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進全省數字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推進全省數字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1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進全省數字規劃建設的指導意見
  • 發文字號:冀建規〔2009〕671號
  • 發布日期:2010年01月04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城鄉規劃局:
為落實省政府關於數字規劃建設的要求,加快建設與城鎮化和城市建設相適應的信息化基礎設施,樹立統籌規劃、資源共享的理念,提升全省城鄉規劃信息化水平,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數字規劃建設的重要意義
數字規劃是將信息技術貫穿於規劃編制、管理、實施、公眾參與以及監督評價的每個環節,為規劃決策提供數據、模型、方案和虛擬環境的基礎平台;是實現城鄉規劃全過程的信息化、規範化、科學化的有效手段;是傳統城鄉規劃理論方法與現代信息技術發展相結合的全新產物。
數字規劃的套用,將有效規範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提高城鄉規划行政審批效能和決策水平;實現監管手段現代化、監管對象空間可視化和監管方法智慧型化,以及規劃空間統籌和信息的互聯互通,為政府、企業、社會提供不同層次的空間信息服務,達到全社會信息資源共享,防止各自為政,避免重複建設,推動“數字城市”和電子政務建設,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二、總體要求、基本目標和原則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城鄉空間信息資源共建共享為重點,以實現城鄉規劃信息化為目標,推進規劃全過程的數位化,促進規劃管理技術手段和工作機制的創新,推動規劃管理電子政務建設,全面提升城鄉規劃管理效能與公共服務水平。
(二)基本目標
2010年初,制定數字規劃建設技術導引,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成果數位化標準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數位化標準。
2010年7月1日前,各設區市在現有基礎上,按照全省統一標準,改造、更新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和基礎資料庫,完成設市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等規劃成果數位化入庫,實現規劃編制、審批、公示等數位化套用,基本搭建起1個保障體系、1個信息資源庫、城鄉空間信息和城鄉規劃電子政務等2個平台及城鄉規劃編制管理、審批管理、監督管理、統計評價和公共信息服務等5個系統的數字規劃“1125”框架。
2012年底前,縣級市和有條件的縣基本建立城鄉規劃電子政務平台,完成縣城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等數據入庫,實現規劃審批、公示等信息化套用;設區市全面運行數字規劃系統,實現城鄉規劃編制、實施、監管、評價全過程數位化管理;建立全省規劃審批、統計評價等系統,實現城鄉規劃遠程可視會商,省級與設區市、縣數字規劃套用系統實現信息互通。
2015年底前,信息技術在全省城鄉規劃管理全過程得到廣泛套用,城鄉規劃統計評價水平顯著提高,城鄉規劃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社會服務水平大幅提升,城鄉空間數據與城管、建設、房管等城市管理部門實現共享,為“數字城市”建設奠定基礎。
(三)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資源共享。有計畫、有步驟地協同推進數字規劃建設,建立數據交換和共享機制,促進跨層級、跨部門、跨業務的數據交換和共享。
2、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充分利用各類先進技術手段,保障系統穩定運行,信息安全防管結合,管理與技術措施並重,確保網路與信息安全。
3、需求引導,建用並舉。以城鄉規劃管理部門的業務需求為主,套用系統建成一個套用一個,推動套用領域的拓展和質量的提高。
4、以人為本,便民服務。以直觀、便捷、圖文並茂的形式展現城鄉規劃信息,做到及時公開,實現與公眾的互動。
三、重點工作
(一)加快制定數字規劃標準體系
省建設信息中心和規劃編研中心要聯合有關單位,加快制定並出台《河北省數字規劃建設技術導引》、《河北省城市總體規劃成果數據標準》、《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數據標準》等各類專項數據標準和技術規範,形成全省統一的數字規劃標準規範體系,實現數據標準化、業務規範化,從根本上解決城鄉規劃業務“信息孤島”問題,實現數據共享和交換,為數字規劃建設奠定基礎。
(二)整合利用城鄉規劃信息資源
