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明確危險廢物鑑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明確危險廢物鑑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4年10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明確危險廢物鑑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 主題分類: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發布日期:2014年10月15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檔案原文
關於進一步明確危險廢物鑑別
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環境保護局,定州市、辛集市環境保護局:
為進一步規範危險廢物鑑別行為,發揮危險特性鑑別在環境管理中的基礎作用,根據國家《“十二五”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規劃》中關於省級環保部門要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組織固體廢物屬性和危險廢物鑑別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就我省危險廢物鑑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把握好危險廢物鑑別的總體要求
按照科學、公正、公開的原則,規範危險廢物鑑別流程,合理判定危險廢物特性,為環境監管提供技術支撐,確保危險廢物安全處置,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工業企業(以下簡稱“申請方”)對本單位產生的物質、物品或材料(以下簡稱“被鑑別物”)的固體廢物屬性或危險特性有異議的,可向所在地設區市(含直管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鑑別申請;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環保有關法規、標準和管理需要,可要求工業企業進行危險廢物鑑別;公安機關、法院、檢察院、當事人對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案件中所涉物質的固體廢物屬性或危險特性需要認定的,可進行危險廢物特性鑑別。
依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對某單位產生某種物品的固體廢物屬性或危險特性鑑別結論,可作為該單位該物品環境管理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標準有調整修訂的,應當從其規定。
二、要明確相關部門、單位的職責
受省環保廳委託,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負責規範管理省內危險廢物鑑別工作,制定危險廢物鑑別流程,確定危險廢物鑑別機構,負責對各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局出具的初步鑑別意見進行認可。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局受理並審核經縣級環保部門同意的申請方有關書面申請,組織論證鑑別方案,最終出具初步認定意見。
承擔鑑別工作的機構依據國家有關危險廢物鑑別的標準規範,結合申請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編制鑑別方案和鑑別報告。鑑別機構應對其出具技術檔案的合法性與準確性負責,確保鑑別工作真實、嚴謹、科學,並為申請方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鑑別機構採取名錄製,由省環保廳定期篩選並更新公布。
對於鑑別過程中所涉及的監測數據,可由鑑別機構委託通過中國計量認證且具備相關檢測能力的科研機構、分析測試機構、環境監測機構或實驗室等檢測機構,開展固體廢物採樣和危險特性檢測工作。參與檢測的相關機構應根據國家規範要求及鑑別方案開展採樣和檢測工作,並對其出具的數據負責。
三、要明確各級環保部門及企業委託的日常產生危險廢物特性鑑別要求
(一)申請受理及鑑別委託
申請方根據鑑別機構名錄(附屬檔案一)自行選擇鑑別機構,向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局提出書面申請(附屬檔案二),並提供所在地縣級環保部門意見、建設項目環評報告和批覆。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局受理後向申請方出具受理告知書。
(二)編制鑑別方案
申請方應向鑑別機構如實提供被鑑別物基本情況的說明檔案、工藝過程、相關的原輔材料及理化特性等技術資料,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批覆及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等相關材料。鑑別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危險廢物鑑別的標準規範,結合申請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編制鑑別工作方案(編制指南詳見附屬檔案三)。
鑑別機構在進行綜合分析後,對於明確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的固體廢物,則屬於危險廢物,可終止屬性鑑別並出具鑑別報告;未列入《名錄》的固體廢物,經綜合分析原輔材料、生產工藝、產生環節和主要成分,不具有危險特性的,則不屬於危險廢物,可終止屬性鑑別並出具鑑別報告;上述情況以外的固體廢物,則需通過採樣和檢測分析確定其危險特性。
(三)鑑別方案論證
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局應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鑑別機構編制的工作方案進行技術論證,參與論證的應包括環境管理、分析測試和行業工藝等方面的專家和人員。根據論證意見,將完善後的方案作為最終鑑別工作方案。
(四)採樣檢測
鑑別機構或其委託的檢測機構應當嚴格按照鑑別方案,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對被鑑別物進行採樣和檢測,以確定其危險特性。檢測機構負責對被鑑別物的樣品採集,並出具書面檢測報告,不得由申請方送樣。報告應詳細描述採樣方法和過程、採樣數量,保證與鑑別方案的一致性。
(五)編制鑑別報告
鑑別機構應當根據《名錄》及相關標準、規範,結合檢測報告,判定被鑑別物是否屬於危險廢物,並出具書面鑑別報告(編制指南詳見附屬檔案四)。鑑別機構應及時將鑑別報告及結論性意見一併送交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局。
(六)出具認可意見
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局在收到鑑別報告後,應向省環保廳出具初步認定意見,並將申請方的書面申請、鑑別方案及專家審核意見、鑑別報告、檢測報告一併上報。
省環保廳對所報初步認定意見及相關檔案報廳鑑別結論認可小組,經研究審查(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技術評估認可)後,出具認可意見。申請方應及時將認可意見和鑑別報告向所在地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經備案的鑑別報告和認可意見可作為被鑑別物環境管理的依據。
四、要切實做好突發固體廢物傾倒案件的危險廢物特性鑑別工作
各級環保部門要針對當前固體廢物非法傾倒時有發生,固廢屬性鑑別急迫的現狀,認真研究對待,及時溝通,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
涉及環境污染事件的,應首先確定固體廢物來源(產生單位、產生環節、固體廢物名稱等);若無法確定來源,則應根據固體廢物性狀、成分等基本理化性質,對其進行溯源分析以確定來源;溯源分析無法確定來源時,需按照《危險廢物鑑別技術規範》進行採樣和危險特性檢測。
具體工作流程可參照日常產生危險廢物特性鑑別程式。設區市(含直管縣)環保局應向省環保廳出具初步認定意見,並將申請方的書面申請、鑑別方案及專家審核意見、現場影像資料、案卷筆錄、鑑別報告、檢測報告等相關檔案一併上報。省環保廳對所報初步認定意見及相關檔案報廳鑑別結論認可小組,經研究審查(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技術評估認可)後,出具認可意見。
附屬檔案:1.危險廢物特性鑑別機構名單(第一批)
2.危險廢物鑑別申請書
3.危險廢物鑑別方案編制指南
4.危險廢物鑑別報告編制指南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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