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規範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檢驗的公告

關於進一步規範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檢驗的公告

《關於進一步規範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檢驗的公告》是為進一步規範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檢驗發布的公告。由海關總署於2019年10月28日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規範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檢驗的公告
  • 頒布時間:2019年10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1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公告全文,內容解讀,

公告全文

關於進一步規範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檢驗的公告
公告〔2019〕168號
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進口機動車節能減排,確保進口機動車符合國家環保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海關總署決定進一步規範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檢驗。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地海關按照《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GB18285-2018)、《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載入減速法)》(GB3847-2018)要求,實施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外觀檢驗、車載診斷系統檢查,並按不低於同車型進口數量1%的比例實施排氣污染物檢測。海關對監測到環保風險信息需通過型式試驗實施風險評估的車型,可按現階段環保達標標準開展型式試驗。
二、進口企業應提前解除影響環保檢測的運輸模式或功能鎖定狀態。無法手動切換兩驅驅動模式的全時四驅車和適時四驅等車輛,不能實施簡易工況法或載入減速法檢測的,可按雙怠速法或自由加速法實施檢測。
三、進口企業應承擔遵守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主體責任,確保進口機動車符合國家環保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進口企業的相關車型應符合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要求。對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機動車應完成環保項目型式試驗,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對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3500kg的M1、M2類和N1類車輛,應符合輕型汽車燃料消耗量標識管理規定。
四、進口企業獲知機動車因設計、生產缺陷或不符合規定的環境保護耐久性要求導致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標準的,環保信息公開與進口機動車不符的,在實施環保召回或環保信息公開修改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海關總署報告相應風險消減措施。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10月28日

內容解讀

天津海關相關負責人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海關總署已於10月28日正式發布2019年第168號公告,將於11月1日起正式實施。雖然,該公告沒有特別針對平行進口車,但要求各地海關根據最新國家標準對進口車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檢測,可能將對某些環保項目不達標的平行進口車型產生影響。
海關總署官網顯示,海關總署2019年第168號公告名為《關於進一步規範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檢驗的公告》。公告要求,各地海關按照《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GB18285-2018)、《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載入減速法)》(GB3847-2018)要求,實施進口機動車環保項目外觀檢驗、車載診斷系統檢查,並按不低於同車型進口數量1%的比例實施排氣污染物檢測。進口企業相關車型應符合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要求。
今年5月1日,我國針對機動車尾氣檢測實施GB18285-2018和GB3847-2018兩項新的國家標準,新國標針對部分車輛增加外觀檢驗、OBD檢查、燃油蒸發檢測等,柴油車輛增加氮氧化物排放檢驗等。該標準規定,註冊登記、在用的OBD檢測在11月1日前僅檢測和報告即可,1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生產汽車下線檢驗於11月1日起實施。
事實上,早在海關總署2019年第168號公告發布前,相關傳聞已在平行進口車商之間傳播。近日,一些平行進口車商向北京商報記者反映,受國六排放標準實施影響,11月1日起平行進口車報關難度加大,其中中東版平行進口車更是將無法報關。目前,很多車商已停止中東版車型進口。
據了解,在平行進口車市場中,中東版車型由於售價更為實惠,且外觀和國內版本沒有太大區別,很受消費者歡迎。不過,為迎合當地市場需求,很多中東版車型排量往往較大,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也較低。
業內人士表示,儘管此次發布的環保檢驗新規所依據的並非是國六排放標準,但GB18285-2018的檢測要求同樣較為嚴苛,而且檢測項目與2005年版舊國標相比也更加全面,尤其是加強對汽車尾氣排放的檢測,可以看作是國六排放標準全面落地前的預熱。GB18285-2018套用于海關檢測,將給進口車,特別是“非授權”性質的平行進口車,帶來新一輪考驗。
目前,受國內部分地區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影響,平行進口車市場已開始下滑。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平行進口車累計進口量同比增長51.3%,占進口總量的17%。然而,今年7月和8月,平行進口車進口量下滑幅度均超60%。今年前8個月,我國平行進口車累計進口量增速由正轉負,僅為10.99萬輛,同比下降1.1%,占進口車總量的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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