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扶貧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河北省扶貧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扶貧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 主題分類:扶貧
檔案全文
河北省扶貧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按扶貧工作總體部署和要求,根據河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省扶貧辦設立監督檢查處的批覆》(冀機編辦[2005]128號)精神,依據中央和省扶貧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為促進扶貧項目資金投放進度和項目實施,搞好扶貧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中央整村推進、“一體兩翼”扶貧工作方針和深化我省四大扶貧項目實施為重點,以促進扶貧項目資金規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為目標,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為依據,通過對全省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提高扶貧項目資金使用效果和項目運行質量,為推進我省扶貧開發規劃實施發揮監督檢查作用。
二、工作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深入調查研究,客觀真實地反映工作情況。堅持全面檢查。通過常規檢查、重點檢查,認真搞好扶貧項目資金的檢查。堅持防懲並舉。以預防為主、懲罰為輔、防懲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堅持依規依法。依照相關程式和規定糾正和處理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中發生的問題。堅持協調聯動。部門之間、上下之間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堅持廉潔自律。自覺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規章制度,樹立國家工作人員的良好形象。
三、實施目標
通過健全監督檢查網路,完善監督檢查機制,開展行之有效的監督檢查工作,掌握和了解全省年度各類扶貧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項目執行情況,督導扶貧項目資金按政策要求落實到位,依據有關規定和程式認真糾正和處理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中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及時總結扶貧項目資金管理正反兩方面經驗,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和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的意見和建議,促進扶貧項目資金制度化、規範化管理。
四、監督檢查範圍和對象
(一)監督檢查範圍
年度省下達的財政扶貧資金及安排的項目,年度金融機構投放的信貸扶貧資金及扶持的項目,信貸扶貧資金財政貼息資金的安排和使用情況,各級幫扶單位支持的社會幫扶資金和實施的項目。
(二)監督檢查對象
扶貧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重點是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政府、縣(區)有關主管部門及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等項目實施單位。
五、監督檢查的具體內容
(一)扶貧項目資金規範管理情況
1、各級有關部門按資金分配計畫、時限要求和項目進度下達、撥付、投放扶貧資金情況。
2、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按扶貧規劃集中使用各類扶貧資金,及投放和覆蓋到重點村、貧困戶情況。
3、扶貧項目資金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主管部門或項目單位建立和執行扶貧資金專戶管理、報賬制管理、公告公示管理、監督檢查等制度、措施情況;重點村扶貧項目資金公開公示和“一本清”扶貧開發工作檔案情況;重點村建立扶貧項目領導、實施、監督小組情況;民眾對扶貧項目實施的滿意度。
4、督促有關督查、監察、審計等部門查處問題的整改落實。
(二)財政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執行情況
1、扶貧政策執行情況。年度項目資金,在扶持對象上,是否按重點突出、集中投入的要求,落實到所扶持的重點村,受益到貧困戶;在扶持範圍上,是否按規劃要求的項目資金比例和規定投入到“周轉畜”、“周轉棚”、移民搬遷及勞動力轉移培訓四大扶貧項目上,其餘項目資金是否按年度項目實施計畫落實;科技扶貧、以獎代補等專項下達的資金是否按審批的計畫實施項目;扶貧到戶貸款貼息資金、項目貸款貼息資金、成長型企業貼息資金等的投放是否體現擇優原則,是否按貸款戶或項目履行確認或審核程式,是否按規定的利率標準貼息。
2、扶貧項目執行情況。是否建立了扶貧開發項目庫,項目是否按規定和程式立項,手續是否完備;年度項目實施計畫是否按程式審批備案;項目單位是否按批准的計畫實施項目、使用資金,項目實施管理和監督措施是否到位,按有關規定是否建立了招投標制、政府採購制、契約制等規範的項目管理制度;項目竣工後是否按規定經有關部門聯合驗收;變更項目實施計畫是否按程式履行了報批手續。
