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8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關於開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質〔2011〕436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1年08月04日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為進一步落實質量責任,強化施工現場質量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組織開展全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及建築市場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建辦質函〔2011〕222號)和《河北省2011年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巡查指導意見》(冀建質〔2011〕144號)的要求,決定於近期開始在全省開展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縣高度重視,迅速做好排查工作
(一)各市、縣建設主管部門要立即展開自查,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要進行全部排查,對其他工程要進行重點抽查,確保轄區內在建工程無質量隱患。
(二)要對轄區內所有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逐一摸底,摸清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基本情況。於7月29日前將本市及所轄縣(市)摸底情況匯總後,填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況統計表》(見附屬檔案),統一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三)要突出對參建各方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工程實體和鋼筋、水泥等重要建築材料以及混凝土實體質量的檢查,對每個工程的質量狀況,要做到心中有底,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質量監督部門要跟蹤檢查,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質量隱患,應責令停工整改,對嚴重違法違規的企業和責任人應按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實施行政處罰。
二、全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工作部署
(一)檢查時間
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原則上每半天檢查1個工程項目。
(二)檢查範圍和數量
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築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主要檢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建工程為三年上水平重點工程。
每個設區市檢查6項工程(4項主體在建工程,2項裝飾裝修工程),其中:市區2項,縣區4項(檢查2個縣)。
(三)檢查內容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檢測機構的註冊執業人員履職情況;
2、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裝飾裝修等工程作業面施工質量;
3、鋼筋、鋼筋連線接頭、水泥、外牆保溫材料等重要建築材料質量及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
4、工程技術資料。
(四)檢查措施
1、對檢查發現的嚴重質量問題發出《建設工程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責令整改;
2、對存在重大質量隱患的建設工程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施行政處罰;
3、對質量監管不重視,轄區內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混亂,施工質量粗糙,工程結構實體或使用功能存在明顯質量缺陷和隱患的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全省通報批評。
(五)組織安排
本次檢查分4個檢查組,每組6人。其中,組長1人,聯絡員1人,監察執法1人,質量專家2人,工程檢測專家1人。具體分組如下:
第一組:衡水、滄州、華油
組 長:徐菊
第二組:保定、張家口、廊坊
組 長:周偉
第三組:唐山、秦皇島、承德
組 長:李智
第四組:石家莊、邯鄲、邢台
組 長:孟志軍
檢查組抵達各市時間和日程安排由各組組長另行通知。
聯繫人 :齊永波
附屬檔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況統計表(詳見河北建設網)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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