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是國務院辦公廳2008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 發表時間: 二○○八年四月二日
檔案內容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關於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8〕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關於2008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八年四月二日
關於2008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
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十七屆二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關於糾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現提出2008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圍繞中心、以人為本、改革創新、懲防並舉、統籌推進,堅持完善糾風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著力在解決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和防治不正之風上下功夫,確保新的專項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已開展的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新的進展,政風行風建設取得明顯進步,民主評議和政風行風熱線工作不斷深化,為推進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有力保證。
二、主要任務
(一)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中央價格監管政策的落實。
督促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嚴格控制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調整,對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進行必要的監管,堅決糾正不顧大局,不執行、不落實中央有關加強價格監管的措施及工作要求等行為,嚴厲打擊價格方面違法違規行為,保障人民民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實施綜合治理,堅決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對涉農亂收費問題開展綜合治理,嚴格清理涉農收費檔案和項目,建立健全涉農收費檔案審核制度。繼續貫徹執行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農村訂閱報刊限額制,農民負擔監督卡制以及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規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行為,堅決糾正和查處違背農民意願、超範圍超標準向農民籌資籌勞和強行以資代勞等問題。堅決糾正和查處涉農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集資攤派問題,切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對各地落實中央惠農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和查處截留、挪用和剋扣涉農補貼款等問題,以及新農村建設中不顧農民實際承受能力,強拆強建、盲目建設等損害農民利益問題。堅決糾正和查處農村土地承包、征占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承包地中損害農民權益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加強監管的長效機制。督促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
(三)強化監督管理,確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扶貧救災資金等專項資金的安全。
強化社保基金監管。督促配合有關部門規範社保基金的征繳、支付、管理和使用,加強基金征繳和對財政專戶的監督,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實現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嚴肅查處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社保基金等行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風險控制長效機制,確保基金安全,確保基金的社會保障功能真正惠及廣大民眾。
強化住房公積金監管。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完善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政策,做到應繳盡繳、公平規範,為解決城鎮職工住房問題發揮更大作用;健全監管制度,落實監管責任,及時發現並嚴肅查處違規運作、繳納和擠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積金等行為,確保資金安全;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內部管理,規範運作,改進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方便支取、使用,切實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
強化扶貧、救災資金等專項資金監管。督促加強審計和財政監督,確保扶貧、救災資金等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嚴肅查處貪污、截留、擠占、挪用、騙取扶貧、救災資金等專項資金行為。
(四)加大工作力度,繼續解決教育、衛生等方面損害民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督促各級政府履行投入和監管責任,確保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補助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費等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各項政策的落實。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逐步解決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擇校收費問題。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與所在地學生平等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免收借讀費。基本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的清理規範任務,加大高中階段改制學校的清理規範力度。繼續實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政策、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等。加強對學校收費的監督,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的相關標準,地方自行制定的與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不符的檔案規定一律廢止。加強對國際合作辦學的監管,嚴禁藉機亂收費。嚴格規範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禁止任何部門和學校統一征訂教輔材料和開辦有償補習班,嚴禁中國小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堅決糾正脫離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設奢華校園的行為。堅持並完善教育經費撥付、學校經費收入和使用情況的經常性審計監督制度。
繼續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措施,積極促進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醫療救助制度,完善醫保結算辦法,進一步緩解民眾看病就醫難問題。全面推行以政府為主導、以省(區、市)為單位的藥品網上集中採購辦法,進一步明確由政府建立監管平台和非營利性的採購平台,加強對藥品集中採購全過程的監督,規範並推進醫療器械集中採購工作。完善醫藥價格監管辦法,採取多種方式逐步改革“以藥補醫”體制,完善醫療機構補償機制。強化藥品生產經營監管,繼續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制定醫藥代表行為準則,落實不良行為記錄製度。大力推進城市社區和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基本用藥的供應、集中採購、統一配送,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運行機制,探索農村和城市社區藥品零差價供應機制。進一步規範醫療器械註冊管理,強化對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和質量抽查,加強對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規範其經營行為。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大力推行院務公開,建立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制定醫療衛生系統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規範醫療服務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監管,嚴格落實公立醫院院長行風建設責任制,積極推進對大型醫院的巡查工作,堅決制止和糾正各種亂加價、亂收費行為。嚴厲打擊虛假違法醫藥廣告。研究制訂加強民營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監管的措施和辦法。
