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8年財政扶貧項目資金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關於2008年財政扶貧項目資金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關於2008年財政扶貧項目資金治理工作實施方案008年財政扶貧項目資金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 發文字號:冀扶辦發[2008]13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檔案原文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2008年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08]2號),為搞好2008年財政扶貧項目資金治理工作,進一步規範財政扶貧項目資金監管,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國家和省有關財政扶貧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為依據,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按照省委、省政府綜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圍繞涉及貧困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認真開展財政扶貧項目資金治理,糾正和預防財政扶貧項目運行中的問題,不斷健全完善長效監管機制,保證財政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的有效性、規範性和安全性,促進我省扶貧開發規劃順利實施。
二、主要任務
(一)搞好自查自糾。按照要求,除集中治理項目外,其他部門要對工程建設類項目進行自查自糾。財政扶貧項目重點治理至2007年12月31日前未按照項目實施計畫竣工、決算、驗收和進行固定資產移交的工程建設類項目,主要是與扶貧“周轉”項目配套的水、電、路等建設項目。要摸清底數,分析存在問題和原因,認真自查自糾,促進建設項目落實和發揮效益。此外,對2007年財政扶貧項目實施、資金報賬、公開公示等情況也要進行全面檢查。對連續使用財政扶貧資金的項目,發現違規違紀問題的,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各市扶貧辦要做好組織工作,省扶貧辦進行抽查。
(二)認真整改存在問題。要把整改工作貫穿財政扶貧項目資金治理工作的始終,對檢查出的問題認真梳理,建立明細台賬,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及時整改。各級扶貧部門要協助和檢查項目單位整改到位。繼續開展對2007年治理工作中還沒有糾正到位問題的整改工作。
(三)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把查辦違紀違法案件作為財政扶貧項目資金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積極開展專項舉報活動,發揮人民民眾的監督作用。對檢查中發現的案件線索,要及時移交、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理,並及時向上級扶貧部門報告情況。加強責任追究,發揮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積極探索監管創新。以建立決策科學、監管協調、運行規範、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扶貧項目資金監管使用長效機制為目標,進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積極探索監管新措施新辦法。一是完善科學運行機制。加強村級扶貧項目管理,對村班子弱,基礎工作差,制度不健全,可能影響進村資金使用安全的村,要先解決好存在問題,待準備充分後再投入扶貧資金;健全民主決策,所有到村財政扶貧項目,要按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村委會集體研究擬定等程式立項,並做好論證工作。規範項目管理,引入競爭機制,按規定對有關扶貧項目實行公開招投標制度,規範自由裁量權;對已備案的項目,民眾如有要求,對產業發展項目進行調整的,要按規定報批,市扶貧辦可以在品種方面批准調整,但無權將產業項目調整為基礎設施項目。完善進度驗收、竣工驗收程式和方法,嚴格按照驗收結果報賬撥付資金,保證資金使用安全。進一步搞好扶貧項目網上備案、監管工作,堅持資金報賬進度月報告和財政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績效考評。二是完善監管機制。各級扶貧部門要加強扶貧項目的監督檢查。督促第三批重點村建立健全扶貧項目民眾參與監督機制。同時,在縣一級建立到村扶貧項目資金通報制度,每筆到村資金都要書面下達到村;省、市扶貧辦建立抽查制度,並選擇部分村函查備案資金數量;三年幫扶後,要列出投入清單,與村里“對賬”。三是完善公開透明運行機制。按照有關檔案要求,重點做好重點村公開欄、項目區公告牌的設定和項目資金安排使用情況的公開工作,確保人民民眾對扶貧項目資金安排使用的知情權、監督權。四是加強調查研究。對“兩周轉”項目後期管護、固定資產項目管理等重點要加強調研。各級扶貧辦針對性、操作性強的研究成果,要及時反饋,相互借鑑,促進扶貧項目監管不斷規範和措施創新。
三、方法步驟
治理工作堅持統一部署、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採取扶貧重點縣自查與地方政府和上級督導檢查相結合的方法,結合對第二批重點村扶持項目的核查、對賬,認真檢查項目運行的各個環節,開展好治理工作。
(一)安排部署和清理摸底(3月底前)。制定實施方案,部署財政扶貧項目資金治理工作。重點對本級實施的未按計畫完工、決算、驗收、移交的扶貧工程建設類項目進行清理摸底,向同級治理辦公室報送有關統計表。
(二)自查自糾(4月至9月)。各市、縣扶貧辦在清理摸底的基礎上,依據扶貧項目管理職責,主要做好推進已完工工程建設類項目的決算、驗收和固定資產移交工作,督促加快建設進度,發現和糾正問題,保證工程質量。在每月30日前,各市扶貧辦匯總情況(含擴權縣),向省扶貧辦報送《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完工、決算、驗收、移交固定資產進度月報表》(表樣通過扶貧集群辦公系統傳送)。對2007年度實施的財政扶貧資金項目要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隨查隨糾、及時處理。對去年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尚未糾正的問題,要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要針對項目監管的薄弱環節,創新管理機制,完善管理制度。各市扶貧辦9月20日前向省扶貧辦監督檢查處報送年度治理工作總結報告。
(三)驗收考評(10月至12月)。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驗收考評。
四、治理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級扶貧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專項資金綜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列入工作日程,制定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抓好任務落實,推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落實工作。一是要搞好“條塊結合”,各級扶貧部門要及時向當地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省扶貧辦通報治理情況,按時向省扶貧辦上報工作情況和統計報表。二是加強與財政等有關部門協作,密切配合。三是嚴格紀律,不走過場,切實搞好治理工作。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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