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04年09月2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國發〔2004〕25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成文日期:2004年09月27日
《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04年09月27日。
《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04年09月27日。檔案全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防震減災是國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
《關於加強防震減災科學普及工作的通知》是中國地震局、科技部發布的通知。發文背景 防震減災意識,提高全社會防震減災能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速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以下簡稱《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以下簡稱《科普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防災減災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防災減災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劃 現狀與形勢 (一)顯著成效 “十一五”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時期之一,南方低溫雨雪冰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是為貫徹執行《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印發的通知。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9日印發並實施。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發布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16年12...
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防災減災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防災減災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國地震局關於印發《防震減災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6]244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地震局: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2月29日 規劃全文 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是衡量執政黨領導力、檢驗政府執行力、評判國家動員力、彰顯民族凝聚力的一個重要方面。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決策部署,提高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
《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編制和實施《規劃》,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防災減災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綜合防災減災事業發展、構建綜合防災減災體系、全面增強綜合防災減災能力的迫切需要,對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以下簡稱農居工程)是國務院加強新時期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的具體體現。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國發〔2004〕25號)要求,各地積極推進實施農居工程,消除安全隱患,改善農民民眾居住條件,取得了明顯成績和有益經驗。為...
《“十四五”國家防震減災規劃》於2022年4月7日應急管理部、中國地震局印發。防震減災是國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礎性、公益性事業,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防震減災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對防災減災救災和防震減災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為防震減災提供根本遵循。出...
2008年12月,舉辦加強亞洲國家應對巨災能力建設研討會。2009年3月2日起,國家減災委、民政部發布訊息,經國務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為全國“防災減災日”。2009年5月11日,中國政府發布首個關於防災減災工作的白皮書《中國的減災行動》。突發事件應對法、防震減災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2000年5月,國務院召開了全國防震減災工作會議,此後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國發〔2000〕14號),就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和地震緊急救援三大體系進行了部署,明確要求抓緊配套法規和規章的制定,進一步完善防震減災法律體系。因此,制定《天津市防震減災條例》,也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國發〔2010〕18號)和全國防震減災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做好防震減災各項工作,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通知公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 浙政發〔2010〕66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國發〔2010〕18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國發〔2010〕18號檔案的通知》(內政發〔2010〕52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防震減災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主要內容 一、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進入新世紀以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國境內發生自然災害的國家應急救助工作。當毗鄰國家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並對我國境內造成重大影響時,...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28號)等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國、省防震減災“十三五”相關規劃綱要,在認真總結“5.12”汶川8.0級、“4.20”蘆山7.0級特大地震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按照四川省地震局總體部署和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為科學組織實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在地震災害評估、地質災害排查及危險性評估、房屋及建築物受損程度鑑定評估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綜合評價的基礎上,經過科學論證,廣泛聽取專家和各方面意見,制定本規劃。第一章 重建基礎 第一節 災情概況 魯甸地震波及雲南、四川、貴州3個省的4個...
因此,搞好工程建設、城鄉建設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是各級建設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它直接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關係到社會穩定,責任重大,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有關部門決不能掉以輕心。為了加強對全國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管理,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建設工程抗禦地震災害管理規定》(...
一、 關於制定《辦法(草案)》的必要性地震是一種分布廣、突發性強、破壞性大的自然災害,不僅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還可能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明確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和政策,加強防震減災領域的法制建設,推進防震減災事業發展,對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群測群防工作在地震短臨預報、災情信息報告和普及防震知識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基礎性作用。《修訂草案》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國發〔2010〕18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鄂政發〔2011〕4號),對群測群防工作作了相應規定。一是在第五條第二款規定,“鄉(鎮...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地震應急、震後救災與重建等(以下簡稱防震減災)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防震減災工作,按照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和地震災害防禦。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領導,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組織有...
增強農業科技創新和轉化能力,加強農業技術推廣和服務。推進地震科技創新,不斷提高防震減災能力。(科技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農業部、地震局等負責)(二十三)大力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在西部地區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繼續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將農村義務教育...
自治區黨委、政府歷來重視防震減災事業的發展,各有關部門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防震減災的決策,認真落實措施,加強防範,使我區防震減災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有些地方對防震減災工作重視不夠,工作...
針對我國農村民居防震能力薄弱的現狀,2004年18位院士提出啟動“地震安全農居工程”的建議,國務院領導對院士的建議給予了充分肯定,並要求地震等相關部門加以研究。在2004年國務院召開的全國防震減災工作會上,以及會後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中,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出了明確要求,...
使地震應急能夠協調、有序和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全文 總 則 l.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家地震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地震監測管理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國家突發公共...
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防震減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通知》(國發〔2004〕25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地震局關於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2006-2020年)判定結果和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54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防震減災工作...
4日10時30分,省政府向全省發出電話通知,並發布臨震預報。當晚19點36分,海城發生7.3級強烈地震,由於預報及時,有效地減少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可見臨震預報對於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至關重要。政策檔案 2010年9月25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發布。意見稱,力爭在2020年做出具有減災實效的臨震預報。
《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對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管理,防禦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的有關規定,制定的條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23號)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9年3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9號)公布的《國務院關於修改和...
"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 49 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52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55 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 58 國務院關於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62 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 65 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
中國地震局負責管理全國地震工作、經國務院授權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賦予的行政執法職責。中國地震局成立於1971年,時稱國家地震局,1998年更名為中國地震局,2018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管理。歷史沿革 地震災害對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危害極大,因此,黨和政府歷來對地震工作十分重視。早在新中國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