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建工程抗震設防的通知》是1993年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規章,自1993年11月6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建工程抗震設法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Kunming Municipality on strengthening the aseismic design of new projects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建工程抗震設防的通知》是1993年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規章,自1993年11月6日實施。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建工程抗震設防的通知》是1993年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規章,自1993年11月6日實施。【發布單位】82305【發布文號】昆政發[1993]152號【發布日期】1993-11-06【生效日期...
名稱: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建工程抗震設防的通知發文字號:昆政發〔1993〕152號日期:1993年11月6日說明:已被1998年4月17日市政府發布的《昆明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辦法》所取代。序號:106名稱:關於同意部份修改《昆明市地名管理辦法》的批覆發文字號:昆政復〔1993〕69號...
第六條 建設、地震、科技等部門應當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推廣隔震、減震等新技術。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建設、地震等部門在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中,應當強化責任意識,改進服務方式,推行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第二章 抗震設防要求 第八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必須達到抗震設...
經抗震設防專項審查且審查結論為不合格的建築工程,由設計單位另行設計並負責重新報審。對審查結論有重大爭議的項目,可申請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複審。第七條 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實行分級管理:1、本辦法適用範圍內中央在滇項目及省屬項目,本辦法第二條第1、2、4款規定範圍內昆明市建築高度80米以上(含80米)、...
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管理,防禦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確定、使用和監督...
一、在新建工程和加固工程設計中,遵守有關法規和技術標準、規範,確定工程建設的設防烈度和設計地震動參數,進行抗震設計的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施工和竣工驗收中,遵守有關施工、竣工驗收規程,按照設計檔案對抗震設防措施進行施工、監理和驗收的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二、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超限高層建築和採用...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是2004年7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2004年7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二○○四年七月一日 為了維護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市...
抗震設防要求就是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標準,也可以稱為防震標準。專業術語表述為:抗震設防要求系指建設工程抗禦地震破壞的準則和在一定風險水準下的抗震設計採用的地震動參數或地震烈度。防震標準 防震標準與防洪標準相似,都是以多少年一遇的地震和多少年一遇的洪水進行表述。不同類型和不同重要性的建設工程,其抗禦...
(五)符合城市防火、防爆、防洪、防空、抗震、交通管理等城市公共安全的要求。第五條昆明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市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市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的派出機構,負責指定區域內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按照...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國家鼓勵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進行房屋建築工程的抗震設防。制定、修訂工程建設標準時,應當及時將先進適用的抗震新技術、新材料和新結構體系納入標準、規範,在房屋建築工程中推廣使用。第六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工程...
嚴格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制度,初步設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要嚴把抗震關,對達不到抗震設防要求的項目不予批准。政府投資的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檔案應對抗震設防有關內容進行重點說明,並依法進行初步設計審查。超限建築工程、學校、幼稚園、醫院等建築工程應當依法進行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對城市功能、人民生活和生...
第九條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符合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依法制定和發布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全過程負責,在勘察、設計和施工契約中明確擬採用的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按照契約要求對勘察設計成果檔案進行核驗,...
《建築工程抗震設防標準》是指衡量抗震設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設防烈度或設計地震動參數及建築抗震設防類別確定。建築工程抗震設防標準是指衡量抗震設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設防烈度或設計地震動參數及建築抗震設防類別確定。各類別建築的抗震設防標準分別是:(1)標準設防類:應按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確定其...
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烈度 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烈度是指按國家規定的許可權批准作為一個地區抗震設防依據的地震烈度。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烈度是指按國家規定的許可權批准作為一個地區抗震設防依據的地震烈度。一般情況下,取50年內超越機率10%的地震烈度。
健全抗震防災體系。城鄉生產生活空間應開展城市活動斷層探測,有效避讓小江、曲江、石屏—建水等活動斷裂帶,建設工程應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實施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工程,增強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公共工程的抗震設防能力。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對重大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開展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
(十二)做好城鎮房屋建築特別是大型公共建築的抗災設防。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房屋建築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加強初步設計階段超限高層建築工程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在施工圖審查和竣工驗收中對大型公共建築的抗災能力嚴格把關,確保新建工程的抗災設防質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及時對未...
