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出售國有住房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5.05.31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建設部, 財政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出售國有住房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5年05月31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5月31日
- 頒布單位: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建設部, 財政部
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出售國有住房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5.05.31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建設部, 財政部頒布。
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出售國有住房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5.05.31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建設部, 財政部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出售國有住房資產管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建設部, 財政部...
1992年12月14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以〔92〕國管房字309號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在京單位向職工出售公有住宅樓房的規定》。該《規定》共9條,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1] ...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93.12.21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中文名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時間 1993年12月21日 ...
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暫行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收入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以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印發《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是在2009.07.02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頒布。中文名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印發《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時間 2009年07月02日 ...
第四條 各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競爭、擇優原則,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處置。 第五條 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按照規定許可權對國有資產處置事項進行審批、審核或備案。各單位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授權,對授...
出售的收益分配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讓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
第四條 財政部門負責根據國家和省關於國有資產、公有房產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地行政事業單位公有房產的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有房產的產權登記、產權界定、評估管理、產權糾紛調處、清查和統計報告等基礎...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四川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川辦發〔2005〕25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關於印發《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97.08.26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國家檔案局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國家檔案局 頒布時間 1997.08.26...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於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頒布實施。檔案內容 國資發產權[2005]78號 關於印發《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暫行規定》的通知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
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宅出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頒布時間 1997.12.29 實施時間 1997.12.29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現將《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宅出租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中...
為了規範和加強全國人大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根據《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和國家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全國人大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們...
2014年8月20日,財政部以財行〔2014〕228號印發《地方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管理規定、無償轉讓、有償轉讓和置換、報廢和報損、收入管理、監督檢查、附則8章39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檔案通知...
為規範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行為,維護國有資產安全和完整,保障國家所有者權益,根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等規定,我們制定了《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國有資產 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青政辦[1997]118號)經省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青海省國有資產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檔案內容 青海...
第十五條 各級房產、房改、建設、金融、國有資產等部門應積極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國有住房出售收入的收繳工作。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可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國有住房出售收入的具體收繳...
為銜接新聞出版等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管理要求,《通知》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需預先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同時,規定資產財務關係在財政部單列的中央文化企業直接報財政部批准,其他中央文化企業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
用國有資產參股經營、合資經營,以及進行企業兼併、向非全民所有製法人或自然人出售境內外國有資產等活動,必須報同級或上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批准,並按規定由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核准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資產價值進行評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三、...
保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公開、公平、公正,建立和完善國有產權的市場化定價機制,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對《關於加強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試行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在1991.05.08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中文名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對《關於加強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試行辦法》補充...
關於印發《股份制試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三章 國有股股權和股權代表的管理 編輯 語音 第十二條 股份制試點企業的國有股權實行誰投資、誰管理的原則,並接受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產處置方式。第十三條 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確因工作需要調撥的,調撥對象原則上為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確因工作需要捐贈的,限於公益性和救濟性捐贈。第十四條 省級機關國有資產出售、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