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8.12.31由財政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8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財政部
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8.12.31由財政部頒布。
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5.12.15由財政部頒布。中文名 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財政部 頒布時間 1995.12.15 實施時間 1996.01.01 ...
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在1998.12.31由財政部頒布。中文名 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財政部 頒布時間 1998.12.31 實施時間 1999.01.01 ...
農業綜合開發財務制度,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 中央財政資金採取無償和有償相結合的方式投入,具體比例另行規定。地方財政資金是否實行部分有償投入及有償投入所占比重,由地方參照中央財政有償資金的有關規定自行確定,報國家農發辦備案...
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報財政部備案。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適用於2008年(含)以後中央立項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暫行規定》(財發字[1998]54號)同時廢止。
財政部於2018年1月30日對2006年7月印發的《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印發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發〔2006〕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呆賬核銷和延期還款辦法》是2008年12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通知。財政部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呆賬核銷和延期還款辦法》的通知 財發[2008]61號 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
附屬檔案二 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綱 附屬檔案三 農業綜合開發多種經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綱 附屬檔案四 農業綜合開發高新科技示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綱 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有償資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財發字[...
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發展現代農業的相關政策和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中央...
除中央財政專項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外,地方各級財政要相應落實配套資金,農民籌資投勞要符合有關政策規定。中央財政資金按照無償與有償相結合的方式投入,無償資金與有償資金的投入比例依據不同項目的性質分類確定(另行規定)。回收的有償...
第十六條 林業生態示範項目所需的項目管理費、科技推廣費、工程監理費和工程管護費等費用提取比例和使用,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縣級報賬實施辦法〉的...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項目工程質量,根據《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實行縣級報賬的資金為各級財政用於國家立項...
2016年9月18日,財政部以財發〔2016〕9號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央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收繳方式的通知》。該《通知》分到期應收繳的中央財政資金、終止項目的中央財政資金、因違規違紀問題應追回的中央財政資金3部分,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為加強和規範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推進資金統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於印發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5號)、《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國家農發辦根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類型和扶持對象規定項目自籌資金的投入比例。鼓勵土地治理項目所在地的農村集體和農民以籌資投勞的形式進行投入。第十五條 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投入以土地治理項目為重點。省級農發機構根據國家農發...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家發展現代農業的相關政策和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以下簡稱現代農業生產發展...
(四)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配套;(五)農副產品基地建設。增產糧、棉、油的獎勵辦法另行規定。農業發展基金中的生豬生產扶持金、瘦肉型豬生產發展基金、羊毛生產發展基金、黃煙技術改進費、新菜地開發基金等,實行專款專用,取之於哪個項目的資金,...
根據本通知有關規定,我部頒布的《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1〕68號)和《縣級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工作考評暫行辦法》(財農〔2008〕144號)即行廢止。附屬檔案: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2013年1月...
(四)項目實施計畫調整、終止情況納入農業綜合開發綜合績效考評範圍。(五)經批准終止的項目,由同級財政部門收回財政資金,統籌用於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按規定程式重新審批立項。第二十四條 日常監督。各級農發機構要加強對項目建設情況的...
該《辦法》共25條,自2011年4月1日起執行。2005年12月14日財政部印發的《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財發〔2005〕68號)同時廢止。財政部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 ...
採取股權投資方式的,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財政專項資金股權投資管理的通知》(瓊府辦〔2013〕188號)和《海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的通知》(瓊財企〔2014〕381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財政涉農統籌整合資金用於扶持產...
第十四條為擴大水利建設資金來源,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97]7號)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中央與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及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重要江河的洪水災害頻發區的防洪除澇...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3〕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範設立與運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8〕116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五條 各級根據各類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申報要求和規定,足額落實財政投入和項目單位自籌資金。鼓勵土地治理項目所在地的農村集體和農民以籌資投勞的形式進行投入。第十六條 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投入以土地治理項目為重點。省農發辦根據國家農發...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管理,推進資金統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根據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於修訂印發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0〕10號)和財政部等11部門《關於繼續支持...
各級財政和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做好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結果運用等相關工作。由縣級使用管理的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部署要求實行綜合...
財政部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規定》的通知 財發〔2010〕46號 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供銷總社,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局),新疆生產建設...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縣(市、區、旗、農牧團場,以下統稱開發縣)管理,根據國家關於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開發縣是指農牧業資源豐富,耕地(草場)達到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