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五”以工代賑實施方案》是2016年12月19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十三五”以工代賑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6年12月19日
- 發布單位: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河北省“十三五”以工代賑實施方案》的通知
有關市發展改革委、擴權縣發展改革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決策部署,指導各地進一步做好“十三五”以工代賑工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全國“十三五”以工代賑工作方案的通知》(發改辦地區〔2016〕2541號)精神,制定了《河北省“十三五”以工代賑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屬檔案:河北省“十三五”以工代賑實施方案
冀發改農經【2016】1571號附屬檔案.doc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12月19日
方案全文
河北省“十三五”以工代賑實施方案
“十三五”時期,是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衝刺階段。為順利完成“十三五”時期以工代賑建設任務,根據《全國“十三五”以工代賑工作方案》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冀發[2015]27號),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四、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扶貧開發重要戰略思想,全面落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基本方略,充分尊重貧困民眾主體地位,以促進貧困地區發展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為目標,以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創新建設內容、豐富政策內涵,充分調動當地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與工程建設的積極性,嚴格落實勞務報酬,在改善貧困地區發展環境的同時促進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穩定脫貧。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民眾參與。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強方案編制、項目謀劃,統籌協調和制度創新。堅持建設與賑濟相結合,引導貧困地區建檔立卡貧困參與以工代賑工程建設,進一步激發廣大幹部民眾改變貧困落後面貌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瞄準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人口,把燕山-太行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作為以工代賑投入的重點,並向革命老區和民族地區傾斜,精準安排項目、精準使用資金,提高以工代賑項目整體和綜合效益。
——因地制宜,講求實效。圍繞緩解和消除貧困地區加快發展和貧困民眾脫貧致富的“瓶頸”制約,結合當地實際,實行分類指導,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安排以工代賑項目,優先解決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著力彌補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突出“短板”。
——示範引領,改革創新。根據扶貧開發重點任務,繼續組織實施一批輻射作用大、扶貧效果明顯的示範工程,充分發揮示範工程的規模化效益。結合脫貧攻堅新形勢、新要求,不斷拓展和創新以工代賑的建設內容、管理機制和貧困人口受益方式。
——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加強以工代賑項目安排與有關涉農專項規劃和縣級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方案的銜接協調,引導相關涉農資金和專項扶貧資金向以工代賑工程建設傾斜,充分發揮各渠道資金合力。
二、目標任務
(一)建設目標
到2020年,精準發力,實施一批符合國家政策取向和貧困地區實際的以工代賑重點項目,完成基本農田建設49萬畝;小型農田水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積65萬畝;修建四級公路4565公里,獨立橋涵195座;治理小流域面積232平方公里;片區綜合治理面積110平方公里,林業示範工程5萬畝。通過實施以上工程,使項目區內耕地質量得到有效提高,有效灌溉面積穩步增加,貧困民眾行路難、飲水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水土流失、沙化等生態惡化趨勢得到緩解,制約項目區發展與脫貧的瓶頸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明顯改善,貧困人口的參與度和受益水平進一步提升,自我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為確保到2020年實現穩定脫貧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建設任務
