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實施意見

《關於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實施意見》是2015年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十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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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實施意見 - 十政發 - 十堰市委市政府入口網站
十政發〔2015〕19號
  市人民政府  關於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  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促投資穩增長的工作部署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鄂政發〔2015〕24號),充分發揮投資對穩增長的關鍵作用,促進全市經濟穩定增長,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切實增強擴大投資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一)以競進有為精神抓好新常態下投資工作。投資是穩增長的重大舉措、重要支撐,是完成市委“六大目標、五大任務”的根本保障。在外部需求回升緩慢、消費需求穩中偏弱的情況下,投資增速回落過大過快,成為當前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的重要因素。當前,穩增長的關鍵在於穩投資,丟掉投資,就丟掉了抓發展的“牛鼻子”。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市委四屆九次全會精神,按照“競進提質、升級增效”總要求,進一步增強做好投資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擴大有效投資作為穩增長、促發展的關鍵和“牛鼻子”,紮實開展“有效投資項目建設競進年、項目儲備提質年、社會投資促進年”活動,確保今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8%以上,投資總額達到1300億元(市發改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二、不斷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二)落實投資自主權,激發企業投資活力。對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要切實減少前置審批事項。核准機關能夠用徵求相關部門意見或者通過後續監管等方式解決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除用地預審、規劃選址和重特大項目的環評審批作為前置條件外,其他確需保留在項目開工前完成的審批事項,與項目核准並聯辦理。企業投資房地產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全部由核准改為備案(市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等負責)。簡化投資項目報建手續,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市住建委負責)。嚴格執行《十堰市城區新(擴)建工業項目“零收費”暫行辦法》,凡符合條件的工業項目,免交開工建設審批(備案)過程中的行政事業性、經營服務性費用,實行工業項目建設行政審批(備案)“零收費”入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負責)。制定《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十堰市2015年本)》,明確除上級有明文規定外,各縣市區項目核准部門享有市級同等項目核准許可權(市發改委負責)。用地預審、規劃選址、環評審批等部門要儘快調整審批許可權,做到同步下放。暫時不能同步下放的,要採取委託審批或者建立同級受理機制等方式,切實促進投資便利化(市審改辦、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等負責)。加強和規範中介服務,吸引有實力中介機構進駐十堰(市編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發改委)。審批部門委託開展的中介服務,應採取競爭方式確立中介機構,所需服務費用按“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支付,不得轉嫁給企業(市編辦、政務服務中心、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物價局等負責)。加快與全省投資項目網上聯合審批平台對接,力爭2015年實現市、縣全覆蓋和功能拓展,建成全市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探索“一章管多章”的行政審批方式,加快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步伐(市編辦、市政務服務中心負責)。探索建立企業投資項目“多評合一”制度,將項目前期推進階段所涉及的評估程式,實行統一受理、統一評估、統一評審、統一審批(市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環保局等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三)最佳化政府投資審批程式,擴大政府性投資份額。認真貫徹《十堰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規範政府投資行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政府投資項目一律實行審批制,按照基本建設程式依次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項目招投標核准意見)和初步設計(含投資概算書)等。為提高審批效率,發改部門可根據項目的不同特點和實際情況,合併審批其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對規劃選址和土地預審已經完成,但地質勘探、環境評價、節能評估等前置手續不完備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出具在項目開工前補充完善相關手續並嚴格按國家強制性標準建設的承諾函後,發改部門可先行審批(市發改委負責)。