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發展技術市場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全國科技大會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大力推進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成長方式,提升產業整體技術水平,現就加快發展我國技術市場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發展技術市場的意見
  • 所屬類別:政府檔案
一、加快發展和完善技術市場,是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1.開拓技術市場是我國科技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之一。20年來,我國技術市場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市場規模迅速擴大,技術交易日趨活躍,交易形式不斷創新,服務水平日益提高,已經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和國家創新體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提高企業的技術競爭力,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2. 我國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已進入新的階段,技術市場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隨著世界新科技革命的迅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資本、技術和勞動力等要素在全球範圍內的流動與配置更加普遍,科技創新能力已成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技術市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要素市場。現代技術市場體系建設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架構和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內容。加快發展技術市場,有利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科技資源的最佳化配置,提高科技資源的利用和轉化效率;有利於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制度保障,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促進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有利於加快技術創新成果的轉化,充分發揮技術市場促進成果轉化主渠道的作用,加速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各級科技行政管理主管部門都應該統一思想,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發展技術市場對提升我國科學技術整體實力、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的重要意義,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發展和完善技術市場。
3.我國技術市場雖然取得了很大發展,但相對於我國科技進步和科技實力的迅速增長而言,其功能和效力遠未得到充分發揮,仍需加快培育和完善。為適應我國科技發展戰略的全面調整,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技術市場今後一個時期發展的主要方向是加快現代技術市場體系和制度的健全與完善,為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創造良好環境。
二、新時期加快發展技術市場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和總體目標
4. 新時期加快發展技術市場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完善現代技術市場體系建設為重點,以營造自主創新的制度環境和促進技術轉移為主線,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全面加強技術市場建設,為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社會主義現代技術市場體系,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提高國家競爭力做出積極貢獻。
5.新時期加快發展技術市場的基本方針:根據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精神和我國科技發展戰略的需要,新時期我國技術市場的改革和發展應遵循"培育、引導、規範、提高"的方針。繼續採取綜合措施加快培育和完善技術市場體系,推動技術市場迅速健康發展;通過營造良好的技術市場環境,引導各創新主體積極開展創新活動和技術轉移、轉化;進一步規範技術市場秩序,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交易和保護制度,維護技術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技術市場對外開放和公共服務水平,為我國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服務。
6. 加快發展技術市場的總體目標是:經過十年的努力,把我國技術市場建設成為適應科學技術發展規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完善的法律政策保障體系、健全的市場監督管理體系、高效的社會化中介服務體系,結構合理、機制健全、功能完善、規範有序,能夠有效配置科技資源,面向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形成統一、開放的現代技術要素市場, 力爭實現技術契約成交金額年遞增10%以上。
三、加快技術市場法規和政策環境建設,加強政府巨觀引導
7.在繼續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契約法》、《專利法》等法律基礎上,加快研究制定有關促進技術市場發展、規範技術交易行為、保護技術交易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和相關配套實施細則。各地區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繼續完善地方性技術市場法規、政策,形成健全的技術市場法律法規體系,推動全國技術市場儘快走上法制化軌道。
8. 進一步落實現有技術市場稅收優惠扶持政策,研究和完善持續激勵自主創新和創新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體現技術參與收益分配的政策。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和對引進先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套用與再創新, 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加強面向企業技術創新的服務體系建設, 研究科技中介機構開展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的稅收扶持政策。