(十一)切實提高學校、醫院建築設施的抗震能力。對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服務設施,應當按照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施工,增強抗震設防能力。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震部門的作用,積極配合教育等相關部門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主動開展督促檢查,確保新建和改造校舍能夠科學合理地避讓地震危險...
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細則 《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細則》是2007年10月在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書籍,由《房屋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細則》編寫組編寫。內容簡介 結構計算分析、多層黏土磚房抗震構造措施、多層砌塊房屋抗震構造措施、底部框架-抗震牆房屋抗震構造措施、多排柱內框架房屋抗震構造措施等。
要對地震多發區、高危險區的農村建築工匠進行培訓,提高農居建設施工質量。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通過政策引導和扶持,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組織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總結經驗,以點帶面,提高農村民居抗震能力。(七)進一步做好地震應急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重視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
對防震減災貢獻率進一步提升;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設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擴建工程全部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建立健全較為完善的抗震救災組織指揮體系、救援隊伍管理體系和災後應急救助體系,加強各級各類應急搶險隊伍建設,破壞性地震發生後,24小時內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得到較為妥善的安置;社會公眾基本掌握防震減災...
制定出台《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雲南省地震預警管理規定》、《雲南省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管理辦法》等政策檔案和規章制度。建立完善各類應急預案,預案管理更加規範。二是體制機制不斷完善。組建省應急廳,推動綜合防災減災救災事業深入發展,統籌協調、分工負責...
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或者位於複雜地質條件區域的大中城市、大型廠礦企業、生命線工程以及新建開發區,應當開展地震小區劃工作。地震小區劃工作由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者相關工程建設單位組織開展,地震小區劃結果經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審批後,作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依據。第三十條...
根據《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辦公室 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盤辦發〔2010〕13號),設立昆明市盤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昆明市盤龍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基本情況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
(九)宣傳、貫徹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規;對區域內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行使行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建築職工因工傷亡的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督促整改工作,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負責對建築工程的抗震設防,對新建房屋工程進行抗震審查和原有建築工程進行抗震鑑定...
《中共雲南省委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明確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未來五年乃至更長時期推動全省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宏偉藍圖,是政府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是市場主體行為的導向,是全省各族人民齊心協力、奮勇前進,推動我國民族團結...
通知明確,各地要把市級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大劇院等超大體量公共建築作為城市重大建築項目進行管理,嚴禁建築抄襲、模仿、山寨行為。特別要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築;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築應充分論證、集中布局,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城市規模、...
(責任單位和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消防救援總隊)(二十)結合“美麗縣城”建設,加強城市消防供水體系和消防通道建設,結合城市更新和防洪排澇能力建設,同步實施市政消防供水系統升級改造工程,加快城市新建道路市政管網和市政消火栓建設,全面改造無供水管網市政道路,按照...
建築結構與工程抗震學科還完成了包括昆明市在內的30個縣市城鎮的抗震防災能力研究及抗震防災規劃,撰寫規劃文本53個,約40萬字。獲得省科技進步三等獎8項,獲成果發明展覽獎3項,獲技術專利3項。出版專著4部;發表論文248篇,其中被國際學術會議採納發表或在國外刊物上發表的26篇,在國內一級刊物上發表的26篇,在...
第二十九條 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開展震害預測、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工作,並將結果作為制定城鄉規劃與建設的依據,充分考慮當地的地震地質構造環境並採取工程性防禦或者避讓措施。第三十條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或者機構負責本行政...
在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和區域內禁止使用粘土實心磚。第十四條 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粘土磚生產企業。縣級以上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生產粘土空心磚使用的粘土資源實行限制開採,對現有的粘土空心磚生產企業,不得新增粘土資源採礦許可,不得延長粘土資源採礦許可期限。第十五條 鼓勵生產企業利用江河湖泊淤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