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融高質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4年3月1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局出台《關於金融高質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實施意見》。其中提出,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力爭2024年轄內政策性開發性銀行投放中長期項目貸款超1600億元,全省保險資金運用金額穩步增長。針對支持製造企業,聚焦新型工業化和“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加大信貸資源保障力度,最佳化首台(套)、首批次保險保障,力爭2024年全省新增製造業中長期貸款超4000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金融高質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實施意見
  • 出台時間:2024年3月13日
意見明確,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積極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不折不扣落實房地產“金融16條”、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等已有政策,落實好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新規,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持續做好“保交樓”工作,推動風險項目化解。因城施策最佳化房地產信貸政策,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盡職免責機制,有力促進“敢貸願貸”。分類明確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科創企業、房地產等重點領域盡職免責標準,形成完整詳盡且差異化的責任認定體系。細化免責正負面清單,採取“無責推定”假設,堅持“有限追責”。適度提高重點領域不良容忍度,明確一定時間的免責寬限期。設立內部問責申訴通道,提高申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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