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積極創造條件,改善項目服務水平,為項目單位辦理相關手續提供便利,並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履行對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職責(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加強向上爭取資金的跟蹤管理,對短期內無法開工的項目,加大存量資金整合力度,按規定履行程式後可調整用於同一領域內重點項目建設(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加強中央、省預算內投資項目的跟蹤服務力度,主動解決困難,切實加快項目進度(市發改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及早開展2016年中央、省預算內資金項目的策劃和爭取工作,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拔千斤”的作用(市發改委牽頭,市直有關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四)創新投融資機制,鼓勵引導社會投資。加大資本市場和金融工具培植力度,加強與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的銜接與溝通,通過政銀企合作、設立引導基金等多種方式,形成“政府投資+金融資本”、“政府投資+民間資本”等多種融資模式,撬動更多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政府金融辦、市城投公司負責)。積極探索設立旅遊產業發展基金、汽車產業發展基金、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財政出資),支持和引導融資擔保機構增資擴股,提高融資擔保能力(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負責)。充分發揮資本市場融資工具作用,用好用活秦巴山片區產業發展基金、裝備製造產業投資基金、對口協作基金、武當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投資基金等產業基金(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辦、市城投公司負責)。積極推動城投公司等政府投融資平台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市城投公司牽頭)。鼓勵和支持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募集社會資本(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政府金融辦負責,各縣市區政府配合)。大力推廣PPP模式,成立PPP中心,設立PPP融資支持基金,及時發布我市PPP項目清單和典型案例,研究制訂推廣PPP和特許經營模式的工作措施(市財政局、市發改委負責,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城投公司配合)。積極爭取銀行等金融機構為PPP項目提供投資、貸款、債券、租賃、證券、中票、信託等綜合金融服務(市城投公司負責,各縣市區政府配合)。積極爭取海綿城市等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試點(市住建委負責)。堅定不移推廣委託運營一體化模式,對全市所有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實現全覆蓋(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環保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南調辦等負責,各縣市區政府配合)。
  三、加快推進重點領域有效投資  (五)推進省市重點項目建設。主動對接國家“七大投資工程包”、“六大消費工程”和全省重大專項計畫,加快推進全市20類重大專項389項支撐項目計畫。加快推進億元以上重大項目,力爭全市全年在建億元以上重大項目不低於300個,完成投資超過500億元(市發改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發揮市重點建設項目對投資增長的示範帶動作用,加快150個市級重點項目和15個省級重點項目建設,力爭今年完成投資433億元(市發改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六)加快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和“走出去”戰略。最佳化招商引資環境,根據《國務院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繼續執行已經出台的各項優惠政策(市財政局牽頭)。
認真貫徹《十堰市產業專班招商工作方案》(十辦文〔2014〕26號),充分發揮十大產業招商專班作用,全面加強產業招商力度。堅持執行“首席服務官”制度和重點招商引資項目聯席會議,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市招商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實施重點招商引資企業掛牌聯警制度,深入整治企業周邊環境,實行“領導聯企、掛牌聯警、部門聯動”機制(市公安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強化招商引資工作首位度,整合招商資源,加強招商力量,提升招商質效。以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區為主戰場,引進一批科技型、創新型、環保型企業落戶我市,補充一批龍頭型、鏈條型的項目和企業,提高我市產業的配套性,拉長產業鏈條。加大對萬達、華彬、綠城、富士康等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服務力度,切實提高協定履約率、項目開工率、資金到位率,確保全年到位資金460億元(市招商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積極對接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和湖北省“向西發展戰略”,支持我市汽車及裝備製造企業“走出去”,轉移富餘產能(市商務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負責)。
