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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防控危險廢物環境與安全風險,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全面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陝政辦函〔2021〕15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陝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統籌安排,嚴守風險底線;科技優先,提升技術水平;先行先試,創新管理模式;密切協同,強化聯防聯控”的原則,不斷強化危險廢物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風險防範能力建設。到2022年底,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補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方面短板,引導和規範危險廢物環境治理產業積極有序發展,各縣區要依據醫療機構地理位置和實際情況,完成醫療廢物收集中轉站建設,全市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9%以上,全市危險廢物處置利用類別及能力基本滿足市域內實際處置需求。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危險廢物全過程、全鏈條監管體系。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充分保障,技術和運營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
1.依法依規履行危險廢物監管職責。各縣區政府對本轄區危險廢物治理負總責,將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協同發展。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家危險廢物治理方針政策,嚴格落實在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污染環境防治、安全生產、運輸安全以及衛生防疫等方面的監管職責,進一步細化、實化相應監管環節工作舉措,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漢中海關配合。以下均需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負責抓好落實,不再列出)。
2.建立監管聯動機制。建立市、縣環境應急管理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靈通信息、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強化廢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落實首辦移交,各職能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屬職責範圍內監管事項要第一時間處理,涉及其他部門監管事項第一時間通報,對可能造成證據滅失、被隱匿或者非法轉移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第一時間通告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健全完善危險貨物運輸資質、醫療廢物產生、危險化學品生產及經營使用企業信息、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及轉移信息等數據共享制度。根據企業環境信用記錄和環境風險可控程度等,將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納入信用評價體系管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漢中海關、市郵政管理局、市法院、市檢察院配合)。
3.建立“一長三員”格線化監管機制。壓實屬地監管責任,以縣區為單位,將行政區域內所有涉危險廢物企業全部登記造冊並動態更新。嚴格落實“格線化”監管,每家企業安排1名鎮辦負責同志為格線長、1名格線監督員、1名生態環境部門監督執法人員和1名企業內部監督管理員,建立“四位一體”監管機制,強化格線內企業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嚴防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4.建立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市生態環境局要積極與周邊地市協商建立合作機制,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信息共享與聯動執法,實現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優勢互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5.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建立企業主體責任承諾制,壓實企業污染環境防治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依法依規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漢中銀保監分局配合)。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台賬,及時通過陝西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申報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相關資料,依法公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要依法向公眾開放設施、場所,提高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參與程度。新建產生危險廢物的建設項目應按照《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將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內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要結合危險廢物產生量、貯存期限等,配套建設符合標準的貯存場所(設施)。現有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行對產生的危險廢物進行利用處置,但原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中未涉及自行利用處置內容的,應當分析變動部分是否屬於重大變動,屬於重大變動的依法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檔案,不屬於重大變動的納入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可以通過排污許可證、環境風險評估或者修改單等方式明確污染防治要求,並將相關內容納入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備案(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6.加快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備案、醫療廢物全過程管理、跨市轉移數據統計分析等功能模組以及移動終端APP,提升全市固體廢物信息化管理水平。鼓勵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依託行業協會利用“網際網路+”技術,逐步實現社會源危險廢物全過程可溯信息化管理。分步推進涉危險廢物單位建設視頻監控、電子標籤、管理系統等智慧型物聯網監控系統,適時將企業物聯網接入陝西省固體廢物信息管理系統,提升危險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管理水平(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配合)。
(二)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
7.推動源頭減量化。支持研發、推廣減少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工業危險廢物危害性的生產工藝和設備,促進從源頭上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降低危害性。加快推進企業綠色製造、鉛鋅冶煉等重點產廢行業綠色園區、綠色工廠建設,打造一批綠色製造先進典型(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8.促進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鼓勵企業延伸工藝鏈,提高危險廢物內部循環利用率。進一步開展金屬廢棄包裝桶資源化處置試點、水泥窯處置、鉛鋅冶煉廢渣和電解鋁廢渣有條件豁免試點(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
9.規範開展危險廢物鑑別工作。配合省生態環境廳做好全市廢礦物油、鉛鋅冶煉廢渣利用後尾渣的特性判定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10.嚴把環境準入關。對改擴建項目要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對環評檔案危險廢物種類、數量、屬性、貯存設施及需要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措施闡述不清的、無危險廢物合理利用處置方案、無環境風險防範措施的,不予批准。依法依規對已批覆的重點行業涉危險廢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開展覆核,嚴格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三同時”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依法落實工業危險廢物排污許可制度,從嚴打擊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行為(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強化危險廢物收集轉運貯存等過程監管
11.加強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集轉運監管。深入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引導居民分類投放,確保有害垃圾有效分開,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轉運體系,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標準,統籌規劃建設有害垃圾貯存點(市城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12.推動收集貯存轉運專業化。加快推進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轉運試點建設,支持危險廢物專業收集轉運、利用處置的單位和社會力量,圍繞工業園區內及周邊區域年產生危險廢物不超過1噸的工業企業、科研機構、學校等產廢量小的單位建設區域性收集網點和貯存設施,開展危險廢物專業收集貯存試點轉運有償服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教育局配合)。鼓勵在有條件的高校集中區域開展實驗室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和預處理示範項目建設(市教育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13.加強轉移聯單管理。嚴格危險廢物產生、運輸、利用處置轉移聯單管理,企業應如實填寫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聯單保存期限至少5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接受危險廢物轉入時,如發現危險廢物的名稱、數量、特性、形態、包裝方式等與聯單填寫內容不符的,應及時向接受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並通知產廢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14.推動轉移運輸規範化和便捷化。危險廢物運輸單位須獲得行政審批職能部門頒發的危險貨物運輸資質,運輸車輛須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並與生態環境、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聯網;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產生場所至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地的常備固定通行路線與備用路線,避開人流集中區域,規範通行秩序,實現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運輸車輛規範有序、安全便捷通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配合)。
