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開展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關於進一步開展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關於進一步開展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一步開展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 發文字號:冀扶辦發[2006] 16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檔案原文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轉河北省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開展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字[2006]1號),為搞好2006年扶貧系統對財政扶貧資金的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督管理,從根本上預防和懲治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中的違紀違法問題,切實發揮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國家和省有關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為依據,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貫徹邊查邊糾邊建的原則,採取全面清理、重點治理、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的方法,通過對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全面深入的檢查和治理,進一步發現和糾正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著力建立健全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的監管制度,完善監管機制,確保財政扶貧資金在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農民增收、全面推進我省扶貧開發規劃順利實施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治理任務
(一)繼續開展全面清理和重點審計工作。各級扶貧部門要對2005年中央、省、市、縣安排投入的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撥付、使用等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在扶貧系統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省及有關市、縣要配合審計部門做好對2003年至2005年財政扶貧移民專項資金項目的重點審計。
對連續使用財政扶貧資金的項目,在清理中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的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認真梳理並整改問題。把整改工作貫穿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的始終,對2005年清理和審計出的各類問題認真進行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切實加強整改;在2006年全面清理和重點審計中堅持查、糾結合,及時糾正各類問題。同時,加大督導力度,督促重點縣和項目單位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保證清理和審計出的問題糾正到位。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把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作為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繼續開展專項舉報活動,進一步拓寬和暢通信訪舉報渠道,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查處索要、貪污、侵占財政扶貧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和糾正截留、挪用、揮霍財政扶貧資金等嚴重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四)著力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和監管機制。把健全制度、完善機制、規範監管使用行為作為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的核心環節著力抓好,努力形成靠制度管理、用制度監督、按制度使用資金的保障體系和運行機制。
1、建立健全制度。按照統一、協調、規範要求,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保障財政扶貧資金規範運行。省扶貧辦按照國家新的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與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實施細則,推行財政扶貧資金項目審批備案制、績效考評制,進一步完善報賬制和公開監督制度。各市、縣扶貧辦也要以治理工作為契機,針對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扶貧資金項目申請立項、項目招投標和法人管理、檢查驗收、報賬制管理、公示公告等管理制度,並落到實處。
2、逐步完善機制。從有利於理順關係、加強管理、規範行為、公開透明、廉潔高效出發,積極探索完善財政扶貧資金監管使用機制,從根本上預防和解決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中的問題。一是逐步完善科學運行機制。健全民主決策,所有到村財政扶貧資金項目,都要按村委會集體研究擬定、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有關專家論證等程式立項;在資金項目分配、使用中引入競爭機制,凡是能夠通過招標方式確定的資金項目要以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規範自由裁量權;完善資金撥付和項目驗收監督管理,對扶貧項目實行全程跟蹤監督,完善進度驗收、竣工驗收程式和方法,嚴格按照驗收結果報賬撥付資金,保證資金使用安全。二是逐步完善績效控制機制。對立項項目組織專家論證,重大項目立項實行聽證,保證立項科學;省制定對市、重點縣財政扶貧資金使用績效考評辦法和績效評價標準,每年考評一次,考評結果在全省範圍內通報並作為資金分配、項目安排的參考依據,以促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三是逐步完善公開透明運行機制。按照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對扶貧資金項目加強公開監督的意見》要求,做好公開工作。重點做好重點村公開欄、公告牌的設定和財政扶貧資金安排使用情況的公開工作;重點縣列入年度項目實施計畫的項目,要在縣扶貧辦大門口、縣城繁華地段、扶貧任務重的區域,至少設立3處公開欄,公布扶貧資金項目情況和應當公開的情況,確保人民民眾、社會各界對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的知情權、監督權;督促每個重點村建立扶貧項目實施監督小組,建立健全民眾參與監督機制,暢通民眾監督渠道,豐富民眾參與載體,有效預防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
三、方法步驟
治理工作堅持統一部署、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採取全面清理與重點審計相結合,各級扶貧部門自查與地方政府和上級重點督導檢查相結合的方法,沿資金流向檢查資金項目立項、資金撥付、項目實施、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糾正突出問題,查處違紀違法行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從2006年1月1日開始,主要做好四個階段的工作:
第一階段:梳理問題。1—3月份,各級扶貧部門對2005年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各類問題逐項進行梳理、造冊,分析問題成因,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把糾正檢查、審計出的問題貫穿始終。同時,對2005年安排、投入、實施的財政扶貧資金項目和2003年至2005年安排、投入、實施的扶貧移民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摸底。
第二階段:安排部署。3月份,召開市及擴權縣扶貧辦主管主任會議,部署扶貧系統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
第三階段:自查自糾和重點審計。4—10月份,各級扶貧部門要在本級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和上級扶貧部門指導下開展自查自糾,對本地區治理年度財政扶貧資金管理、撥付、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查,糾正違反規定管理、撥付、使用資金行為,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完善落實資金項目監管制度和機制。其中,扶貧移民資金項目的自查自糾工作在5月底完成,6至10月份審計機關組織對8類重點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審計。
各級扶貧部門要對本部門、本地區財政扶貧資金治理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省、市扶貧辦要對各地各階段工作加強督導檢查。
第四階段:驗收總結。11—12月份,省專項資金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統一檢查驗收活動,年底前向省委、省政府呈報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告。
四、治理要求
(一)加強領導。省開展對包括扶貧資金在內的直接關係人民民眾生產生活的專項資金進行綜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專項資金管理上從源頭上預防和懲治腐敗的重大舉措,對於加強和完善專項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快全省特別是貧困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有著重要意義。各級扶貧部門一定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專項資金綜合治理的各項工作部署,把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調整充實治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力量,制定嚴密的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加強責任追究,對搞形式、走過場的要批評教育,責令其重新進行檢查;對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搞好協調。一是要搞好“條塊結合”,各級扶貧部門要及時向當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通報情況,同時要及時向上級扶貧部門通報情況。二是對非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各市扶貧辦要搞好協調和指導。三是加強與審計、財政等有關部門協作,密切配合,切實搞好治理工作。對發改委管理的以工代賑資金、民族宗教部門管理的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等扶貧資金,雖不歸扶貧部門管理,需要扶貧部門提供所了解情況的,要積極提供。
(三)建立落實報告制度。一是實行工作報告制度。各市扶貧辦負責匯總本市財政扶貧資金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在每個階段結束後5日內書面報省扶貧辦,省扶貧辦匯總全省情況後向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告工作。各市扶貧辦要按統一要求建立統計分析台賬,搞好問題分析,每月3日前向省扶貧辦報送上月統計分析報表。二是實行案件線索移交、通報制度。各級扶貧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案件線索要按程式移交同級紀檢監察機關,並連同查處情況書面通報省扶貧辦。 三是實行信息反饋制度。各級扶貧部門治理工作中的動態、經驗、問題以及建議等可隨時報告。省、市扶貧辦要通過編髮簡報等多種形式,推動和指導工作。
公開程式:辦內審核
責任部門:監督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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