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9年01月2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工〔2018〕5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9年01月22日
檔案全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房管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石家莊市園林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
  抗震防災工作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好工程建設抗震設防工作是防範和減輕地震災害的有效措施。根據省領導指示,為進一步做好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確保工程抗震防災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增強抗震防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地震是嚴重威脅人類安全的自然災害,具有突發性強、破壞性大、危害面廣、準確預測難等特點。我省是地震多發省份,做好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十分重要。各地主管部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進一步增強做好抗震防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全面提升綜合抗震防災能力的工作方向,堅持分級負責、相互協同的工作機制,主動履職盡責,積極擔當作為,進一步提高做好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切實加強城鄉建設抗震防災的監管,紮實推進抗震防災各項工作,著力提升抵禦地震災害的能力,努力使人民民眾的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二、加強領導,健全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機制
  各地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抗震防災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執行抗震防災有關規定,落實抗震防災各項管理措施。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把做好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列入本部門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思想重視、組織有力、責任明確。各地主管部門要壓實工作責任,認真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定時定責定人,細化實化措施;要建立台賬制度,做到有據可查,使各項抗震防災工作落到實處、見到成效。各地主管部門要制定當地城鄉建設抗震防災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抗震防災工作機制,紮實有序推動此項工作不斷深入。
  三、嚴格設防,提高在建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能力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設防是防禦與減輕地震災害最積極、最有效的手段。各地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新建房屋建築的監督管理,把抗震設防措施落實到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建設單位要對建設工程抗震設計、施工的全過程負總責,參建單位要對抗震設計、施工質量負相應的主體責任。新建房屋建築必須按照抗震設計規範進行抗震設防,不得降低抗震設防標準。對隨意降低抗震設防標準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結論是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審查的必要依據,凡初步設計未通過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的,不得進行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審查。
  四、統籌安排,開展既有房屋建築抗震性能排查
  既有建築物的抗震普查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各地主管部門要制定計畫,將既有房屋建築的抗震能力作為城市老舊危房安全性能普查的重要內容,做好未設防老舊危房的排查和鑑定工作。要利用現有房屋安全鑑定機構,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動員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勘察設計單位等社會技術力量開展城市老舊房屋安全排查鑑定工作。對排查鑑定的危險房屋逐一登記,製圖做表,建立台賬,實施清單制、責任制管理。重點地區老舊危房,能夠納入城市危舊房屋改造的,應及時加以解決;能夠納入棚戶區改造的,要在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可行的基礎上優先予以安排。
  五、持續推進,做好農村住房抗震設防工作
  各地主管部門要把抗震防災作為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宣傳指導,不斷推進農村住房抗震設防工作。要結合農村實際,在村鎮建設規劃和建設中落實抗震設防措施,有條件的村鎮應編制抗震防災專業規劃。要加強對村鎮建設抗震設防質量管理,農村基礎設施、公共建築、中國小校和統建住宅等工程必須按現行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抗震設計和施工。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的同時,統籌落實農房抗震改造各項要求。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村自建民居的技術指導,開展村鎮建設抗震防災示範工程,向農民提供經濟實用、安全美觀、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優秀住宅設計方案,逐步提高農村民居的抗震設防質量。
  六、嚴格把控,做好市政工程抗震設防工作
  各地主管部門要深入推進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抗震設防工作,認真執行國家基本建設程式,切實把抗震設防貫穿於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建設全過程。加強城市橋樑、供水、供氣、排污等生命線工程的抗震防災能力建設,全面落實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抗震設防質量責任,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抗震設防標準,認真開展市政基礎設施抗震設防專項論證工作。要加強對市政基礎設施抗震設防工作的監督管理,對本行政區域內市政基礎設施執行抗震設防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定期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抗震設防措施落在實處。
  七、積極推動,抓好減隔震技術推廣套用
  實踐證明,減隔震技術能有效減輕地震作用,提升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能力。各地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減隔震技術對提升工程抗震水平、推動建築業技術進步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減隔震技術研究和實踐成果,有計畫,有部署,積極穩妥推廣套用。位於抗震設防烈度8度(含8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或地震災後重建階段的新建3層(含3層)以上學校、幼稚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公共建築,應優先採用減隔震技術進行設計。鼓勵重點設防類、特殊設防類建築和位於抗震設防烈度8度(含8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的建築採用減隔震技術。對抗震安全性或使用功能有較高需求的標準設防類建築提倡採用減隔震技術。要加強技術指導和政策支持,積極組織減隔震技術的宣傳和培訓,做好相關知識普及。
  八、健全地震應急預案,做好地震應急準備工作
  為做好地震應急工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各地主管部門要在做好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的同時,認真總結各地地震災害應急反應的經驗教訓,積極進行地震應急準備,抓緊制定或修訂地震應急預案。預案應按照震時應急、搶險救災、應急恢復、避震疏散、恢復重建等環節進行制定或修訂,做到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有力推進、高效運行。預案制定或修訂後,要按照職責及任務分工,主動作為,做好各項應急準備,確保抗震救災應對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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