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交通建設市場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交通建設市場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是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為進一步規範交通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和遏制圍標串標行為以及標後工程管理欠規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服務好我省新一輪交通建設大會戰,進一步提升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對各地級以上市交通運輸局(委)、公路局下發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交通建設市場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各地級以上市交通運輸局(委)、公路局,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局,省交通運輸工程質量監督站、造價管理站、規劃研究中心,省南粵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港珠澳大橋管理局:
為進一步規範交通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和遏制圍標串標行為以及標後工程管理欠規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服務好我省新一輪交通建設大會戰,進一步提升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並經省法制辦審查同意,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嚴格源頭管控,進一步規範交通建設市場秩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大力整頓和規範交通建設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認真解決工程招標投標中弄虛作假、串標圍標、掛靠借用資質投標等問題,加快解決違法轉包、違規分包問題。
(一)狠抓招投標工作的監管。根據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圍標串標專項治理工作要求,按照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路水運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粵交基〔2015〕1245號)要求,進一步規範交通建設市場秩序、深化廉政建設工作,完善工程施工招標檔案編制、招投標交易行為、資格審查、評標辦法調整、評標專家行為、招投標信息公開、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和減輕施工企業投標負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投標人不得以低價搶標、高價變更方式擾亂交通建設市場秩序,招標人不得隨意超越契約約定補償相關費用。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及投標單位和人員在招投標工作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狠抓招投標失信行為的查處。切實加強投標單位遞交材料的核查工作,對評標過程中發現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串通投標,行賄謀取中標,中標無效。全省通報批評,按照“招投標法”、“招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進行處罰,並按我省交通建設信用管理相關規定進行信用評價扣分處理。
(三)狠抓轉包行為的查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七條、《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等規定,對轉包單位處以工程契約價款10‰的罰款,全省通報批評,該企業在我省交通建設信用評價中,信用等級直接按D級認定。
(四)狠抓工程分包管理。按照《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實施細則》(粵交基〔2015〕634號),鼓勵公路工程依法進行專業化施工分包,承包人可以將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項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格和類似工程經驗的單位。承包人應按規定將分包契約報監理人審查,報發包人備案。承包人、分包人應當嚴格遵循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承包工程和分包專項工程的會計核算,接受發包人和相關監管單位的監督檢查。按規定開展承包人和分包人信用評價工作,納入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信用評價體系。對於將契約段全部工作內容肢解後分別分包的,該承包人在我省交通建設信用評價等級直接按D級認定,全省通報批評。對於將承包工程進行違規分包的,該承包人在我省交通建設信用評價中,履約行為每次扣30分。
二、嚴格過程管控,進一步落實質量安全責任
(一)強化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總體責任。
建設單位應建立健全項目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招標及契約檔案須明確項目質量和安全目標及責任、施工標準化和“平安工地”創建要求並落實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及先開工後補辦手續等現象的發生。不得肢解發包、指定分包、指定建築材料;不得隨意壓縮工期,壓低契約費用,剋扣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以及拖欠工程款、監理費。工程監理費用按照國家收費標準,結合工程特點和監理內容,合理確定。工程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要定期會同總監辦組織開展施工現場日常質量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排查等,加強對重大風險源的管理,並督促質量安全問題的整改工作,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反饋。
(二)強化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
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負有主體責任,要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落實崗位責任。一是要按照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施工規範、施工方案明確的相關要求組織施工,遵守工序質量、安全控制及驗收規定,嚴格材料、構配件見證取樣質量檢測。二是要依法規範管理施工分包和勞務合作,嚴禁以包代管。三是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公路橋樑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高速公路路塹高邊坡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要求,落實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於評估結果為重大安全風險的分部分項工程,要建立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審查機制。隧道開挖、梁板架設、沉箱安裝、水下爆破等風險較大工序實行項目領導班子或主管質量、安全的負責人在崗帶班制度,發現嚴重違規操作行為,直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四是要規範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管理,定期公示使用情況。五是要制定質量安全應急預案並經常組織演練,防範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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