3、扶貧資金運行情況。財政扶貧項目資金是否按規定及時存入專戶、及時投放、及時報賬、足額撥付,是否存在延壓不驗不報的問題;對資金使用的監管是否及時有效;報賬手續是否齊全完備、符合財經制度;原始憑證是否真實有效、符合報賬規定;資金賬目是否健全,會計核算是否真實合規。當年首批到縣資金至12月底報賬率是否達90%以上,按規定的項目運行周期,是否如期達到項目期限目標。
(三)信貸扶貧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各級是否按照國家《扶貧貼息貸款管理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管理使用扶貧貼息貸款,投向是否符合要求;貸款發放,是否按規定的程式操作。
(四)社會幫扶資金使用情況
是否集中投入到扶貧重點村,是否建立了幫扶資金專戶管理和項目運行監督制度。
了解以工代賑項目計畫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對以工代賑項目計畫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向同級發展和改革部門反饋。
六、監督檢查方式方法
(一)日常監督檢查
1、建立檢查聯繫制度。主動加強機關內部、部門之間、上下之間聯繫,相互支持,掌握全省扶貧項目資金分配安排、下達撥付和項目計畫執行情況,並及時了解現行的扶貧政策、法規及相關規定;積極協同督查、審計、監察、財政等部門開展扶貧項目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工作。2、建立報告制度。各市、縣扶貧辦要按要求匯總上報項目資金到位、項目實施、資金報賬進度等檢查情況。 3、建立受理制度。各級要公布舉報監督電話,對民眾舉報、反映和領導批示查處的問題,認真調查核實並進行登記,及時向領導報告和向舉報人反饋處理情況。4、建立巡迴檢查制度。各級監督檢查工作人員要經常性地深入到項目區、項目單位、重點村及扶貧龍頭企業,對項目實施、資金運用進行督導;承辦各級領導安排部署的專項檢查任務。
(二)重點監督檢查
重點檢查側重於重點項目實施、關鍵環節部位及民眾關注、社會敏感、涉及貧困民眾利益等問題。時間上採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定期查,發現問題及時查;方法上採取縣自查、市督查、省抽查相結合,把檢查工作落實到位。
(三)全面監督檢查
檢查內容。上半年主要檢查上年度項目資金計畫的完成情況,下半年主要檢查當年項目資金計畫的執行情況。檢查方式。市、縣自查,各市交叉檢查與省組織重點抽查相結合。原則上,市、縣自查要覆蓋到項目實施單位和所有被扶持的重點村。各市交叉檢查和省組織的重點抽查要覆蓋40%的扶貧重點縣,每個縣要覆蓋有扶貧任務的40%的鄉、20%的重點村;對科技扶貧、各種扶貧培訓和培訓基地、扶貧龍頭企業等項目單位隨機抽查;非重點縣按扶貧項目資金投入隨機抽查。檢查步驟。前期準備:制定檢查方案、組織檢查人員培訓等;實施檢查:採取聽匯報、查資料、核賬目、看現場、驗總體等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總結:交換意見、綜合評價、形成報告。
七、工作總結
全面客觀地反映監督檢查工作情況、扶貧資金項目實施情況、問題糾正查處情況,季有小結、半年有總結、全年有綜合報告;認真分析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中帶有共性、傾向性和比較嚴重的違規違紀問題,以及產生問題的原因和教訓,提出整改建議和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的意見,引起各級領導的足夠重視;對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中帶有指導性或有推廣意義的好經驗、好做法,搞好推廣與借鑑工作;掌握監督檢查工作動態,有針對性地編髮信息、簡報,促進監督檢查工作開展。
八、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處理
對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及《扶貧項目資金違規違法行為查處條款(試行)》等規定,限期糾正,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告領導後,按程式進行處理。
九、工作保障
(一)強化檢查機構。省扶貧辦賦予監督檢查處工作職責,負責對全省扶貧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工作的具體實施;各有關市、縣扶貧辦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監督檢查工作,並明確一名副主任分管此項工作,沒有成立專門監督檢查機構的,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創新工作機制。堅持創新工作機制,完善監督檢查措施,提高扶貧項目資金督查質量。
(三)完善保障制度。1、各級扶貧辦要為監督檢查工作提供保障,配備辦公設施,提供交通工具,解決工作經費。2、定期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扶貧方針政策、會計審計制度等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業務能力,適應檢查工作需要。
2007年3月15日
公開程式:辦內審核
責任部門:監督檢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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