建立技術市場獎勵制度,穩定、吸引科技人才隊伍。在科技進步獎勵評審中,增加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效益的權重。切實保障科技人員的智慧財產權權益, 對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依法給予報酬。
9.加強政府對技術市場的巨觀引導,研究制定技術市場發展規劃和加快技術市場發展的具體措施。對技術市場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是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能。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國務院賦予的推動技術市場發展和對技術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責任,明確技術市場監管部門職責,建立監管制度,完善監管手段與條件,與工商、稅務、質檢、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建立協調聯繫機制,明確各自的工作分工與職能,加強協同配合,齊抓共管。引導和加強新聞媒體對技術市場的宣傳和社會監督。
要嚴厲打擊技術市場中違法違規行為,對以非法手段侵害智慧財產權、科技成果權和製造、銷售假冒偽劣技術的行為進行重點整治。規範技術交易行為,加強技術市場運行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建立對技術交易等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機制,避免自主智慧財產權流失。維護國家技術安全和技術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技術契約認定登記機構的管理和工作經費支持,完善技術契約登記制度,保證國家扶持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優惠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推動技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10.積極探索並逐步建立技術市場的社會信用體系和有關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信譽評價體系,健全技術市場準入制度,通過建立技術市場各類相關主體的信用檔案和記錄以及開展信譽機構認證等工作,推進技術市場信用管理基礎工作建設。
四、發揮技術市場的主渠道作用,加速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
11.技術轉移是實現自主創新戰略目標,推動產業升級和提高企業競爭力的關鍵環節。技術市場要將推進自主創新成果轉移作為一項主要職能,加速完善技術轉移機制,構建高效的技術轉移通道,促進企業之間、企業與大學和科研院所之間的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企業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創新成果集成套用的主體, 全面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12.要結合科技計畫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健全各級科技計畫項目成果的技術轉移與擴散機制。加強科技計畫項目成果通過技術市場實現技術轉移、轉化和產業化工作。科技計畫項目成果除涉及保密外,應在全國技術交易信息服務平台定期向社會發布,使計畫項目成果通過技術市場的渠道源源不斷地進入生產領域,得到更廣泛的套用和推廣。
要根據技術轉移工作的實際需要,選擇一批有條件的技術交易市場和技術轉移機構形成國家級技術轉移中心,鼓勵有條件的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科技型企業等企事業單位設立技術轉移辦公室或管理機構,重點開展國家和地方科技計畫項目成果的技術轉移工作。
13.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國際技術轉移。加強對技術轉移國別政策的研究,積極利用國際技術規則,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技術市場促進體系和管理服務體系,創造有利於先進技術流動和轉移的市場環境。強化同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的技術轉移機構的聯繫與合作,選擇有條件的地區和機構,有計畫地建立國際技術轉移視窗,加速國際間的技術轉移,促進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
積極利用境外技術和資本市場,支持有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到境外資本市場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技術轉移機構與國內科技中介機構合作,提高中介服務水平和國際技術轉移能力。
五、推動技術市場與其他要素市場的良性互動
14.要充分發揮技術市場的先導作用,通過市場引導,調整科技創新目標,促進科技創新要素和其他社會生產要素的有機結合,形成科技不斷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社會不斷增加科技投入的良好機制。
促進技術市場與金融市場、產權市場的銜接。建立和完善科技投融資體系和風險投資機制,完善無形資產評估制度。根據科技創新活動從研發到產業化不同階段和不同性質的資金需求,積極引入和利用社會資金、風險投資、金融信貸等直接、間接投資支持創新成果的轉化和商業化。
建立支持自主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積極發展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完善技術產權交易規則,推進全國技術產權交易行業組織建設,形成政府引導和行業自律的監管模式。推動取得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重大科技計畫項目成果通過技術評估和市場評估,在技術產權交易市場或技術轉移機構進行交易,構建創新成果轉化的綠色通道,迅速實現創新成果的商業化和產業化。在發展較好的技術產權交易市場開展國家高新區內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股權流通的試點工作。
推動技術流動與人才流動相結合。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激勵機制和智慧財產權交易制度,把技術要素參與分配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建立新型的產學研結合方式,鼓勵科技人才以智慧財產權參股、興辦聯合實體或成立股份制企業等方式進入企業,為技術市場創新增添活力,有效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六、整合技術市場中介服務資源,提升技術市場服務水平
15.大力培育和發展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引導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向專業化、規模化和規範化方向發展。發展多種形式、面向社會開展技術中介、諮詢、經紀、信息、智慧財產權、技術評估、科技風險投資、技術產權交易等服務活動的中介機構,促進企業之間、企業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間的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鼓勵民營企業及民營資本參股和進入技術市場中介服務機構,引導技術市場中介服務機構通過兼併重組、最佳化整合,做優做強,實現組織網路化、手段現代化、功能綜合化、服務社會化的發展目標。
