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賑實施方案

2021年11月,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賑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全省“十四五”期間進一步發揮以工代賑作用,持續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提供了頂層設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十四五”以工代賑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四川省發展改革委
全文
《方案》主要包括工作基礎,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實施範圍、受益對象和重點建設領域,賑濟模式,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組織實施,項目管理,保障措施等8個部分。
《方案》明確
“十四五”期間,全省將以農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農村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為重點建設領域,以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監測對象和其它低收入人口為主要賑濟對象,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發放勞務報酬、開展技能培訓、設定公益性崗位、開展資產收益分紅為主要賑濟模式,推動項目區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明顯改善,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增收渠道有效拓展,脫貧人口增收致富內生動力和自我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方案》指出
全省十四五”以工代賑的實施範圍為“十三五”期間有減貧任務的161個縣(市、區),重點建設領域包括農村生產生活、交通、水利、林業草原、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等領域公益性基礎設施,以及農牧產業、文化旅遊、林業草原、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等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同時,要採用以工代賑方式實施一批投資規模小、技術門檻低、前期工作簡單、務工技能要求不高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拓寬以工代賑政策實施範圍。
《方案》強調
以工代賑項目勞務報酬發放應不低於中央、省級資金的15%;在可研報告、初步設計、資金概算等前期環節中,需對項目能否足額發放勞務報酬進行論證;省市縣在分解下達投資計畫時,需要對勞務報酬發放金額占中央、省級投資比例提出明確要求;在項目驗收環節,必須將報酬支付標準、金額和發放名冊作為重要驗收內容,確保國家以工代賑政策發揮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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