  (七)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投資。圍繞農村“三網”建設,實施一批路網、電網、網際網路項目,重點推進2萬公里通村路、農村配電網路升級改造和600個村網際網路工程,加快光纖建設和寬頻提速(市交通運輸局、市供電局、市廣電公司、市電信公司負責)。確保武當山機場年內通航(市機場辦負責)。爭取武十高鐵十堰段三季度開工。全力爭取將武西客專十堰至西安段等鐵路納入國家“十三五”鐵路規劃並及早開工建設,爭取國家啟動漢丹鐵路改造項目,將丹西、荊康鐵路納入國家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加快全市4A級以上景區道路提檔升級,推進全市18條一級公路、22條國省道二級公路、500公里縣鄉道升級改造等公路建設前期工作,力爭早開工、早建設、早見效。同步啟動高鐵站城市交通綜合樞紐及配套設施建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加快推進十堰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建設項目,年度完成投資5億元以上(市住建委牽頭)。加快建設龍門大道茅箭段(市住建委負責)、太和路一期(市住建委負責)、石家溝路(市住建委負責)、京中路(市住建委負責)、重慶路國小新址道路(市住建委負責)、神鷹一路(十堰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等城區道路;完成林蔭大道(茅箭區政府負責)、機場大道(十堰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西城大道(張灣區政府負責)、風神大道三期(市交通局負責)、北環路(張灣區政府負責)、湖南路(市住建委負責)、襄陽路(茅箭區政府負責)等續建道路。建成火車站北廣場(市城投公司負責)。啟動南水北調主題公園、牛頭山森林公園、環庫區綠道、十堰大道綠道等精品園林綠化項目建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牽頭)。加快推進清潔性小流域綜合治理、水土保持治理、重點水源保護、湖(庫)河道生態修復、水庫庫岸綜合治理、重點流域和鄉鎮防洪減災工程、城鄉供水及聯通工程、水源地與水資源保護工程等項目建設(市水利水電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八)加快推進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用心用情用力服務東風公司,重點支持東風商用車動力總成變速箱、東風特商猛士、東風小康30萬台微型發動機一期、馳田3萬台高輕自卸車擴能等項目儘快建成投產,加快培植大運、海龍、神河等專用車骨幹企業,推進東風特汽新能源客車、新能源專用車研發生產,積極融入東風裝備搬遷和東風實業整合,積極引導汽車產業向裝備製造業轉型(市經信委、市政企共建辦,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確保京能十堰熱電聯產項目一期明年投產,今年完成投資10億元以上,明年下半年啟動二期前期工作(市發改委牽頭,市住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城投公司、市供電公司、市水務公司、張灣區政府負責)。積極推進“十竹”天然氣長輸管道及房縣、竹山城網利用工程、城區壓縮液化天然氣加氣站等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市發改委、市住建委牽頭,相關縣市區政府配合)。紮實推進光伏發電、風力發電、孤山水電站、夾河關水電站等能源開發項目建設(市發改委、市水利水電局等牽頭,相關縣市區政府負責)。加快工業園區建設,增強工業園區承載力和大項目支撐力。鎖定千億級汽車工業、百億級特色工業、百億級園區工業發展目標,圍繞企業成長、園區集聚、產業集群三大重點,突出抓好企業進規、培強、滿園等工作,推進倍增計畫(市經信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九)加快推進生態環保和社會民生項目。深入推進“五城聯創”、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市五創辦、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全面完成《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規劃》任務,確保環保設施全部達標運營。加快神定河、泗河、犟河、劍河、官山河、城鎮納污河流污水收集管網、河道生態修復等工程建設,新建污水管網300公里;重點推進神定河治理,確保取得圓滿效果;全面推廣新建、改擴建項目雨污分流新技術。探索在工業園區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實施第三方託管運營機制(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環保局、市南水北調辦,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啟動建設餐廚垃圾處理和垃圾焚燒綜合利用項目(市發改委牽頭)。大力爭取中央農村環境保護、國家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推進丹江口市、鄖陽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年度完成投資5億元(市環保局牽頭,丹江口市政府、鄖陽區政府、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負責)。全面推進“綠滿十堰”建設,加快推進丹江口庫周生物隔離帶建設、退耕還林工程(新一輪)、公益林項目、丹江口市新農村綠色家園工程、石漠化綜合治理項目、碳匯造林工程項目,完成人工造林31.4萬畝(市林業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全年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3.56萬套,完成農村危房改造4820戶以上,完成五保危房改造3000戶(市房管局、市住建委負責)。抓好農村安全飲水、通村公路、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民生項目建設,加大教育、衛生、文體、公共服務、健康養老等領域投資力度,全年完成社會民生項目投資60億元以上(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水利水電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衛計委、市文體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十)穩定房地產投資。加強輿論引導,穩定社會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房管局負責)。貫徹落實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等一系列房地產政策措施(市房管局牽頭,人行十堰中心支行等負責)。加大住房公積金對職工購房的支持力度,進一步落實異地貸款、代際互助等優惠政策(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牽頭,市房管局負責)。最佳化房地產開發投資結構,引導房地產業向旅遊、養老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等新興產業轉型發展(市房管局牽頭,市旅遊局、市民政局、市文體局負責);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庫存房源向社會開展規模化租賃經營(市房管局負責);大力推廣棚戶區改造異地購買商品房安置方式(市城投公司、市房管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十一)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積極貫徹《關於十堰市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十創辦〔2013〕1號),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積極培育扶持創客空間發展(市人社局負責)。