健全科技中介服務體系,為各類企業的創新活動提供社會化、市場化服務。整合科技中介服務資源,根據創新成果轉化和商業化的全程服務鏈條,創建和發展以常設技術市場、技術交易機構、技術產權交易機構、技術轉移中心、科技開發中心、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評估機構等為主的技術市場協作服務機制。
支持和培育一批國家級技術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為自主創新的全過程提供綜合配套服務,開展科技計畫項目的招投標、計畫項目成果的技術轉移、推廣等試點,使其發揮技術市場主導和示範帶動作用,具備參與國際競爭的綜合實力。
16.促進技術市場中介服務機構規範發展,提高執業水平和服務能力。健全技術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制度,制定資質認證和服務標準。發揮技術市場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
七、加強技術市場專業人才培養,提高技術市場管理經營隊伍素質
17.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都要把技術市場人才培養作為促進技術市場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在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教育和培訓基地,設立技術市場專業人員培訓經費,對技術市場從業人員進行全方位的業務知識和技能培訓,為我國技術市場的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新生力量。從國內重點技術交易服務機構中篩選中青年業務骨幹,分期分批輸送到已開發國家技術轉移機構或國際技術轉移組織中進行定向培訓,加快對複合型高素質技術市場經營管理人才的培養。
鼓勵和引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員進入技術市場創新創業。允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到企業兼職進行技術開發。逐步提高技術市場經營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為技術市場快速發展注入活力。
18.加強對技術經紀人資質制度的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技術經紀人認證制度。國家技術市場管理部門研究制定技術經紀人的資質認證標準和培訓大綱,加強對技術經紀人的培訓,大力提高技術經紀人的專業服務水平和職業道德。
八、加強技術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提高技術市場公共服務能力
19.大力推進技術市場的信息化建設。結合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建立面向社會、輻射全國的技術交易服務平台,支持區域性技術交易網路的建設。整合與最佳化技術市場管理機構、技術交易服務機構、科技信息機構等的技術交易信息資源,實現資源共享、功能互動、標準統一、規則明確,支撐全國技術市場體系的多層次公共信息服務網路,鼓勵開展網上交流、交易,完善全國技術市場電子政務管理,提供快捷的公共服務,降低交易成本。
20.加大對技術市場建設的投入。科技部設立技術市場專項資金,用於發展我國技術市場基礎建設和公共事業。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建立促進本地區技術市場發展的專項資金, 形成保障技術市場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促進我國技術市場快速、持續發展。
九、支持區域、專業技術市場發展和服務體系建設
21.根據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加強和完善區域性技術市場建設,推動大經濟區域內技術市場的聯合與互動,鼓勵各經濟區進一步拓展技術市場功能,重點支持若干經濟區域的國家技術轉移中心的建設,滿足新時期技術市場發展的需要。大力培育和發展各種專業技術市場,滿足不同產業領域技術轉移和集成的需要。
22.加快中西部地區技術市場的建設與發展,在技術交易平台建設、技術轉移、專業人才培養等各方面加強對中西部地區技術市場的培育與支持,鼓勵東部地區技術市場管理和交易機構與中西部地區技術市場建立緊密的合作關係,形成跨區域的技術轉移協作網路,有效地發揮技術市場在西部大開發中的重要作用。
23.根據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技術需求,加速推動農村綜合和專業技術市場建設,疏通技術轉移的通道,加快優質技術商品的流通和先進適用技術成果向農村轉移。從規範農村技術市場秩序入手,探討建立農村技術市場準入制度,加強監管,杜絕假冒偽劣技術流向農村,淨化農村技術市場,維護農民的利益。各地要把加快農村技術市場建設作為加強縣市科技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選擇部分縣市開展試點,並在加強縣市科技工作經費中予以支持。
十、加強對技術市場工作的領導
24.大力發展技術市場,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是黨和國家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落實科教興國戰略的大政方針。在技術市場體系建設和完善的過程中,政府的作用 需要加強而不是削弱。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是我國技術市場的行政主管部門,承擔對技術市場發展的推動、指導和監管職責。應按照"轉變職能、理順關係、提高效率"的原則,切實轉變職能,積極探索新時期技術市場發展的方針政策,推動我國技術市場在規模、結構、制度和規範管理等方面再上新台階。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應確定技術市場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技術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強對新時期技術市場的理論研究和巨觀指導,及時解決技術市場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我國技術市場健康發展。在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過程中,各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應始終把發展技術市場、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作為科技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明確技術市場管理機構的職責,落實穩定的工作經費,配備得力的專職管理人員,提供相應的保障措施。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科技改革與發展的方向是以市場為導向,促進科技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以及國際化。當今世界,誰能夠充分運用和發揮要素市場功能,並實現持續地科技創新,誰就能在綜合國力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因此,做好新時期的技術市場工作是現實的戰略需要。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我國技術市場發展的重要意義,根據本意見的精神,組織力量認真研究,結合各自的科技、人才、資源條件,因地制宜,制定今後一個時期的技術市場發展戰略規劃、目標以及近期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納入科技發展計畫,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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