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對《關於加強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試行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對《關於加強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試行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在1991.05.08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對《關於加強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試行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
  • 頒布單位: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 頒布時間:1991.05.08
  • 實施時間:1991.05.0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局(辦公室、處)、財政廳(局)、體改委(辦)、經委,國務院各企業主管部門: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國家體改委和國務院生產委員會聯合制定的《關於加強承包經營責任制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試行辦法》(國資工字(1990)第52號,以下簡稱《辦法》)下發後,有些地區和部門要求對文中某些規定作出補充解釋,以便更好地貫徹落實。現將補充規定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具體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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