1.基本農田建設。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導下,有序開發貧困地區耕地後備資源,加大中低產田改造力度,加強田間灌排能力建設,提高項目區農業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和水平。結合農業區域布局和種植業結構調整,通過實施打(修)配機井、鋪設防滲管道、坡改梯、平整土地和修田間路,改造中低產田,提高耕地質量。“十三五”期間,新打配機井1000眼,修配機井1000眼,鋪設防滲管道600萬米,機泵配套800台(套);新打大口井500眼,大口井維修100眼;新建揚水站360座,揚水點360個;新建蓄水池20座;新修田間路300公里,建設基本農田49萬畝,其中改造中低產田20萬畝。
2.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支持建設一批與農業生產密切相關的中小型水利工程,興建或提升改造一批水源工程和引提水工程,重點加強五小水利工程(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水塘壩、小水渠)建設,完善田間渠系配套和橋、涵、閘等農田水利設施,因地制宜開展灌區節水改造。以節水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為重點,加強山區雨水集蓄、打井、引水等水源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設,開展老化失修、因災損毀的農田水利設施修復及節水灌溉、防洪除澇、河堤治理工程建設,提高農業生產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間,打配機井3000眼,修配機井2000眼,鋪設防滲管道1000萬米,清淤河渠40萬米,修橋230座,新建大口井60眼,機井200眼,建設斗渠工程260公里,新建塘壩160座,維修塘壩20座,蓄水池80座,揚水站260處,發展節水灌溉65萬畝,其中:新增50萬畝,改善15萬畝。
3.鄉村道路建設。組織開展村組道路、鄉村旅遊路、扶貧產業路,以及山區牧道、斷頭路、水毀路(橋、涵)道路硬化等建設,加強鄉村道路安全防護,解決民眾行路難、過河難等問題,使各貧困鄉村形成通暢、高效、快速的公路運輸網路。“十三五”期間,新建改建鄉村公路共4565公里,其中新建2500公里,改擴建2065公里,新建改建橋涵195座。
4.小流域綜合治理。以小流域為單元,因地制宜探索多種治理模式,與培育流域特色產業相結合,採取修築淤地壩、水平梯田、堤防谷坊、截流引排、造林、種草等水土保持措施,開展農村山水田林路建設和小流域綜合治理。“十三五”期間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32平方公里,打水平階整地1000公頃,營造經濟林3000公頃,封山育林10000公頃,護村壩20000米,揚水站50座,塘壩200座,拓寬河道,主堤整治,輔堤綠化,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
5.片區綜合開發。以貧困面廣、貧困程度深的鄉鎮或多個相鄰貧困村為單元,按照整體推進、綜合治理原則,採取集中投入、多項目組合建設的方式,重點改善貧困村農業基礎設施條件,實施中低產田連片治理、規模開發,引導農民調整種植結構,大力發展高效農業,通過示範帶動作用,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增加民眾收入。“十三五”期間,新打配機井150眼,修配機井500眼,鋪設防滲管道250萬米,平整土地10萬畝,修田間路150萬米,機泵配套50台(套);新打大口井100眼,大口井維修100眼;建塘壩100座,塘壩維修50座;建揚水站150座,揚水點100個,新上變壓器200台,架高低壓線路100公里;栽植防護林50萬株,完成片區綜合開發治理110平方公里。
6.以工代賑林業示範工程。“十三五”期間,以燕山-太行山山區為重點,大力實施以工代賑林業示範工程,擇優選擇一批對貧困鄉村發展輻射範圍廣、帶動作用強的林果示範項目,適度提高建設標準和投資規模,通過平整土地、坡改梯、打井、引水、集雨等工程措施,穩定解決山區林果土地貧瘠、灌溉水源缺乏,水設施落後等問題。“十三五”時期,打井500眼,新建水利工程500處,鋪設引水管道500萬米,建設5萬畝林果示範基地。
7.村容村貌整治。結合美麗鄉村建設,支持貧困地區貧困村垃圾、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善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貧困民眾生活質量。
圍繞上述重點任務,擇優選擇一批綜合扶貧效益好、帶動作用強的項目開展示範,以問題為導向,發揮以工代賑投資可以支持山、水、田、林、路建設的綜合優勢,統籌集中解決制約貧困鄉村脫貧致富的共性問題,提升貧困鄉村基礎設施綜合支撐能力。積極適應貧困地區發展建設新需求,探索創新以工代賑參與建設貧困地區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新領域,拓展發展新空間,著力建設其他專項難以覆蓋的基礎設施項目,創造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扶貧開發新模式,推動以工代賑工程由單一項目向綜合項目轉變,由點、線建設向成片開發轉變,由小型工程向跨村、跨鄉重點扶貧項目轉變。
三、工程實施重點區域
“十三五”期間,我省以工代賑工程實施的重點區域是燕山—太行山連片特困地區,同時兼顧片區外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向革命老區和民族地區傾斜。根據不同貧困地區的實際情況,針對主要問題,突出建設重點,實行集中投入,切實提高以工代賑工程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燕山—太行山區連片特困地區
