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能力比對的通知

《關於開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能力比對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05月2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能力比對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質〔2014〕49號
  • 發布日期:2014年05月23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根據《提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整體水平三年工作方案》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提高檢測機構的技術管理水平,驗證檢測機構實際檢測能力,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能力比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範圍
全省範圍內所有取得見證取樣檢測、建築節能檢測和建築門窗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
二、比對類別及檢測項目
本次能力比對試驗包括見證取樣檢測、建築節能檢測和建築門窗檢測。見證取樣檢測項目為熱軋帶肋鋼筋的抗拉強度比、最大力總伸長率、重量偏差和混凝土外加劑的減水率、抗壓強度比、氯離子含量、總鹼量,建築節能檢測項目為膠粘劑的拉伸粘結強度,建築門窗檢測項目為樣窗氣密性能。
三、組織方式
能力比對試驗由我廳質安處組織,省質監總站具體實施。
四、其他事項
(一)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負責本地檢測機構能力比對試驗組織工作,按照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名單(附屬檔案1)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收集能力比對試驗報名回執單(附屬檔案2),2014年6月9日前統一反饋至省質監總站。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明確一名聯繫人,5月30日前報省質監總站。
(二)6月18日前完成見證取樣、建築節能和建築門窗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樣品的寄送工作,7月30日前各檢測機構報送書面檢測結果(試驗完成後即通過檢測管理軟體將檢測報告上傳至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管平台,未及時上傳的視為檢測過程不規範。),其它要求詳見作業指導書(與樣品同時寄送)。
(三)對不參加能力比對試驗的檢測機構,省建設主管部門現場考核其試驗能力。對能力比對初試不合格的檢測機構,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後複試仍不合格的,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暫停檢測機構該檢測項目的業務,檢測機構在未通過對其檢測能力及資質條件全面覆核驗收並重新頒發資質證書前,不得開展該資質類別的檢測業務。
(四)聯繫人:王冠、劉連生
通訊地址:石家莊市新華路501號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5222房間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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