積極運作十堰市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創業資本向重點扶持和鼓勵的產業領域投資,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市財政局、市科技局負責)。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引領計畫,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就業服務基地和青年自主創業項目庫建設,積極舉辦創業明星評選、青年創業大賽、創業明星人物評選表彰等活動,營造創新創業氛圍(市人社局、團市委負責)。指導和推進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並落實相關扶持政策,引導金融資源向創業實體傾斜,推動創業活動與提升先進制造業相結合,發展產業集群(市經信委負責)。建立高校畢業生創業信息網路,協調督促大中專院校加強在校畢業生的創業指導,開展創業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完善並落實大學生創業扶持政策(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負責)。加強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落實科技創業扶持政策,引導和扶持創業基地、創業園區、創業項目建設,組織高新技術產業創業項目的徵集、開發和推介工作,為科技創業項目及科技領域創業群體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市科技局負責)。依託職工創業基地,積極發展創業實體(市總工會負責)。結合婦女特點,重點扶持家政、工藝製作、編制等創業活動(市婦聯負責)。推動落實各項惠殘政策法規,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就業(市殘聯負責)。
  四、加強統籌協調和督辦考核  (十二)健全協調服務機制。對每個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實行“一位市領導牽頭負責、一個部門牽頭包辦”機制,市領導定期不定期到項目現場辦公(市委辦、市政府辦公室牽頭,有關部門負責)。實施重大項目掛職和項目秘書制度,有針對性地選派一批高素質幹部到重大項目建設一線掛職鍛鍊,推進項目加快建設(市委組織部牽頭)。建立健全聯審聯批、部門聯席會議、協調服務督辦、責任追究等制度,實行投資和重點項目“月通報點評、季領導約談、年考核獎懲”機制(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十三)強化要素保障。切實抓好“十三五”規劃、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規劃項目策劃儲備,新規劃項目投資總額分別達到2萬億元、200億元以上(市發改委牽頭,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圍繞現代農業、棚戶區改造、城市綜合管網、生態環保、社會民生等領域,力爭2015年全市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不低於20億元。爭取將十堰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五河治理、丹江口庫區地質災害防治、生態移民等重大工程納入國家和省“十三五”規劃(市發改委,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積極爭取地方債券分配傾斜,大力爭取生態補償等政策資金支持,盤活用好存量和“沉澱”資金(市財政局牽頭)。積極搶抓國家支持棚戶區改造、城市綜合管廊、戰略性新興產業、鐵路建設等收益債發行和政策性、商業性銀行優惠貸款的機遇,爭取更多的融資支持(市城投公司、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負責)。對上市後備企業,通過依法規範、財政獎勵等措施,支持其加快上市(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抓好優質項目融資推介、工業項目金融超市等工作,推進重點項目、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活動常態化(人行十堰中心支行、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千方百計破解用地難題,將土地供給的“盤子”做大做好。做好“增量”文章,經營好“現量”,堅持“以畝產論英雄,以集約促轉型”的用地理念,盤活好“存量”,全面清理處置閒置低效用地(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加強技能人才培訓,推進勞動力資源信息庫建設,促進信息對接、供需匹配,解決企業用工難題(市人社局牽頭)。加快重大項目“三通一平”等配套設施建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十四)加強督辦考核。建立目標考核制度,將貫徹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各縣市區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抓緊提出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市委、市政府將適時開展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整改(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市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項目儲備前期工作和為全市擴大有效投資、推動項目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縣市區、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負責)。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投資工作成效,以及在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市委宣傳部牽頭,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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