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是天府新區成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為進一步加強直管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切實提高新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 發布單位:天府新區成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各建設、監理施工、勘察設計、檢測、設備安拆等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切實提高新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檔案,天府新區成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天府新區質安站)結合新區實際情況,現就加強新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加強提高質量安全管理意識,認真履行基本建設程式
1.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備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經自查合格後,向天府新區質安站申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現場勘驗。
2.建設工程開工前,應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可分階段辦理,未取得施工許可證不得擅自開工。
3.施工圖設計檔案應報送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機構審查,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檔案不得擅自變更;涉及主要內容變更的
4.深基坑工程應發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監測和檢測單位,相關責任主體單位應嚴格按照《成都市建築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辦法》對深基坑工程進行設計、諮詢論證、施工、驗收和監測等管理,確保深基坑安全。
5.在施工過程中,相關建設責任主體單位應按規定組織和參加質量安全驗收工作,並按照《天府新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指南》將需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內容告知天府新區質安站。
二、各建設主體責任單位應切實履行質量安全責任
各建設責任主體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檔案要求,切實履行各自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
1.設定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機構,定期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督促、組織相關單位消除安全隱患。
2.對施工現場揚塵整治和文明施工負總責,在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檔案中將安全文明施工費單列,不得將其納入招標投標競價範圍,並嚴格按照規定撥付。
3.應對工程毗鄰建(構)築物、管線和設施等進行現場調查,並向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供相關的調查資料和保護要求,要求相關單位在勘察檔案、設計檔案、施工方案等檔案中明確相應的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
4.不得明示或暗示任何責任主體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
(二)勘察、設計單位
1.勘察、設計單位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
2.勘察單位應結合工程特點明確說明地質條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風險,必要時針對特殊地質條件提出專項勘察建議。
3.深基坑工程設計單位應根據工程周邊環境、勘察報告等進行設計,設計檔案技術措施應能確保基坑及周邊建(構)築物、道路、管線等安全,深基坑工程設計檔案應包含支護結構、土方開挖、地下水控制、環境和管線保護、監測技術要求、基坑允許暴露時間及安全驗算書等內容。
4.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應急搶險的需要,配合有關單位及時提出處理措施。
(三)施工單位
1.建立健全質量安全責任制和管理機構,按要求為工程項目派駐項目經理、安全工程師、專職安全員,落實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2.應執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文)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專家論證,嚴格按照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並做好驗收工作。
3.對基坑支護結構及工程周邊環境等進行施工監測、安全巡視和綜合分析,發現異常時,及時通知建設、設計、監理等單位,並採取應對措施確保全全。
4.嚴格按照《關於加強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通知》(天成質安發〔2014〕9號)規定,對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檢測和驗收等程式進行管理,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機具、設備,凡超過8年的老舊建築起重機械每年必須提供合格的鑑定報告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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