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防災減災與抗震工作2009年總結和201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關於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防災減災與抗震工作2009年總結和201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建辦質[2010]21號)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於2010年6月28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防災減災與抗震工作2009年總結和201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 :建辦質[2010]21號
  • 時間:2010年6月28日
  • 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建辦質[2010]21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防災減災與抗震工作2009年總結和2010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防災減災與抗震工作2009年總結和2010年工作要點

檔案內容

2009年工作總結
2009年,我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積極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防災減災與抗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強法規和制度建設。印發了《關於貫徹實施加強城鄉建設抗震防災工作的通知》(建質[2009]42號),對各地貫徹實施修訂後的《防震減災法》提出了明確要求。開展了《建設工程抗禦地震災害管理條例》相關問題研究。配合中國地震局對《國家地震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並著手開展《建設系統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對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進行研究,啟動“城鄉建設防災減災十二五規劃”制定工作。
(二)加強工作部署和監督檢查。2009年3月4日至6日,在江蘇省南京市召開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抗震辦公室主任(處長)和有關專家參加的全國抗震辦公室主任座談會,學習貫徹修訂後的《防震減災法》、《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建設系統抗震防災工作要點》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對《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等技術標準進行了宣貫。8月至9月,結合全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對各地建築工程抗震設防質量進行了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對各地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起到有力的促進作用。
(三)推動完善抗震防災相關標準規範。組織有關單位認真總結汶川地震工程震害經驗,全面修訂並發布了《建築抗震鑑定標準》(GB 50023-2009)和《建築抗震加固技術規程》(JGJ 116-2009)。組織開展《建築抗震設計規範》的全面修訂工作。《城鎮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範》等城鄉防災減災規劃方面標準規範的編制進展順利。
(四)加強超限高層建築杭震設防管理。結合全國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對各地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管理進行了檢查,開展了全國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委員會換屆工作。召開了第四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研究進一步做好超限審查工作的措施,討論修訂《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技術要點》,並為第四屆委員頒發了聘書。
(五)提高農村民居抗震防災能力。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地震局建設部關於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意見的通知》,支持各地開展農村民居抗震安居房建設。
(六)強化災害應急預警機制。針對重大節假日以及汛期、高溫、雨季等特點,提前下發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預警檔案。先後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應對雨雪冰凍以及暴風雪等災害工作的緊急通知》、《關於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認真做好防範強降雨大風天氣工作的緊急通知》、《關於做好“兩會”期間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檔案,部署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預警防範工作。同時建立健全節假日值班值守制度,由相關單位負責人帶班和專人晝夜值班,確保事故災難的及時接報和妥善處置。
(七)配合教育部門實施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配合全國校安辦及時制定了《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技術指南》等檔案,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質[2009]77號)。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配合當地教育部門認真做好技術支持,加強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各地共組織培訓150餘次,培訓技術人員2萬餘人。
(八)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積極組織好有關專家委員會的工作,成立了“國家市政公用設施抗震設防專項論證專家庫”,並組織召開了專家庫成員會議,交流、部署工作,討論相關專項論證技術要點。組織召開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防災減災專家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政策。開展中日合作“建築抗震技術人員研修”活動,三年內將在日本培訓150名抗震管理和技術人員,國內培訓約5000名基層抗震管理和技術人員。
2010年工作要點
2010年,我部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做好城鄉建設防災減災和抗震工作。
(一)進一步貫徹落實《防震減災法》。貫徹落實國務院防震減災工作會議精神。召開全國抗震辦公室主任會議,抓好工作部署。加大對《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的宣傳、貫徹力度。做好《建設工程抗禦地震災害管理條例》研究起草工作。
(二)強化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工作。制定《城鄉建設防災減災“十二五”規劃》。指導各地結合《城鄉規劃法》的實施和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修訂或編制城市抗震防災規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編制城市綜合防災規劃。進一步強化全國城市抗震防災規劃審查委員會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審查作用。
(三)推進有關工程抗震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組織開展《城鎮防災避難場所設計規範》等標準規範的編制工作,做好《建築抗震設計規範》等標準規範的宣貫。出台《市政公用設施工程抗震設防專項論證技術要點》。
(四)繼續加強新建工程的抗震設防監管。認真貫徹《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等規章,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超限工程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加大超限審查的政策宣傳力度。指導地方加強市政基礎設施的抗災設防質量監管。
(五)推進農村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繼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支持各地因地制宜開展農村民居抗震研究與套用,組織農村建築抗震技術標準和相應圖集的培訓。加強對村鎮建築工匠的技術培訓以及對農民自建房屋、災後重建和危房改造的技術指導。
(六)推動工程抗震科學研究和技術進步。認真做好中美地震工程與減輕地震災害科技合作,推動國內工程抗震學界繼續總結汶川地震震害經驗,發展工程抗震新技術,並為改進工程抗震標準規範提供科學依據。落實“中日建築抗震技術人員研修”國內部分的工作,開展抗震設計與加固技術等方面的培訓。
(七)繼續配合做好全國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在全國校安辦的統一部署下,一是繼續加強技術指導和支持,協助解決相關技術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加快編制出版校舍抗震加固標準圖集;二是督促地方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質量監管,確保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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