該片區包括張家口市的蔚縣、沽源縣、張北縣、尚義縣、康保縣、懷安縣、萬全區、陽原縣、宣化區,承德市的豐寧滿族自治縣、承德縣、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隆化縣、平泉縣,保定市的淶源縣、淶水縣、易縣、唐縣、阜平縣、順平縣、曲陽縣、望都縣共22個縣(區),土地面積約6.6萬平方公里。按照國家扶貧標準,片區內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約112.3萬人。該片區降雨量少且時空分布不均,溝壑縱橫,水土流失嚴重;農田灌溉設施薄弱,草場退化問題突出;農村交通設施不足,經濟社會發展十分落後。“十三五”期間,要重點開展小型農田水利、人畜飲水、基本農田建設、小流域綜合治理和林業示範工程,實施集雨、引流、地下水開發、土地平整、中低產田改造等項目,加快鄉村道路建設。
(二)片區外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包括張家口、承德、石家莊、邯鄲、邢台、滄州、衡水、秦皇島等8市的24個縣(區),具體是:張家口市的赤城縣、崇禮區、涿鹿縣趙家蓬區,承德市的灤平縣,石家莊市的平山縣、靈壽縣、贊皇縣、行唐縣,邢台市的臨城縣、巨鹿縣、廣宗縣、平鄉縣、新河縣、威縣,邯鄲市的大名縣、魏縣,衡水市的武強縣、武邑縣、饒陽縣、阜城縣,滄州市的鹽山縣、海興縣、南皮縣,秦皇島市的青龍縣。這些貧困縣主要分布在太行山、燕山深山區和黑龍港流域,自然條件惡劣,農業基礎設施薄弱,生態環境脆弱,交通不便問題十分突出。“十三五”期間,要重點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基本農田建設,節水灌溉、土地平整、中低產田改造、小流域綜合治理、鄉村道路項目建設。
四、投資來源
“十三五”期間,進一步加大對以工代賑的支持力度,在積極爭取國家以工代賑資金的基礎上,引導京津對口幫扶、東西部扶貧協作、定點扶貧相關資金和開發性、政策性金融資金,以及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個人捐贈幫扶資金等,共同投入以工代賑工程建設。同時充分調動當地貧困民眾積極投工投勞參加以工代賑項目建設,獲得勞務報酬。
(一)補助標準
按照規劃目標和建設任務要求,根據行業建設標準和我省不同地區實際造價水平,估算全省平均投資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每畝1000—2000元,平均每畝1500元;小型農田水利工程每畝1000—2000元,平均每畝1500元;新建鄉村四級公路每公里25—30萬元,平均27.5萬元;改擴建鄉村四級公路每公里10—20萬元,平均每公里15萬元;橋樑每延長米1萬元;小流域治理每平方公里30—40萬元,平均每平方公里35萬元。
(二)工程建設投資估算
1.投資估算。“十三五”期間,我省以工代賑工程總投資約為313500萬元,其中:申請國家以工代賑資金293000萬元(含勞務報酬30000萬元),地方整合其他資金20500萬元。
2.資金來源。基本農田建設項目總投資73500萬元,申請中央以工代賑資金70000萬元,地方整合其他資金3500萬元;小型農田水利項目總投資97500萬元,申請中央以工代賑資金90000,地方整合其他資金7500萬元;農村道路建設項目總投資101800萬元,申請中央以工代賑資金100000萬元,地方整合其他資金1800萬元;小流域治理項目投資8200萬元,申請中央以工代賑資金8000萬元,地方整合其他資金200萬元;片區綜合開發項目總投資27500萬元,申請中央以工代賑資金20000萬元,地方整合其他資金7500萬元;林業示範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全部申請中央以工代賑資金。
(三)勞務報酬發放估算
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測算,“十三五”期間,以工代賑工程發放勞務報酬30000萬元,占總投資的9.57%,占申請中央投資的10.24%,其中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發放的勞務報酬不低於15000萬元。使用項目區農民工累計達到300萬個(工/日)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積極開展資金統籌整合
各有關市、縣發展改革部門都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實施意見》(冀政辦發[2016]21號)要求,積極支持貧困縣開展整合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從2016年開始,將以工代賑資金項目審批許可權和相關責任同步下放到試點貧困縣,確保縣級擁有項目安排自主權。有關市、貧困縣發展改革部門要認真編制本地“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以工代賑實施方案或專項規劃,進一步加強以工代賑項目儲備,與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在制定年度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時,聯合財政、扶貧等部門進一步加大對以工代賑的支持力度。要堅持放管結合,強化項目監管。嚴格執行《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國家發改委2014年第19號令),使以工代賑實現規範化、制度化管理。在項目管理方面,要全面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公告公示制、監理制和竣工驗收制,縣發展改革部門要與項目單位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追究制。在工程實施和技術管理方面,縣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項目可研報告(施實方案)評審制、定期監督檢查制、工程進度季報制、竣工驗收制和後期管護責任制,確保項目施工進度和質量,按期竣工驗收和發揮效益。
(二)加強資金監管