(五)嚴格清理規範,堅決糾正評比達標表彰和節慶活動過多過濫問題。
繼續清理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在鞏固2007年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礎上,配合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對所屬單位舉辦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全面清理、規範,著力解決過多過濫問題,努力實現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大幅減少、保留項目發揮積極作用、基層企業及民眾負擔明顯減輕的目標,並制定長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嚴格控制和規範黨政機關舉辦節慶活動。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嚴格控制和規範黨政機關舉辦節慶活動的要求,嚴格清理不符合規定的節慶活動,堅決糾正和查處濫用財政資金,利用行政權力拉贊助、搞攤派,以及利用舉辦節慶活動謀取私利等問題。
(六)加強規範管理,認真解決公共服務行業、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侵害民眾和企業利益問題。
堅決糾正公共服務行業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優勢限制和侵害消費者權利、設定服務陷阱、推行強制服務、指定消費、搞價格欺詐以及亂收費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督促有關行業研究提出治本措施。
嚴格規範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的服務和收費行為。依法加強監管,堅決糾正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強制入會、攤派會費、強行服務等行為,嚴肅查處擅自擴大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以及違規設立“小金庫”、亂收亂支等問題。完善政策措施,引導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加強自律,促進其健康發展。
此外,繼續深化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牽頭和責任部門要切實承擔起治理責任,積極探索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等源頭治理的措施,鞏固全國公路基本無“三亂”成果。各地區、各部門可根據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清理糾正工作。
(七)堅持糾建並舉,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建設。
督促各部門各行業按照中央關於加強作風建設、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堅持“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嚴格落實行風建設責任制,強化對本系統的監管和指導。沒有承擔糾風專項治理任務的部門和行業,要針對民眾反應強烈的問題,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各政府部門和公用企事業單位,要廣泛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潔從政教育、優良傳統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築牢抵禦不正之風的思想道德防線;建立和完善行業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推進部門和行業的文明誠信建設和道德規範建設。要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強化部門和系統的內部監督,加強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重視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充分發揮民眾的監督作用。特別要從改革體制機制、解決利益驅動問題入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的長效機制。繼續開展創建文明行業和人民滿意的政府部門活動,及時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加強正面引導。
要圍繞糾風專項治理,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堅持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廣泛開展對新增加專項治理項目涉及部門和行業、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公共服務部門和行業,以及基層站所、學校、醫院的評議,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學規範的行風評議評價體系、運行方式和結果運用機制。以關注民生、改進作風為主線,從解決具體問題入手,創新政風行風熱線工作形式,擴大覆蓋面和參與面,提高辦結率和民眾滿意度。要特別注重發現並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研究民主評議和政風行風熱線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成功做法和經驗,形成糾正、建設、監督三者相互結合、相互促進的良性互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各地區、各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高度,把糾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領導。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健全和落實糾風工作責任制,細化任務,明確責任,嚴格目標考核。糾風專項治理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牽頭部門要加強統籌,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積極組織有關方面抓好落實;相關責任單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積極主動完成任務;派駐監察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配合做好本部門、本系統的糾風工作;各級糾風工作機構要切實搞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強督促檢查,嚴肅查辦違紀違規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檢查與經常性的明察暗訪作為推動糾風工作的重要手段,貫穿於全年工作的始終。每項專項治理工作都要開展聯合檢查,特別是要加大對關係民生的中央改革措施和巨觀調控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注意抓住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及時發現並有效解決不正之風問題。對檢查中發現的重點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並舉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類問題重複發生;對檢查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要認真研究治本措施,推動制度創新。要加大對損害民眾利益案(事)件的查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行為,對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
(三)加強調查研究,加大源頭防範力度。各地區、各部門要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把握規律性,在堅決糾正損害民眾利益不正之風的同時,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製度建設的要求,大膽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辦法開展工作,不斷剷除滋生不正之風的土壤,努力從源頭上防治各種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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