各級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要加快城鄉規劃信息資源庫建設,充分利用規劃管理業務系統,健全和完善數據採集、更新和維護機制,確保數據的準確性、現勢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加快對規劃業務信息、地理空間信息、公文事務信息等信息資源的收集、處理和集成,建立和健全城鄉規劃信息資源目錄體系;搭建城鄉空間信息平台,創新與有關單位的城市空間信息共享模式。
(三)推行規劃編製成果數位化
各級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要及時督導規劃設計單位,按照新標準、新規範的要求,規範規劃設計成果,充分利用現代技術,整合資源,降低建庫成本,為數字規劃建設打下基礎。通過計算機監理驗收,全面整合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以及其他專項規劃中的控制性數據,建立城鄉規劃管理的“一張圖”運行機制。
(四)深化城鄉規劃審批電子政務套用
按照《城鄉規劃法》要求,各級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要建立和完善電子政務平台,實現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一書三證”)等業務的電子報建和網上審批,形成各業務環節“閉合式”管理。有條件的市要積極探索在三維實景環境下對報建項目進行各種指標、周邊環境的分析審核,切實提高方案審查的科學性、合理性。
(五)推進城鄉規划動態監管
各級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電子政務平台,加大對規劃編制、“一書三證”審批過程的監督力度。通過格線化巡查和定期遙感監測等手段,逐步建立違法建設的發現機制,採用辦公信息以及地理信息系統、遙感、全球定位等技術,進行數據取證,形成完整的“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的城鄉規划動態監管體系,提高城鄉規劃監管能力。
(六)實施城鄉規劃網上統計評價
各級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要建立以城市經濟、社會、人文、資源、環境為重點的城鄉規劃統計評價指標體系,充分利用空間分析技術對城市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對比評價;通過建立數據模型開展趨勢、專題以及關聯分析,為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定期評估、滾動修改提供數據支持。
(七)建立全省遠程電子會商系統
利用遠程視頻、三維仿真等先進技術,建設遠程會議系統,實現規劃異地會審,做到數據遠程查詢、信息遠程互動、意見遠程交流。各市、縣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要依託全省電子政務網實現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形成全省統一的信息網路;配備必要的軟硬體設備,搭建遠程會商環境,滿足城鄉規劃管理、決策工作需要。
(八)完善城鄉規劃信息網站
各市、縣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建立和完善城鄉規劃信息網站,設定諸如政務公開、法規標準、規劃展廳、公示公告、辦事指南、領導信箱、網上調查、建言獻策等欄目,及時發布和更新信息,做好規劃編製成果、“一書三證”審批網上公示,方便社會公眾查閱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級數字規劃建設由省建設信息中心具體承擔。各市、縣要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建立由政府組織,規劃管理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良性工作機制,抓緊成立專門的數字規劃建設工作機構,配備人員,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二)健全制度體系。各級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數字規劃實施管理,數據匯交、共享和更新,信息公開和發布,以及系統運行管理維護等各項制度。
(三)強化安全保障。按照省電子政務安全保密的有關要求,堅持數字規劃建設與安全保障統一部署,同步建設,從物理、網路、套用等方面進行整體規劃,劃分安全域,實施分級保護。要制定相關安全管理制度、標準,保證網路與信息安全。
(四)積極籌措資金。數字規劃建設所需資金較多,各級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要爭取把數字規劃建設資金納入當地財政預算。鼓勵和支持規劃管理部門向社會提供各類信息增值服務,自籌資金用於數字規劃工程建設。
(五)加大培訓力度。各級城鄉規劃管理部門要抓緊制訂信息化培訓計畫,組織相關人員考察、培訓,強化其信息化意識,增加其信息化知識,提高其信息化技能。要積極培養和引進既懂城鄉規劃又懂信息化的複合型人才,確保數字規劃的有效套用和創新。
二○○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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