(四)切實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
15.統籌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在全市危險廢物基礎狀況詳查基礎上,全面客觀評估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與處置能力匹配及設施運行情況,科學研判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短板,按照《陝西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規劃(2018-2025年)》要求,以產生、處置量總體匹配為目標,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統籌調控作用,突出結構調整、布局最佳化主要任務,積極推動處置單位技術改造、提檔升級,增強環境風險防範能力,促進環境治理產業有序發展,2022年底前全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推動將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納入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範圍,予以政策和資金保障(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配合)。
16.加強科技支撐。加大對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的科技投入力度,不斷推進行業技術升級換代。支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先進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加強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科技支撐(市科技局牽頭,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五)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高質量發展
17.建立健全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退出機制。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市場退出機制,淘汰一批達不到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落後產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配合)。
18.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規模化發展、產業化運營。定期發布危險廢物相關信息,引導資金、技術、土地、人才等市場要素合理流動配置,鼓勵採取多元投資和市場化方式建設規模化危險廢物利用設施,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發展;支持生產者責任延伸,引導生產企業利用銷售網路和渠道回收其產品使用產生的危險廢物,實現危險廢物再生利用;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工藝技術、管理經驗,開展專業化建設運營服務,進一步增強企業專業化運營能力(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19.嚴格執行污染控制技術規範。督促相關企業嚴格貫徹執行鉛鋅冶煉廢渣等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的污染控制技術規範(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六)建立平戰結合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
20.完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機制。將醫療廢物收集、貯存、運輸、處置等工作納入重大傳染病疫情領導指揮體系,強化統籌協調,保障所需車輛、場地、處置設施和防護物資。堅持常態化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制定完善疫情醫療廢物環境管理應急預案,規範應急啟動程式,明確定點醫院、集中隔離場所、封閉管理社區(村莊)涉疫情醫療廢物及按疫情醫療廢物管理的生活垃圾收集、貯存規範要求,建立醫療廢物應急運輸、處置梯隊,確保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需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配合)。加強醫療機構、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以及應急處置單位的應急演練,強化部門、企業間協調聯動,提升應急回響能力(市衛健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21.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統籌謀劃醫療廢物處置應急能力建設,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安全有效處置(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配合)。2022年6月底前,各縣區政府應至少明確一座協同應急處置設施,同時明確該設施應急狀態的管理流程和規則。列入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的設施,根據實際設定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備用進料裝置,落實人力、技術、運輸、物資以及人員衛生防護等保障措施(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配合)。
(七)著力提升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能力
22.強化危險廢物應急管控。將涉危險廢物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納入政府應急回響體系,督促指導危險廢物相關單位制定突發環境事件防範措施和完善環境應急回響預案,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預案演練(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配合)。
23.培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依託條件較好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或產廢單位,組建危險廢物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減少突發危險廢物事件環境影響(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漢中市危險廢物監督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總召集人為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召集人為市政府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成員由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稅務局、漢中海關、市郵政管理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以及聯席會議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研究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做好會議籌備工作;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匯總並通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情況;協商、解決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中重大問題、重大事項,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各成員單位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日常協調聯絡工作。
(二)落實稅收政策。依據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名單,精準落實環保稅免徵政策;對未合規貯存、處置的危險廢物,按規定徵收環境保護稅(市稅務局牽頭,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三)保障土地供給。銜接省統籌規劃的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基地建設布局,指導縣區科學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將相關項目用地統籌納入規劃,指導縣區做好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處置基地和收集、處置設施建設用地保障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
(四)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危險廢物環境執法,將危險廢物納入日常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體系,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網際網路+”等執法方式,常態化開展執法監管,查辦實名投訴舉報案件。組織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與“崑崙”行動一體推進,對跨區域涉危險廢物的重大案件,開展聯合調查會商和掛牌督辦,集中偵破一批大要案件,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放、傾倒、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配合)。
(五)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公益訴訟的協調聯動。積極推動工作有序銜接,完善行政處罰信息錄入、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雙向銜接工作機制。對重大案件、重點區域案件組織開展司法執法聯動,實施專項監督,加大綜合懲處力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配合)。
(六)加大督察整改力度。強化中央和我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的危險廢物問題整改,及時驗收銷號(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七)加強考核評價。切實提升危險廢物監管能力、處置能力和風險防範能力,建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將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目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評價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的重要參考。
(八)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報導。加強對涉危險廢物重大環境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形成強力震懾(市生態環境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