綜合考慮貧困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貧困人口規模及分布、貧困程度等因素,省將中央下達的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分解下達到項目縣。要嚴格執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1]412號)有關規定,制定和完善以工代賑資金管理制度,嚴格資金撥付程式。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協調資金管理部門及時按照以工代賑投資計畫撥付資金。不斷完善以工代賑項目資金使用和勞務報酬發放的社會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示、公告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行陽光操作。
(三)創新體制機制
推動以工代賑由“大水漫灌”向“精準滴灌”轉變,向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等深度貧困地區聚焦,向建檔立卡貧困村集中地區聚焦、向貧困人口最亟需領域聚焦。精準安排項目,精準使用資金,精準帶動貧困人口參與工程建設增收。積極探索“以工代賑資產變股權、貧困戶變股民”的資產收益扶貧新模式。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將以工代賑投入貧困村道路、水利設施等不宜分割的資產折股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參股當地發展前景較好的特色產業發展、旅遊開發、礦產資源開發等項目,並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分配時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予以傾斜支持,使貧困戶從以工代賑“佣金”單一來源收益向“佣金、股金”等多元收益轉變。
(四)規範項目管理
實施放管結合,改革以工代賑考核、驗收辦法,強化項目監管。市、縣發展改革部門要組織做好項目前期工作,認真編報以工代賑年度投資建議計畫,待上級以工代賑投資計畫下達後,要及時分解下達並認真組織實施。項目承建單位要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縣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審查項目建設條件,實行重大項目專家評審制度,認真履行審批手續。切實加大對以工代賑示範工程的管理,及時報請上級發改部門審查後錄入國家項目儲備庫。進一步簡政放權,堅持“縣管項目”,嚴格資金撥付程式,強化項目管理,實行從項目前期工作、工程設計施工到工程建後管護各個環節的規範化管理,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逐步建立與項目審批許可權下放相匹配的項目和資金監管體系,把好計畫下達、工程標準、資金使用、竣工驗收等重要關口。加強督查評估,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工作機制。省、市發展改革部門定期組織開展檢查、稽查和考核,強化以工代賑全過程監督檢查,加強以工代賑管理工作綜合考評和資金使用績效考評,考核考評結果要做為安排下年度以工代賑資金的重要依據。
(五)足額發放勞務報酬
堅持建設與賑濟相結合的方針,縣級發展改革部門要責成項目實施單位組織項目區農民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工程建設,並按契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務報酬。縣級發展改革部門應參照當地農民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分地區、分行業勞務報酬指導標準,並在項目前期工作和簽訂工程契約時,明確勞務報酬。以工代賑項目發放的勞務報酬,應不低於該項目中央資金的10%,其中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發放的勞務報酬比例應不低於該項目勞務報酬的50%。
(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以工代賑工作的領導,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是以工代賑項目的主管部門,要把以工代賑扶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管理機構,充實幹部隊伍。省、市發展改革部門要抓好政策銜接、計畫分解下達、資金投放、投資落實、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等工作。縣級發展改革部門是項目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做好項目選擇、進度安排、資金使用、推進實施等工作。市、縣發改部門要抓緊編制“十三五”以工代賑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應包括總體要求、建設領域、建設內容、補助標準、投資來源、政策保障、資金監管、考核評估等內容。縣級實施方案應加強與本縣脫貧攻堅規劃及年度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相銜接,並重點謀劃一批以工代賑項目。要加強各級以工代賑能力建設,有計畫分期分批地對從事以工代賑工作的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以工代賑幹部隊伍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依託大數據平台等科技手段,加快項目智慧型化、便捷化、精細化、規範化管理。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和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