗,實行24小時智慧通關。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稅收...
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最佳化整合商務、海關、稅務、外匯等政務服務資源,打通跨境電商模式關鍵節點,強化政策集成創新,建設集採購、銷售、存儲、物流於一體的綜合園區,創新發展“9710”(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模式,增強區域輻射帶動力...
鼓勵傳統製造型企業和外貿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轉型升級,支持其通過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逐步推進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工廠對消費者(M2C)、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消費者(B2C)等發展模式,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出口與...
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9710)、跨境貿易電子商務(9610)、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9810)等跨境電子商務模式進行全口徑統計分析,形成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數據統計體系,定期發布相關數據統計分析報告,為政府監管和企業經營...
“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為工作軸心,創新外貿增長方式,推動企業對企業(B2B)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在B2B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利用跨境網路B2B出口,建立由生產廠商直接面向海外...
著力強化金融、信息、物流等要素保障,吸引上下游企業入駐,大力發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9610)、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9710)、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9810)等跨境電商業務,提升對外開放層次和能級。(一)搭建線上線下“雙平台...
海關總署會同商務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加快跨境電子商務通關試點建設,加快電子口岸結匯、退稅系統與大型電子商務平台的系統對接。三、其他事項 (一)本意見所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是指我國出口企業通過網際網路向...
(發改高技[2011]463號,以下簡稱《意見》)和《關於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2]226號,以下簡稱《通知》)的各項工作安排,我委商有關部門決定組織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電子商務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
我國跨境電子商務主要分為企業對企業(即B2B)和企業對消費者(即B2C)的貿易模式。B2B模式下,企業運用電子商務以廣告和信息發布為主,成交和通關流程基本線上下完成,本質上仍屬傳統貿易,已納入海關一般貿易統計。B2C模式下,我國企業...
(五)建設線上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台。建設1個公服平台,按照跨境貿易電商(海關監管代碼9610)、保稅跨境貿易電商(海關監管代碼1210)、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海關監管代碼9710)、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海關監管代碼9810)監管要求,...
充分發揮政府、行業、企業等各方積極性,形成加快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合力。(三)發展目標 按照“五區聯動、複製推廣、帶動全州”的思路,以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為主攻方向,加快構建數字驅動、消費拉動、品牌培育、產業鏈...
關於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的公告 為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業務發展,方便企業通關,規範海關管理,實施海關統計,決定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全稱“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
衛浴陶瓷、建築機械、汽車零部件和特色農產品等傳統企業藉助跨境電商轉型升級,發展自主品牌,大力推進B2B(企業對企業)、M2C(工廠對消費者)等模式發展,藉助B2C(企業對個人)分銷渠道,拓展海外終端直銷網路,實現外貿出口與品牌價值同步...
在全國適用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B2B)直接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監管模式,完善配套政策。便利跨境電商進出口退換貨管理。最佳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穩步開展跨境電商零售進口藥品試點工作。引導企業用好跨境電商零售出口增值稅、消費稅...
便利個人貿易項下外匯資金結算,鼓勵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個人開設個人外匯結算賬戶,直接在銀行辦理跨境電子商務涉及的外匯收支。支持銀行機構提高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以其納稅信用為依據的授信額度,擴大信用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出口信用保險、保單...
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賬款融資、倉單質押、保險理財等完備便捷、風險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務。支持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倉融資業務等金融服務,擴大電子商務出口信用保險覆蓋...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北京海關、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外匯管理部、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管委會等相關單位)11.建立完善企業對接服務機制。加強調研走訪,摸清重點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情況,建立聯繫對接和跟蹤服務機制,及時...
跨境電商等新型商業模式成為當前外貿的一大亮點。商務部外貿司副司長王東堂介紹說,2015年以來,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增速超過30%,市場採購貿易增幅超過70%,帶動了大量中小微企業出口,成為新的外貿增長點,為穩定就業做出了積極貢獻。簡介 由發...
《通知》在現行15個試點城市基礎上,將政策適用範圍擴大至北京等22個新批跨境電商綜試區城市,進一步完善區域布局,促進行業發展,也更好滿足居民消費需求。《通知》對各方應承擔的責任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跨境電商企業承擔商品質量...
lE貿易出口服務系統 l用戶管理系統 l安全認證保障系統 l外部數據接入系統 l套用支撐系統 l基礎支撐系統 建設周期 本次試點建設周期兩年 建設規模 本次試點平台初步實現以一家跨境電商企業(EBay)為主、一家物流企業(河南郵政速遞)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精神,為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外貿”方式推動我省外貿發展,促進企業和外貿轉型升級,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實施“一帶一路”國家戰略,經省政府同意...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景德鎮綜試區的政策支持,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探索創新,促進創新舉措在景德鎮綜試區落地。(三)最佳化發展環境。深化跨境貿易...
以宜春宜陽新區數字經濟產業聚集區為基礎,建設宜春綜試區核心區,集聚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人才培養、活動舉辦、產業孵化、配套服務等各類資源,形成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高地。重點支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9710)和跨境貿易電子...
至2023年,實現“6510”跨境電商發展目標,即完成跨境電商6大創新模式試點,引導跨境電商各類市場主體向郴州集聚,引進和培育5 家跨境電商龍頭企業,實現跨境電商年進出口額10億美元以上,進一步提升跨境電商對全省經濟發展的貢獻率。二、主要...
鼓勵開展訂單融資、倉單質押、保險理財、賬期墊資等一站式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金融服務。支持能夠承擔相關業務的保險公司與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合作,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資信評估和海外倉業務金融服務。(責任單位:省...
鼓勵商業銀行與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多元化金融合作,創新與產業發展相適應的金融、保理產品,研究推出出口信保新模式。3.構建信息共享體系。推動上饒市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台與中國(江西)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江西省跨境電子商務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