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全省造紙行業環保情況檢查的通知

《關於對全省造紙行業環保情況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對全省造紙行業環保情況檢查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07]12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2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抓整治、促減排造紙行業環保專項督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我省造紙行業結構調整和污染減排工作,嚴厲打擊違法建設、違法排污企業行為,切實保障民眾身體健康,省環保局決定對全省造紙行業環境保護情況進行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重點檢查各地落實全國專項督查電視電話會議和省環保局《關於切實做好我省造紙行業環保專項督查工作的緊急通知》(冀環辦[2007]282號)情況。
(一)檢查各市環保局是否制定了專項整治方案;對全市轄區內造紙企業底數是否清楚;是否全面認真如實填報了《造紙行業整治情況表》;在整治工作中採取了哪些措施,開展了哪些工作,取得的效果。
(二)核查年產3.4萬噸以下草漿生產裝置淘汰情況,檢查是否著手開展工作;有沒有制定工作方案、列出淘汰計畫;已經完成的情況和目前的工作進展情況。
(三)檢查取締關閉年產1.7萬噸以下化學製漿生產線和排放不達標的年產1萬噸以下的以廢料為原料造紙企業情況,當地政府有沒有下達取締關閉通知;相關部門有沒有做到斷水斷電,依法吊銷或註銷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企業生產原料有沒有清除,主要生產設備有沒有就地銷毀。
(四)核查是否依法堅決停產整治沒有鹼回收裝置的紙漿生產線或嚴重超標排污造紙企業。
(五)核查造紙企業是否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並對自查情況報當地環保部門情況;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和驗收手續是否齊全;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轉情況是否正常;污染物排放情況;企業生產能力、能耗、物耗、水耗以及COD排放量和減排量,是否建立和完善造紙企業環境管理台賬;企業有無拒報、瞞報、謊報、弄虛作假情況;企業整治措施執行情況;
(六)對不能穩定達標、超標或超總量的有沒有依法限期治理;治理期間有沒有依法責令其採取限產、限排等措施;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有沒有依法責令其停產整治;建設項目未履行環評審批程式即擅自開工建設或者擅自投產的,有沒有依法責令其停建或者停產,補辦環評手續。
(七)對存在嚴重超標排污的或已經造成嚴重危害的有沒有停產整治;經停產整治仍達不到環保要求的有沒有報請政府責令停業、關閉;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有沒有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或者使用。
(八)各市對基層政府及監管執法部門存在的行政不作為、監管執法不到位的查處情況,了解各地市有無長期得不到解決,關了多次、停了多次、限了又限的老大難問題。
二、檢查形式和日程安排
檢查形式:本次檢查由省環保局組成5個檢查組。採取隨機確定一定比例的造紙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結束時,各檢查組與有關市環保局交換意見。
時間安排:各檢查組於2007年9月3日至9月9日,(每個市工作時間2-3天),各檢查組自行掌握。
三、工作要求
1、各設區市環保局要在詳細調查的基礎上,整理出本轄區內造紙企業的基本情況,按照原料性質(生料、熟料)、生產規模列出具體企業名單,註明每個企業的屬於“關停”、“取締”、“限期治理”等情況,並對本轄區開展造紙行業專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將有關文字材料交檢查組。
2、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違法事實清楚的企業,檢查組要當場下達《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或《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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