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6月2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檢查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建質〔2014〕60號
  • 發布單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 2014年06月25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的管理,規範檢測機構行為,整體提升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水平和能力,按照《提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整體水平三年工作方案》要求,決定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省內所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含在我省開展檢測業務的外埠檢測機構),重點是近年來監督檢查存在嚴重問題、檢測數據上傳明顯偏少或數據有明顯問題、檢測不合格報告偏少、社會反映差和民眾投訴較多的檢測機構。
二、檢查內容
(一)檢測機構當前達到資質條件情況。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質〔2010〕40號)要求,抽查檢測機構檢測人員、儀器設備、檢測場地、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等是否符合要求。
(二)檢測機構市場行為。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141號部令)、《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管理規範》(GB50618-2011)及我省檢測管理有關要求,檢查檢測機構在資質範圍內從事檢測活動情況、檢測人員資格符合情況等。
(三)檢測工作質量。包括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的運轉及執行情況,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檢測工作程式執行情況、檢測報告的完整性及準確性,檢測檔案的管理等。
(四)信息化套用。按照《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信息管理實施細則》(冀建質〔2012〕568號)要求,檢查檢測機構檢測管理軟體與省監管平台互聯互通、檢測人員套用檢測管理軟體以及檢測數據上傳情況等。
三、檢查方式
按照各設區市自查與省廳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檢測機構要進行自查,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市、所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各設區市檢查結束後,省廳抽查每個設區市1/3檢測單位,共抽查約100家,其中突檢20家以上。抽查以使用功能檢測、主體結構檢測和建築節能檢測機構為主。檢查採取隨機抽取在建工程項目,根據檢測報告追溯檢測機構,現場查驗資料形式,並抽查檢測人員實際操作。
四、工作安排
(一)8月31日前,各設區市完成對本市、檢測機構的檢查,並向我廳報送檢查工作情況報告。檢查工作情況報告應包括:檢查的總體情況、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要根據檢查內容進行分析)、處罰及整改情況、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9-10月份,省廳派出檢查組,抽查各地部分檢測機構,匯總監督檢查情況,印發檢查結果通報。
五、其他事項
(一)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對其進行查處。
(二)未取得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無效,所涉及的工程項目須按有關規定進行質量檢測。
附屬檔案:1、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查表
2、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查記錄表(場地、設備、人員、資料抽查)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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